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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2021年09月07日 09: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晓玲 字号
2021年09月07日 09: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晓玲

内容摘要:《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来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民法典》的颁布也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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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来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民法典》的颁布也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法典》源于几代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深刻总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历史变迁的缩影,有助于以前瞻性的视角探索我国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民法典》颁布后法学界就如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推动其实施及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展开热烈讨论。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了立法需求,提出了创新改革法学科研工作和培育高端卓越法治人才的时代诉求。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了“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的要求,推动我国法治人才教育更新迭代,在法学人才的法律逻辑推理能力、认知能力、论证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新命题,要求改革法学人才培育传统课程体系。笔者认为,为了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现实需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多维立体的法学实践课程体系。

  第一,复合育人,加强校地产学研合作,形成教育合力。虽然目前大多数法学院校均开设实践课程,但囿于师资和平台的局限,往往多偏重理论教学。法学院校选择的实践平台往往是当地司法机关,而较少安排学生到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的法律实务部门实习。实习内容多被框定在法律领域,较少涉及因其他领域的专业性、特殊性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这样的实习活动不利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卓越型法治人才。

  法学实践课程体系设计应注意利用产教融合带来的育人优势和发展优势,积极构建“专业+产业+创业”三业融合格局,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改革及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法学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校内专业学科交融平台,破法治人才培养之壁垒。建校外产业协同育人平台,沃法治人才培养之土壤。加大校本部、校基地、校研究所、校外机关企事业单位间的合作力度,提升法治人才的业务能力,保障法治人才就业。注重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除与公检法机关合力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外,还可以尝试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地方法治研究、区域法律实践服务,与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联合开展社会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强化与各类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

  第二,实践育人,以立体化动态实践构建法学人才培育体系的基础。法学理论源于生活、服务社会,最终也将返身于司法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自我纠错和发展。因此,新时代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设计,既须重视立法司法的具体过程,也应兼顾中国的历史沿革、经济基础和政治形态等多维因素,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应对瞬息万变的时代挑战。法学学科实践课程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意识形态属性。应立足国情,坚持中国特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和实践指导意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让法学学子具有坚定的法治信念、独立的法律人格、深厚的人文素养。探索创新我国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将我国法治建设成果潜移默化地融入法学教育。

  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本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又要反映本学科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通过讲授案例,将学生培养成为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并重的素质型人才。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一方面要重视引进来,引领我国经典法治实践案例进课堂,远程同步直播公开庭审实况,编写涵盖我国前沿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学教材,提高法学实践第二课堂修读学分的比重,开展特色化的学生角色体验模拟法庭和能够进行“实战训练”的法律诊所,打造“物证技术实验中心+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三位一体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另一方面也要鼓励走出去,为了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运用学习到的知识,可以联合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普法活动,推动建立高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协同公检法机关开通案件卷宗资源共享渠道,协调各领域法务部门制定进阶式的法学人才实践方案,切实发挥各领域法治人物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

  第三,教学育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当前,新兴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更新迭代,推动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不断前行,也影响着传统法学理论和规则。例如,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的发展,如何平衡科技创新与法益保护成为当代法学研究者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攻克的难题。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在法学人才培养中不仅需要深入挖掘法学理论和积累司法实务经验,而且需要加强对多元学科基础知识的学习,此外还要重视如何实现法学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的有机衔接。

  加快优化法学课程体系、筑牢法治人才培养之根基成为时代之需。增设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的公共必修课、设置集中的通识教育课可以培养学生的人文底蕴和社会关怀,塑造良好的人格品质和科研精神。通过设置典型案例研究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实务工作技能技巧和运用法律分析现实纠纷的能力,让他们成为兼具理论及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可以适应法治国家发展建设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教学云平台,革新传统面对面授课模式,探索“云课堂+慕课”的创新混合课程体系,拓宽课程内容的涵盖面和辐射人群,提高优秀课程资源的利用率。努力推进法学院校跨学科、跨专业开设交叉型法治课程,形成复合型课程区块链,响应新时代的法治强音。鼓励高校跨学院、跨学校探索区域性本硕博复合型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深入服务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第四,通过队伍育人,培养“双师双能”师资,强化实践教学能力。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倚重课堂教学,法学教师授课多集中于书本。部分教师本身实务经验不足,教学缺乏实践厚度,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灵活应用课堂知识,应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导致法学教育内容与司法实践联系不够紧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对监察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新兴法学学科的重视不足,相关单位对综合型师资力量培育机制的了解、认识和具体规划需要进一步加强,参与培养创新型法学教学人才的积极性也有待提高。

  为了搭建起法学教育的“四梁八柱”,需要打造一支“专兼俱备”的法学教育师资队伍,育法治人才培养之魂。应健全法学院校教学研究人员与法治实践部门实务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可以定期推荐法学院校骨干教师到有关单位挂职锻炼,聘任司法实践专家进高校开设讲座或授课,实现“以专业教师为主导,以实务教师为引擎”。通过开办法学教师实务与理论研修班等,培养教师教学能力,优化教师教学方法,提升教师业务素质。面向海内外、各方向、各高校遴选中青年教师,组建全方位、多层次、国际化的法学教师阶梯队伍,摒除“论资排辈”观念,采用“挖掘聘任+培养上岗+绩效管理”的师资队伍管理方式,建设“潜能大、科研强、创新好”的教师队伍,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

  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育课程体系设置需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通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提升、社会各部门多角度合作,多维立体地在课程设置中通过设置特色培养课程模块、专题课程模块、实务课程模块和实训课程模块等,强化学生实践与理论学习的深度融合。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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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郑晓玲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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