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主义法制;宪法;两学一做;学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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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学法、用法无疑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修养,但现实工作中,往往有工作人员遇法则盲、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这次《意见》的出台,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要得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让“学法用法”成为行动自觉。
要弄清“学什么”,确保学法于本、学有所获。《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学习内容,包括宪法、基本法等在内的五大主干,还包含了“两学一做”中的“党章党规”。学习法律,必须坚持突出宪法的首要地位,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有针对性,也要求全面性。针对性是指对于自己的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法律,全面性是对于我们是国家的工作人员,要尽量多掌握法律法规内容,才能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知法懂法用法,捍卫法。
要明白“怎么用”,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学法、用法的基础是“学”,关键是“用”,我们要“学会了”,更要“用对了”。如果“学会了”但是“用歪了”,这就破坏了法治国家的建设,是损人不利己的。“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我们要懂法更要守法,要自觉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坚决斩断身前身后的“小九九”,扔掉“隐身衣”。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忠于法律,捍卫法治,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学法、用法成为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以法治国的春天就将焕发勃勃生机。(作者单位:贵州省榕江县平阳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