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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与恩格斯的贡献
2014年06月03日 15:18 来源:《学习与探索》 作者:张秀琴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资本论》;意识形态;恩格斯;国外马克思主义;新文化—结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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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20世纪中后期,以麦弗姆、比岱和詹姆逊等为代表的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陆续出版专文论述《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如麦弗姆提出了“话语建构论”,认为《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结构及其与现实关系的揭示;比岱则抱持“生产方式论”,坚持认为《资本论》标志着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从“批判”转向了“理论”;詹姆逊的“意识形态分析”则指出《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的文化分析.上述对《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的“新文化—结构主义”解读,从表现形式来看,体现的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阿尔都塞等人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流变的影响;而从本质内涵来看,则与恩格斯晚年的相关思想贡献(特别是“虚假意识论”和“相互作用论”)密切相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资本论》;意识形态;恩格斯;国外马克思主义;新文化—结构主义

  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与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国外马克思思想研究界经历了一个新的转向,即在批判继承经济主义(第二和第三国际马克思主义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文化主义”(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采取的主要方式)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新文化—结构主义”的阐释模式。这一模式尤其明显地体现在这一时期的相关论者对马克思《资本论》中意识形态观的解读上。

  一、当代国外学者论《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

  自《资本论》(含三卷及其相关手稿)面世以来,各个时代的“阅读者”皆“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在《资本论》这个茫茫森林中为自己开辟道路”[1]。其间不乏政治经济学解读、哲学解读、社会学解读,甚或历史、文化与人类学解读。虽然如此,单独以“意识形态”概念为主题的解读却并不多见,乃至迄今尚无专门著作来论及此议题。然而,散见于相关论者个人著述或文集中的专题性论文却已于20世纪中后期以来陆续呈现,它们包括约翰·麦弗姆的专题论文《〈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理论》[2]、雅各·比岱的《探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哲学、经济学和政治维度》一书中的第8章“《资本论》中意识形态的理论化”[3]、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的《辩证法的化合效应》中的第14章“意识形态分析手册”,以及其他一些论者(如英国战后文化马克思主义学者斯图亚特·霍尔等人)的相关分析性论述。

  这些论述所涉及的意识形态概念、理论与实践,大多论及对如下子概念(或替代性概念)的分析与探究:颠倒、异化(拜物教)、表象、日常意识、矛盾(辩证法)等。虽然上述相关论者皆来自于英、法、美等不同国家,但他们似乎都受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意识形态论影响,即更多从功能—社会学而非传统哲学认识论的视角来探究《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这就意味着,意识形态的结构功能及其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更多的揭示与彰显,尽管这种揭示也不排除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态度与立场,但与传统人本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纯哲学式批判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人曾把20世纪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所作出的“马克思式”解读区分为三种,即经济主义、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三种解释[4],显然,结构主义在20世纪中后期、尤其是后阿尔都塞时代(也即70年代末以来)占据了上风(如果把经济主义看作是对第二和第三国际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模式、把文化主义视为卢卡奇等的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模式的话)。

  (一)麦弗姆的话语建构论:《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结构及其与现实关系的揭示

  正是在这一理论背景下,麦弗姆具有代表性地指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只是停留于在认识论意义上指出意识形态的神秘性,因此马克思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了《形态》中的那个著名的照相机比喻,而现实的社会结构中,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挥作用的环境要远比这个比喻(特别是其简单化解释)所蕴含的复杂得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麦弗姆认为《资本论》中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要比《形态》等先前的著述成熟得多[5]213。其依据就在于:《资本论》(尤其是第一卷第19章)通过对现实关系(如劳动力价值等)与其表现形式(或现象,如工资等)之间的复杂的共生关系场的揭示,以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为平台,向我们具有历史具体性地展示了“意识形态的结构及其与现实的关系”。麦弗姆在这一议题下讨论了三个论题,即(1)“意识形态是一种建构性话语”,是由一系列彼此共生的范畴构建起来的;(2)“意识形态与现实之间是一种(以颠倒的方式呈现的)认知关系”,人类认知的价值选择决定了意识形态的属性;(3)“意识形态源自于现实的不透明,而现实的不透明正是我们所谓的现实‘表现其自身’的固有方式”[5]215-217。这里所说的“现象形式”(又称为表象、扭曲的表象、幻象等)与“真实关系”(又称现实关系、本质、实际关系、隐藏的本质等)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共生关系。在麦弗姆看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围绕着这一区分所做的任何具体分析,与其说是在批判,毋宁说是在揭示其结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不仅表现在彼此多角度、多层次的交错共生关系上,也表现在各自本身的多触角和多元性上,比如“现象形式”就不仅表现为物象,也表现为思维方式,并因此表现为一定时代或社会的话语建构(既包括系统性的如政治经济学理论话语,也包括常识性认知——当然这二者之间除了层次上的差异,也有其共同性,如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拜物教”所揭示的那样)。如果意识形态作为这样一种“表象形式”出场,其复杂性可见一斑。基于此,若考虑到由语言(或话语、范畴)所构成的意识形态(也即现象形式)的非独立性,我们就会看到意识形态的依赖性,并由此联想到它们的历史具体性(诚如“商品”“货币”或“资本”等范畴的历史性出现);若洞察到这一点,并由此联想到真实关系与现象关系之间的不一致,我们便会发觉其间的“颠倒”或“矛盾”关系,并力图用“异化”(马克思早期用语)和“拜物教”(《资本论》中用语)来展示这种复杂关系,而最终对这种多元共生关系的洞察,则需要借助于“辩证法”。所以,很多论者在论及《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时,都会论及辩证法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比岱的生产方式论:《资本论》标志着马克思意识形态观从“批判”转向“理论”

  在解读《资本论》中的意识形态观时,麦弗姆的这一阿尔都塞式意识形态论立场,得到了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比岱的赞同。在《资本论》中(特别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之后),马克思实际上倾向于将意识形态(表述为“日常生活意识”“表现形式”或“拜物教”等)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生产方式[6]196。因此,如果我们不理解这一点(要知道,这是把《形态》中的照相机比喻简单化、机械化解读所最容易导致的后果),就很容易轻易得出结论错误地认为,《资本论》既然是研究“经济基础”的,那么“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当然就不再是其重点。但事实却截然相反,意识形态依然是《资本论》的主题,虽然这个术语本身在《资本论》中出现的次数没有早期著述(特别是《形态》)多,但其替代性范畴(如上文所述)却一再出现,这又与这一时期马克思所关注的不再是单纯的理论探讨(主要表现为哲学认识论探讨),而更多的是历史具体性探讨、特别是把它置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中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来探讨相关,这才有了关于“商品”“竞争”和“价值”等的系列讨论。因此,比岱明确指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某种远离,才使得他的这一时期的意识形态观与其说是一种黑格尔式的“意识形态批判”(a critique of ideology),毋宁说更是一种“意识形态理论”(a theory of ideology)。为此,除了像麦弗姆一样论及《资本论》第一卷(以及第二卷)中有关价值和价值形式中所涉及的对“表象形式”与现实关系的揭示之外,比岱还专门论及三卷(特别是第三卷)中的“日常生活意识”问题,包括:日常生活意识在竞争条件中的作用(第一卷)、作为意识形态基础的价值—价格转化(第三卷第2部分)、剩余价值与意识形态问题(第三卷第4-7部分)等。比岱把它们都看作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中内在的生产方式问题。比岱认为,无论是日常生活意识,还是表现为庸俗经济学的理论化的系统理论化意识,都是彼此交叉在一起的(从第一卷到第三卷皆如此),这一切又都与资本主义竞争和剥削有关。因此,在比岱看来,《资本论》中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是一场意识形态理论化的事业”,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6]230,是对意识形态一般的具体的、历史的再现、分析和呈现。

  (三)詹姆逊的“意识形态分析”:《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的文化分析

  以及时而全面地对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概括和评价,而成就了其当代西方学界著名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声誉的美国马克思主义学者詹姆逊的意识形态理论构成了其关于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分析的要旨。在其新近的《再现〈资本论〉:阅读第一卷》等著述中,他力图以一种“文化历史主义”的态度,即主张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采取一种“历史主义”的和“辩证”的文化分析,他称之为“意识形态分析”。所谓“意识形态分析”(ideological analysis),是詹姆逊看好的一种“策略”,它一方面旨在合理地“考量各种不同意识形态观的分析或诊断价值”而不是无望地进行“本体论式”追溯[7]315,即追溯意识形态本身到底是什么,从而避免陷入目前关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探讨的话语僵局;另一方面,也是要借助术语的词性转换,即尊重大家在研究意识形态理论时通常都会采纳的做法,将意识形态这个术语从一个名词(“意识形态”)转变为一个形容词(“意识形态的”),从而以一种适当“疏离”的“立场”来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理论在当今理论与实践中的“基本功能”[7]315-316。詹姆逊指出,“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十分核心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独特的阐释类型”和更加合理的“视角”[7]316。因此,只要我们“辩证地使用这一术语,将它置于具体的文本情境之中”,我们就可以“动员其多种对抗性含义的出场”[7]317,以发挥其本该具有的分析威力(也即反思和重建整个传统理论及其框架)。也正因此,“意识形态理论是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所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7]318。基于此,可将《资本论》视为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种文化分析。这种分析可以把一切传统的、固定的东西都“问题化”,并在辩证的环节中展现其复杂性的本质,因此,它作为一种观察问题的视角和理论叙事的框架(也即“问题式”),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中占据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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