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研究以4个直辖市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27个省会城市、14个常住流动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上的地级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相关人口数据的分析,评估这些城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现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相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指拥有本地城镇户籍的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本地城镇户籍人口与本地常住人口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Uh=Puh/Pt×100%,其中:Uh表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减去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用公式表示为, Ud=Ut-Uh。
关键词:户籍;城镇;流动人口;常住人口;户口;百分点;落户;评估;西部地区;制度改革
作者简介: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北京 100873)
[摘 要]按照国家《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以5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对象,评价这些城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推进的总体状况及城市之间的差异。结果表明:被评估城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大,不同区域城市间差异明显。按照“十二五”时期的速度进行推算,完成“十三五”的目标任务仍然艰巨。对此提出如下建议:国家应该针对不同类型城市采取差别化的户籍政策;把政策重点由解决城乡“二元”分割转到化解区域内外有别上;应尊重流动人口落户的意愿,建立“以脚投票”的流动迁移机制;注重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探索从农村内部解决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的途径。
[关键词]户籍人口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评估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8)04-0078-06
[收稿日期]2018-07-10
[作者简介]刘金伟,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研究员。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 1300 万人以上。到 2020 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 2013 年缩小两个百分点以上。这个目标的完成既要全国一盘棋统筹规划实施,又要根据人口流动规律和区域差距,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城市,采取特殊政策,实现重点突破。
一般来说,地级及以上大城市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要吸纳地,根据《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5年我国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有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其中,8.6%流入直辖市,22.6%流入省会城市,35.1%流入地级市。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及以上大中城市,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及以上大中城市。因此,率先解决好这些大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不仅有利于全国目标的实现,而且对于其他城市也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本研究以4个直辖市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27个省会城市、14个常住流动人口规模在100万以上的地级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相关人口数据的分析,评估这些城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现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评估结果结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