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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民家庭)把它取得的原料进行加工,我们把这叫作家庭工业。家庭手工业是自然经济的必然附属物,而自然经济的残余在有小农的地方差不多总是保留着的。所以,在俄国的经济著作中屡次谈到这一种工业(家庭制造供自身消费的亚麻制品、大麻制品、木器等等)也是很自然的。然而可以断定,现在只在少数最偏僻的地方,家庭工业还比较普遍,例如西伯利亚直到最近还属于这样的地方。这样一种形式的工业作为一个行业还并不存在,因为手工业在这里同农业不可分割地联结成一个整体。
手艺,即按消费者的订货来制造产品[注:Kundenproduktion(按订货生产),参看卡尔·毕歇尔《国民经济的发生》1893年蒂宾根版。],是脱离了宗法式农业(P297)的第一种工业形式。在这里,材料可能是订货的消费者的,也可能是手艺人的,而手艺人的劳动报酬,或者是给货币,或者是给实物(手艺人的住处和生活费,以一部分产品如面粉等等作为报酬)。手艺是城市生活的必要的组成部分,它在乡村里也相当普遍,是农民经济的补充。专业手艺人在农村人口中占一定的百分比,他们从事(有时是专门,有时同农业相结合)制革、做鞋、缝衣、打铁、染土布、加工农民用的呢绒、磨粉等等。由于我国经济统计工作非常不能令人满意,所以没有任何关于手艺在俄国的普及程度的精确资料,而有关这种工业形式的个别论述,差不多都分散在所有关于农民经济的记载中,分散在所谓“手工”工业的调查报告[注:在这里用引文来证实上述内容是不可能的:这么多有关手艺的论述都分散在有关手工工业的所有调查报告中,虽然按照通常的看法,手艺人是不算手工业者的。我们还会不止一次看到,“手工业”这个术语含混到多么不可救药的地步。]中,甚至还出现在官方的工厂统计中[注:特别明显地说明这种统计的混乱状况的,是直到现在它还没有定出办法来区别手艺作坊和工厂。例如,在60年代,把纯粹手艺类型的乡村染坊算作工厂(《财政部年鉴》第1卷第172—176页);在1890年,把农民的呢绒洗染坊同制呢厂混在一起(奥尔洛夫的《工厂一览表》第3版第21页),等等。就是最新的《工厂索引》(1897年圣彼得堡版),也没有摆脱这种混乱状态。见我们的《评论集》中的例子,第270—271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卷第15—17页。——编者注)。]。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在登记农民副业时,有时把“手艺人”划为单独一类(参看上引鲁德涅夫的著作),可是也把全部建筑工人列入了(按照流行的说法)这一类。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种混淆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大量的建筑工人不属于按照消费者的订货来工作的独立手工业者,他们属于受承包人雇用的雇佣工人。当然,把农村手艺人同小商品生产者或雇佣工(P298)人区别开来,有时并不容易,为此必须对每一个小手工业者的资料进行经济分析。对1894—1895年度彼尔姆省手工业调查[注:我们在《评论集》第113—199页(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2卷第235—332页。——编者注)中,曾有专文论述这个调查。本书所引证的关于彼尔姆省“手工业者”的全部事实,均摘自这篇论文。]资料进行整理,就是把手艺同其他小工业形式严格划分开来的一次很好的尝试。据计算,当地农村手艺人人数约占农民人口的1%,并且(果然不出所料)手艺人所占百分数最大的是在工业最不发达的县份。与小商品生产者相比,手艺人的特点是和土地有着最牢固的联系:100个手艺人当中,农民占80.6%(在其余的“手工业者”中,这个百分数较低)。手艺人也使用雇佣劳动,但是这种手工业者使用雇佣劳动不及其余的手工业者那么普遍。手艺人的作坊的规模(按照工人数量来看)同样是最小的。种地的手艺人的年平均收入是43.9卢布,而不种地的手艺人的年平均收入是102.9卢布。
我们只作这些简要的叙述,因为对手艺作详细的考察并不是我们的任务。在这种工业形式中还没有商品生产;这里只在下述场合出现商品流通:手艺人得到货币工资或出卖工作所得的一部分产品而去为自己购买原料和生产工具。手艺人的劳动产品不在市场上出现,几乎不越出农民的自然经济的领域。[注:由于手艺接近于农民的自然经济,农民有时候就试图为全村把手艺劳动组织起来,农民付给手艺人生活费,责成他们为本村的全体居民工作。现在这种工业组织只是作为例外,或者只有在极偏僻的边疆地区(例如,在外高加索的某些乡村里,打铁业就是这样组织起来的。见《俄国手工工业报告和研究》第2卷第321页)才能看到。]因此很自然的,手艺同宗法式的小农业一样,其特征也是墨守成规、分散零碎、规模狭小。手艺人外出到其他地方去找外水,是这种工业形式所固有(P299)的唯一的发展因素。在我国乡村中,这种外出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在过去。其结果常常是在所到的地方建立起独立的手艺作坊。(P300)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