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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唐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
2016年07月19日 08:1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罗桢婷 杜晓勤 字号

内容摘要:唐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向来是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等,是以制度研究与文献考辨为主的基础研究。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等,通过考察与科举相关的社会风尚、文人心态等,借以评价其对文学所施加的影响,更倾向于宏观的,以价值判断为主的传统思路。与应试有关的诗、赋、策文等,既是文学的特殊形态,又是科举制度的重要内容,自然也就成为近年来的研究热点。作者以此窥入,不再局限于科举如何从外部影响文学的传统思路,而是尝试将应试诗与诗歌的日常创作结合起来,视为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的诗歌形态。

关键词:应试;科举;文学;研究;诗取士;制度;杂文试;律诗;进士;诗歌

作者简介:

  唐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向来是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等,是以制度研究与文献考辨为主的基础研究。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等,通过考察与科举相关的社会风尚、文人心态等,借以评价其对文学所施加的影响,更倾向于宏观的,以价值判断为主的传统思路。至陈飞《唐代试策考述》围绕试策,以更为直接的方式切入,则是此后日趋深入、细致的专题化研究的嚆矢。与应试有关的诗、赋、策文等,既是文学的特殊形态,又是科举制度的重要内容,自然也就成为近年来的研究热点。

  然而,新的难题也就随之而来。首先,是有关制度的考论,要如何围绕文学展开,以避免各自为政的局面?其次,应试文学“鲜少佳制”,又有别于传统文学而各见其特殊性,该作何评价呢?最后,是如何使应试文学与文学主流结合起来,以赋予其充分的研究意义。以应试诗而言,徐晓峰《唐代科举与应试诗研究》很好地解决了以上问题。其思路与方法也便于推广,可以说是现阶段融合科举与文学研究的理想范本。

  唐以律诗为一代之所胜,号为“唐律”。朝廷沿用隋制,又加以发展,确立起“以诗取士”的制度,用以选拔人才、考核官员。应试诗例用五言律诗(有仄韵),称为“试律诗”,是唐代科举与诗歌之间最为直接、重要的媒介。

  唐五代以迄宋人,大多是把“以诗取士”,直接视为唐律繁荣的重要因素。如严羽《沧浪诗话》认为:“或问:‘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尽管如此,宋人对应试诗本身的评价,却也并不很高,如李颀称“时有佳句”,葛立方云“省题诗自成一家”。元代科举没落,至明代,便不时有人质疑唐律系于“以诗取士”的说法。如胡子厚云:“诗之盛衰,系于人之才与学,不因上之所取也。汉以射策取士,而苏李之诗、班马之赋出焉,此岂系于上乎?屈原之《骚》,争光日月,楚岂以骚取人耶?况唐人所取五言八韵之律,今所传省题诗,多不工。今传世者,非省题诗也。”王世贞《艺苑卮言》亦云:“人谓唐以诗取士,故诗独工,非也。凡省试诗,类鲜佳者,如钱起《湘灵》之诗,亿不得一;李肱《霓裳》之制,万不得一。”这种以否定为主的态度,可以视为是对本朝“以八股取士”的变相维护。清朝有鉴于八股之弊,从康熙年间开始,便在八股之外,逐渐恢复“以诗取士”的旧制。这也导致当时笺注唐人应试诗,成为一代风气。

  可见,古人对应试诗与“以诗取士”的评价,大致是从肯定到否定,再回归肯定的。学界初期,也仍是以“促进”“促退”的价值判断为主,前者如余冠英、王水照,后者则以郭绍虞为代表。稍后,皇甫煃、马积高等,从考辨制度的角度,提出“以诗取士”晚于初、盛唐的诗歌高潮,使科举与文学的关系随之倒置,意味着:“以诗取士”对诗歌繁荣的影响有限,而诗的繁荣却有力地促成了“以诗取士”的制度。至此,应试诗的地位,随着“以诗取士”的倒因为果,愈加显得无足轻重。近年来,或有侧重应试诗文本的研究著作,亦多难逃“促退”的定声锤,以至陷入自我否定的尴尬境地。这便是此前学界与之相关的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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