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报讯青海省委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精神,结合党校实际,近日制定印发了《校院职位(岗位)能力要求·道德规范》(简称《规范》),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和道德规范。
关键词:岗位;党校;青海;职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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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讯 青海省委党校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精神,结合党校实际,近日制定印发了《校院职位(岗位)能力要求·道德规范》(简称《规范》),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和道德规范。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安排专门时间认真传达学习,对照职位(岗位)能力要求与道德规范职责要求,寻找差距,明确标准,规范行为,进一步增强执行的自觉性,维护规定的严肃性。
《规范》框架设计主要在校院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各个职位(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为部门和职位(岗位)两部分,分别对25个部门明确了职责范围,169个职位(岗位)从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和道德规范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此次编印《规范》是校委研究确定的“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项目,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