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进一步深化研究型大学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而推动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2013年7月,在美国140多位研究型大学校长联名推动下,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创新与创业型大学》报告,其主要通过促进学生创新和创业、鼓励教师创新和创业、积极支持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校企合作,参与区域与地方经济发展等路径来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实现大学科技与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构建和谐的国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研究美国研究型大学实施创新创业的多样化路径,对于破解我国大学在协同创新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研究型大学;美国;创新创业;路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赵中建,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卓泽林,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062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深化研究型大学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而推动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2013年7月,在美国140多位研究型大学校长联名推动下,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创新与创业型大学》报告,其主要通过促进学生创新和创业、鼓励教师创新和创业、积极支持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校企合作,参与区域与地方经济发展等路径来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实现大学科技与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构建和谐的国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研究美国研究型大学实施创新创业的多样化路径,对于破解我国大学在协同创新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研究型大学 美国 创新创业 路径
标题注释:本文系赵中建教授主持的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美国创新和竞争力路径图研究”(课题编号:4480153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一、引言
近年来,各国都在加大力度对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大规模投入。为了适应世界性的大学创新创业发展潮流,激发国家和地方经济繁荣发展。2015年3月13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以及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6)、《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2010)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基本要求(试行)》(2012)等政策文件,都指出高等学校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高校在推动创新创业领域确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长期以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几方面力量各成体系、各自为战的局面尚未真正扭转,分散、封闭、低效仍是我国科技创新存在的最大问题”。[1]
然而,美国却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创新生态系统——它以鼓励和推动创新为核心要素,包括了政府、产业部门、非营利性机构、高等教育机构等多个部门,以分享共同认可的目标和价值观为系统存在的基础,从而实现繁荣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和培育更多的创业企业,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型大学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而推动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发展。
2013年7月,美国商务部(U.S.Department of Commerce)发布了《创新与创业型大学:聚焦高等教育创新和创业》(Innovative and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Higher Education,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in Focus)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是由美国140多位研究型大学校长主动联名推动而成文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学生创业;教师创业;科技转化;校企合作和参与区域经济发展。从报告内容来看,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善于利用多样化的路径鼓励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如利用地理上的产业集群优势、不同机构间的合作、鼓励创新创业的历史文化传统、充足而持续的资金来源等,可以说这种发展路径多样化对大学的持续变革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研究和探讨世界上创新力量最强国家的研究型大学在推进和鼓励创新创业中的路径与举措,对于破解我国大学在协同创新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型大学是构建国家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的主体
美国是全球的科技创新大国,一直将科技创新创业作为维持经济增长和未来经济繁荣以及全球科技技术领先地位的重要因素。自1999年以来,美国开始通过报告界定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2004年美国提出报告《创新美国》,制定国家创新倡议,建设国家创新系统,对创新机制中的程序进行完善。[2]2006年2月,布什总统签署的《美国竞争力计划——在创新中引领世界》,极其明确了美国政府有关创新和竞争力问题的观点及未来的发展思路,[3]到2009年奥巴马政府推行的《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案》和《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和2011年的《美国创新战略:确保我们的经济增长与繁荣》,以及奥巴马历年的国情咨文,都能发现美国政府始终将创新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
这些创新主体主要包括大学与学院、研究机构、实验室和大学衍生公司,它们分布在美国的各州,从大城市到郊区,无处不在,这些机构通常会与联邦资助的代理机构合作,进而在生命科学、能源、远程通讯、信息技术、教育、社会创新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可见,州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机构、非营利机构、大学和商业团体正在努力地发展社会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他们之间相互交错,连成一体,呈现出全面协作、更为开放的趋势。从宏观层面上看,基础研究领域、大学内部科技和知识成果的转化、大学与产业部门的协同创新,大学科技园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奠基了大学在美国国家创新创业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从微观而言,为了鼓励和营造大学内部的创新创业氛围,很多大学已经建立了多样化的孵化机构,为新企业的创建、发展直至成功保驾护航,这类机构主要包括大学内部的技术转化办公室、科技园、概念证明中心、孵化器等,美国著名大学的技术转化办公室规模一般都在10~25人,他们各自的分工精细,确保每个人在各个领域的专业性。美国已成立1250个商业孵化器,其中三分之二建立在大学校内。
美国现在至少有450所大学和学院拥有创业项目,[4]虽然每所大学的起点不同,但是他们动员所在社区进行创业的能力,在创造高增长新衍生企业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根据麦肯锡全球机构(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MGI)的报告,美国国内大约三分之一的经济增长变化可以用新企业成立的比率来解释。[5]换言之,大约三分之一的经济增长都可归因于新企业增长。这些新公司、新企业主要创生于大学环境,主要在基于大学研发活动产生的技术成果基础上,由大学教师和学生等参与创建,斯坦福大学和硅谷以及北卡三角科技园就是典型代表。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只有结合当地政策和宽松的法律环境,才能刺激大学衍生企业的创建,进而通过知识资本化服务当地经济。
大学试图为主要的社会经济问题找到更多的解决办法,特别是研究型大学,通过研发努力、资源支持以及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等支持机制,寻求更好的行业合作和新科技的商业化。布莱兹尼茨·丹(Breznitz Dan)认为,大学的创业导向型文化既鼓励了师生创造性地思考和实践,也促成了大学与企业合作研究的开放环境,从而产生了大量衍生企业。[6]总而言之,大学正在打破作为社区主要创新的提供方的传统,转而逐渐活跃于本州或区域生态系统中,诸如,与其他大学、国家实验室、新衍生企业、孵化器、州与地方组织等形成伙伴。
自美国国会推行《拜杜法案》及随后的一系列鼓励大学科技转化政策法规后,极大地鼓励和促进大学与产业部门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在80年代和90年代,美国的科技政策是对美国战后科技政策进行全面反思和促使其形成新特点的大变革时期,出现了大量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联邦立法,见表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