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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应急管理学院院长论坛研讨会在线举行
2020年06月24日 17: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永杰 字号
2020年06月24日 17: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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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线下主会场。本网记者 李永杰/摄

与会学者线上演讲。 本网记者 李永杰/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李永杰)6月20日, 暨南大学主办,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之治:制度优势应对新冠疫情挑战冲击”研讨会暨2020年中国应急管理学院院长论坛在线举行。来自国内应急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中国对抗击疫情的制度优势、成功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研究的焦点。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童星表示,要将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效能的提升,确保人民安居、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他谈到,2003年以来,我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例如当下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的疫情防控明显好于欧美国家。对中国应急管理效能生成的研究,不仅有利于阐释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优势和特色、发现存在的缺陷,也有利于同其他国家做比较研究。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高小平总结了中国应急管理的三大制度优势,即结构性制度优势、运行性制度优势、保障性制度优势。其中,结构性制度优势最突出的是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的优势;运行性制度优势突出体现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转化力量办急事的优势;保障性制度优势突显在改革总揽应急工作的优势。他提到,在这次的重大疫情中,中国仍然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在利用好对口支援这一制度优势的同时,还要善于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优势。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朱正威表示,目前应急管理体系法治化工作面临的挑战,也为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提供了新的机会窗口。他认为,应当从四个方面加快健全我国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第一,尽快启动国家紧急状态法的立法程序。可以参照国际经验,在宪法规定框架下,出台紧急状态法,为类似危害国家总体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遵循。第二,在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下尽快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体系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健全和完善预案管理,尽快依法修订、健全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体系。可以此次疫情应对为契机,加快推动基于跨部门、跨区域、跨突发事件类型的预案体系变革,同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健全预案管理体系。第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的治理效能。

  突发应急事件中的制度因素是本次研讨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院长蔡立辉看来,应急管理中的技术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都需要通过制度加以明确和规定。关于如何优化制度安排,蔡立辉表示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应急管理机构重新定位:将应急管理部门定位为综合管理部门,而不是专业化职能部门,强化其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第二种是各级政府重新考虑恢复应急委,在这个议事机构之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公安部门负责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委行使统筹协调的职能。相比之下,第一种途径更加符合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教授佘廉认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需要社区内部应急功能和外部城市治理功能的有效对接,这对社区治理结构和功能重构提出要求。他认为社区功能重构面临三个重要任务:第一,要建立标准化的流程,使得社区各个主体能够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来;第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专门服务于社区的数据平台;第三,强化产业支撑,例如疫情期间的口罩生产、交通车辆管理和物流管理,都需要产业的支撑。另外,要完善政府和社区应急流程,加强对基层的激励,将城市智能化建设真正落实到社区。

  天津师范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温志强着重探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他表示,从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来看,组建应急管理部,打破了部门本位、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碎片化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机构从过去综合协调型向独立统一型转变,从“条块化、碎片化”应急管理模式向“系统化、综合化”应急管理模式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效率。但鉴于应急管理架构和职能调整时间较短,目前只是解决了“面”上的工作,要想真正起“化学反应”,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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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永杰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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