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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县区均达到义务教育
2016年11月04日 09:15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万玉凤 字号

内容摘要: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认为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关键词:评估;福建省;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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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福建所有县区均达到义务教育 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万玉凤)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认为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10月12日至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今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同时在前3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73个县中抽取8个进行复查。

  检查结果显示,福建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接受复查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同时指出,26个县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城镇学校班额偏大等问题仍然存在,福建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薄弱环节整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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