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关键词:招聘;天津市;党校;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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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中共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主义理论重大战略思想。为在职党政干部提供短期培训轮训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五官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