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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城管形象触底反弹,归根结底得靠城管制度改革
有些群体会经常活跃在媒体报道中,城管无疑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们展现给世人的形象,总体而言比较负面,“暴力执法”几乎是人们听到城管二字后最容易想到的词。有网友甚至戏谑地将“城管”这一词条解释为“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的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其群体形象之差可见一斑。为扭转臭名昭著的公共形象,很多地方的城管部门都试图摆脱形象危机。
最近几天,媒体就报道了两则与城管形象救赎有关的新闻,一个是四川资阳安岳县的“女神城管”;一个是重庆荣昌县跳河救人的城管队员邓源飞。
套用如今一种非常俗套的说法,这都可以称得上是冬日里的“正能量”。尽管没有必要把这两位城管的事迹拔得太高,但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公众其实乐于看到更多“好城管”的故事。
但是,指望通过一两个“好城管”的自我救赎来扭转城管群体的形象,又是不太现实的。城管群体近些年的公共形象每况愈下,与部分“害群之马”和一些极端个案不无关系。在谈及城管群体形象救赎的话题时,我们固然希望有更多的城管队员在执法中加入柔情和人性化的因素,希望“微笑执法”“鲜花执法”等文明执法手段变得更多,但却不能将扭转城管形象的使命完全寄托于个体救赎。城管群体的形象危机,不仅仅是部分城管队员个人行为失当所致,更是因为当前的城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正因如此,要实现城管形象触底反弹,归根结底得靠城管制度改革。
怎么改?首先应做的一点是对城管“限权”。1997年城管首次登上历史舞台,当时这一群体承担的职能只有5项,但如今已增至300多项。现如今,转变政府职能是大势所趋,有关部门如果不想让城管群体在权力膨胀中失控,非常有必要对城管的执法权限进行清理。
其次,城管群体的素质有待提高。我们必须纠正一种偏见,即认为城管工作对执业者没太多要求。其实,城市管理涉及错综复杂的权利博弈和公共治理智慧,组建高素质队伍至关重要。近几年,“硕士城管”乃至“博士城管”时有耳闻,这无疑是提升城管队伍层次的积极信号。当然,对众多在一线执法的城管队员,也有必要进行完善的培训,将不适合城管岗位的人清理出城管队伍也未尝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