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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党校关于暑期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5年07月14日 11:58 来源:陕西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教研、教辅部门,其他有关行政处室:根据陕校办发【 2015 】 17号文件要求,教研、教辅部门及相关行政处室已向学校报送了暑期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各部门按报送的选题开展调研工作。

关键词:工作;调研工作;社会调查研究工作;补充通知;调研

作者简介:

  各教研、教辅部门,其他有关行政处室:

  根据陕校办发【2015】17号文件要求,教研、教辅部门及相关行政处室已向学校报送了暑期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各部门按报送的选题开展调研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并取得比较优秀的调研成果,特下发此补充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制定调研的具体方案

  每个调研组需由负责人制定较为详细的调研计划,包括调研的具体内容、参加调研的人员名单、出行具体日期及地点,以及经费预算。

  1、每个调研组一般由3—5人组成,不得超过5人(含负责人)。

  2、时间安排:一般按一周进行,最多不得超过10天时间。

  3、调研方案请于2015年7月15日(周三)前报送科研处徐凡君同志处,电话:13679240051、邮箱xfj825@126.com。

  二、调研期间需遵守的纪律

  1、本次调研工作是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外出调研时要严守有关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以调研为名外出旅游、不得公款吃喝、不得接受礼品、不得聚众赌博,要注意维护党校好的形象。

  2、外出调研时如需有关单位给予协助配合的,请课题组到校委办公室暑期总值班室开具相关介绍信,以便调研工作的顺序进行。

  校委办公室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5378022

  3、本次调研人员多、范围广,各组负责人在外出调研时和返校后,都要向科研处报告,同时要做好外出期间的人身、财产、车辆等安全管理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陈磊:13571976015

  三、调研经费借支与报销

  1、由于省财政厅有相关文件规定,差旅费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故本次调研原则上不借支现金。如遇特殊情况,由调研组负责人到财务处开具票据并借款(7月15日全天统一办理),最多不得超过8000元,事后再按相关规定报帐。

  2、本次调研工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实行包干原则,将依据所报调研方案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人数进行核实,在调研报告提交并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按照省上相关规定报销,在专项调研经费中列支。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研 究 室

  教 务 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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