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中校厅发〔2017〕17号)。
关键词:调研课题;课题研究;课题题目;党校系统;党校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中校厅发〔2017〕17号),全国各省级党校、副省级城市党校、中央党校科研基地申报2017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共计232项。按照《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严格控制立项课题数量、着重提升重点调研课题成果质量的要求,经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依照综合成绩,现决定对其中的116项课题予以立项。
为进一步提升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对个别课题题目做出相应调整,所立课题题目以本通知为准。
二、作为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各课题组应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深入理论探讨,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及时上报中央党校。
三、课题结项形式分为成果结项和鉴定结项两种:
1.成果结项。凡被中央党校内刊采用一篇,均可自动结项,结项等级为合格;采用两篇者,结项等级为良好;采用三篇以上或者有一篇得到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者,结项等级为优秀;在核心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一篇标注为该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3000字以上),可免于鉴定结项,结项等级为合格;发表两篇者,结项等级为良好;发表三篇及以上者,结项等级为优秀。
2.鉴定结项。其他结项成果,包括最终提交的结项报告、已出版的课题相关专著及教材等,由中央党校科研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双向匿名鉴定,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希望各有关党校重视本校承担的课题,并创造有利条件支持课题研究。科研管理部门切实发挥好督促、管理、服务作用。
五、本立项课题为年度课题,应于2018年9月前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结项成果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