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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天下人知道共产党人如何审判违纪党员
2016年07月20日 10:51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高爽 字号

内容摘要:1937年10月5日夜晚,延安的延河边发生了一起枪杀案件。

关键词:共产党人;违纪党员;审判长雷经天;杀人偿命;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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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10月5日夜晚,延安的延河边发生了一起枪杀案件。死者为陕北公学16岁的女学员刘茜,身上和头部各中一枪。经调查,行凶者为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大队长、26岁的黄克功。案件的起因很简单,黄克功追求刘茜不成,一怒之下为情杀人。

  对这样一位红军高级指挥员如何惩处,是对延安法制建设的一次考验。

  案件发生后海内外都在看延安

  黄克功案件发生之时,正是国共合作抗战之时,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华民国的特别行政区而存在,案件若不能依法处理,不但在边区难以服众,还会影响到其他革命根据地党的形象和政权建设。而在国民党统治区,这一案件被称为“延安桃色凶杀案”,《中央日报》将其大肆渲染,借机指称陕甘宁边区政府是“封建割据”,边区“无法无天”,人权遭到蹂躏,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

  黄克功是1930年参加红军的老党员,经历过长征,在娄山关战役中立下大功,案发时是红军师团级指挥员,层级颇高。对这样一位革命功臣如何惩处,意见并不统一。一部分人坚持杀人偿命,也有一部分人希望能赦免功臣,让他在抗日战场上戴罪立功。

  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支持法院的死刑判决,并写了亲笔信:“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在电影《黄克功案件》中,毛泽东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我们可以对付外强,也可以处理自己,既然国民党想宣传这件事情,我们就奉陪到底。我们要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如何依法审理犯了错误的党员的。”不知真实的历史中是否有这样一段话,但这毫无疑问代表了毛泽东当时的心境。

  如果只从案情来看,黄克功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以今天的法律规定来看,不过是一桩无可辩驳的故意杀人案,定罪量刑都不难。可是还原到当时特殊的历史情境之下,审理和判决过程中至少存在着三个争论的焦点:

  焦点一:适用哪条法律

  1935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有“杀人者,处死刑”规定,但黄克功案件并不适用这项法律,因为在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国民政府承认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合法地位,边区政府与国民政府没有隶属关系,司法体系是独立的。

  但在案发时,边区政府成立不久,各项法律法规尚在制定当中,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刑法规定。而边区高等法院刚刚成立了两个月,也没有审理此类案件的先例。因此,有人就提出,此案可依据1934年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其中有“凡对苏维埃有功绩的人减轻处罚”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审判长雷经天提出了一个基于法理的判决依据:无论是民国法律还是红军的纪律,应以命抵命,这是法理。如若赦免,官贵民贱,权大于法,延安就会有更多的人,以功臣自居,享有特权,胡作非为。

  焦点二:为何不可戴罪立功

  “戴罪立功”自古有之,放在抗日战争的大背景下,放在黄克功这样一个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八路军指挥员身上,是让黄克功为刘茜偿命,还是留下黄克功一条命、让他在战场上多杀鬼子,哪一种选择的价值更大呢?这是各方争论的焦点。电影《黄克功案件》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一位老汉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我的儿子媳妇都让鬼子杀害了,谁给他们报仇?今天,我替这个后生死,让他上战场去杀鬼子,给我儿子媳妇报仇不行吗?

  但另一方面,主张为刘茜伸张正义的人却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刘茜是为着追求一个公平正义社会的美好理想来到延安的,如果轻判黄克功,谁还会来延安,谁还参加革命?

  对此,雷经天的观点是明确的:如果我们宽容了黄克功,共产党就不姓共,人民就与我们不共戴天,就会像骂国民党那样骂我们。革命不是一代人的事情,如果我们今天不判黄克功的死刑,就是判未来的死刑。

  焦点三:为何不可特赦

  战争状态下军事统帅有特别处置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最高军事首长的赦免权。在相当多的文学作品中,刀下留人都是最激动人心的戏剧性的场面。影片《黄克功案件》也设置了这样一个细节:审判长雷经天一方面安排好了行刑人员,另一方面又备了一匹快马,一旦毛泽东作出赦免的决定,黄克功可以立即重返前线。

  而在赦免这件事上,当时还有个例证。就在黄克功案发生不久前的1936年,就有轰动国统区的国民党军官张钟麟杀妻案,后蒋介石将张钟麟特赦,送往淞沪会战战场。这个死里逃生的人就是后来的抗日名将张灵甫。

  争议的结果是很清楚的,毛泽东在写给法庭的信中说:“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记者/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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