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在人类生存发展活动和生存环境系统发生尖锐对立后,为满足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是什么样的?近年来,我国环境伦理学学者对环境伦理学理论做了哪些贡献?如何推进环境伦理学发展?围绕这些问题,本网记者近日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所所长曹孟勤。
中国社会科学网: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环境伦理学发展历程?
曹孟勤:环境伦理学概念以及环境伦理学研究在我国现身并受到国人关注,严格来说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余谋昌研究员介绍而来。尽管在1976年,由卢演俦和安芷生执笔在《地球化学》发表了《从黄土高原人民群众治山治水看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一文,以及由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系环境保护科研组撰写的、发表在《环境科学》的《评所谓环境危机》一文,都涉及到环境污染问题,但这两篇论文主要是对环境污染持一种批判态度,根本未涉及环境伦理问题。
我国环境伦理学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展开,但当时仍处于探索阶段,发表的论文数量有限,引起学者关注程度也不高。环境伦理学在国内真正引起广泛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是1994年由余谋昌研究员发表的《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一文,该文引起了“到底是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走进人类中心主义”的一场大讨论。大讨论使得环境伦理学得以广泛传播,深入到学界、课堂和民众。
环境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之后,其学科性质和学科地位一直存在争议。持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环境伦理学的出现是伦理学的一场革命,它使道德关怀从人与人关系扩张到人与自然关系上,环境伦理学应当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甚至有学者提出,只关注人的伦理学属于有限性的伦理学,关注所有生命的伦理学才是无限性的伦理学。而持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则反对这种观点,强调人对自然的关系从属于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只不过是人与人关系的中介,其实质仍然是人与人的关系,因而环境伦理学不是独立的学科,仍然归属于传统的伦理学。
经过争论,持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逐渐认识到,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都存在一定的理论局限性,因而逐渐出现融合趋势。如我最早提出在《学术月刊》上发表文章,明确提出“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试图通过“人向自然生成”这一理路而将二者整合起来。
目前国内对环境伦理学的研究正处于瓶颈之中,大家都觉得非常有必要突破人类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研究路径,建立代表中国学人思想的环境伦理学,但目前尚未找到突破口,不过我国学者正在积极努力研究,环境伦理学正处于突破的前夜,新的环境伦理学理论不久将会在我国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