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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未果强扣车辆私自扣押违法须还
2016年01月10日 12:2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马岳君 王志堂 字号

内容摘要:胡某和白某曾有经济往来,导致双方发生纠纷的是一辆QQ轿车,这辆车原本属于胡某所有。

关键词:扣押;轿车;介休;君王;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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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和白某曾有经济往来,导致双方发生纠纷的是一辆QQ轿车,这辆车原本属于胡某所有。2012年1月,胡某的轿车被白某带着几名朋友在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路强行扣留。此后的几年,胡某多次找到白某想要回轿车,可白某始终拒不归还。为了车的事,胡某还曾报过案,可因为涉及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予处理。无奈之下,胡某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立即将车返还。

  庭审中,白某承认自己强行扣留胡某轿车的事,但白某不同意归还。说起理由,白某说胡某曾经欠自己10万元,一直没有还。为了证明自己是轿车的所有权人,胡某提供了车辆登记信息查询单两页。对于这份证据,白某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判令白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胡某的奇瑞牌QQ轿车。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查封、扣押。”本案主审法官庭后表示,具体到本案中,奇瑞牌QQ轿车为胡某的合法财产,目前之所以在白某处,是被白某扣押。也就是说,白某的扣押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开庭过程中,白某虽然力证胡某曾拿了自己10万元钱,但这并不能成为白某扣车的理由。法院认为,白某可以通过起诉等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扣车,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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