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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民营医疗价格需先强化公共责任
2014年04月10日 15:30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杨兴东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关键词:公共责任;民营医疗;民营医院;医疗机构医疗;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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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出台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反过来说,短期内,民营医院虽可能会实行比公立医疗机构低的价格,但只要管理者的公共责任太弱,市场规则没有得到厘清,这些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优势很难维持下去。因为在现在的市场上,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并不是对等的市场主体,公立医院挟有太多的人力、物力以及制度优势,维持一个较高的价格,它完全承受得起,而民营医院则不同,面对更高要求的患者需求,它难以提供价廉物美的优质服务,长期维持低价根本不现实。要么是价低质差,要么是价高质好。更何况,据

  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大方向是对的,只是需要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从世界范围来看,不论是英国式的政府主导,还是美国式的市场主导,政府的责任都很清晰,对于公共投入比例以及管办关系、医药关系等,皆有明确的规则。这就从制度上堵住了灰色利益的生存空间,使得敢于扰乱秩序者必然要受到规则的惩罚,从而确保了医疗改革的果实落在民众的口袋里。从实践的角度而言,这种责任先行的思路无疑是很好的“他山之石”,值得相关部门重视与学习。(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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