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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于农民家庭收支的地方自治局统计资料
2012年07月27日 17:12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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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结束对农民分化问题的叙述,我们再从另一方面,即从有关农民家庭收支的最具体的资料来考察这一问题。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所谈的各类农民之间的区别是多么大。

  在《泽姆良斯克县、扎顿斯克县、科罗托亚克县和下杰维茨克县农民占有土地的估价资料汇编》(1889年沃罗涅日版)的附录(P123)中,提供了极为完备的“关于典型农户的人口和家庭收支统计资料”[注:这些资料的重大缺点是:第一,没有按各种不同的标志加以分类;第二,对那些不能列入表格的被选农户资料没有附载文字说明(如奥斯特罗戈日斯克县的家庭收支资料就附有这种文字说明);第三,关于一切非农业性工作和各种“外水”的资料整理得极为草率(所有各种“副业”仅有4栏,而单单衣服和靴鞋两项就占了152栏!)。]。我们从67份家庭收支表中撇开那极不完备的一份(科罗托亚克县第14号家庭收支表),而把其余的按役畜分为六类:(1)无马者;(2)有1匹马者;(3)有2匹马者;(4)有3匹马者;(5)有4匹马者;(6)有5匹马以上者(下面我们只用1—6这几个字表示各个类别)。诚然,按这种标志来分类并不完全适合该地区(因为无论在下等户或上等户的经济中,“副业”都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为了使家庭收支表的资料可以同上面分析过的按户调查资料作比较,我们就采用了这种分类法。只有把“农民”分成几个类别才能作这种比较,而一般的笼统的“平均数”完全是虚假的,这点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而且在下面还会看到。[注:例如舍尔比纳先生在沃罗涅日地方自治机关出版物中和在《收成和粮价对俄国国民经济某些方面的影响》一书论述农民家庭收支的文章中,就只使用这种“平均数”。]我们在这里顺便指出一种很有意义的现象,就是“平均的”家庭收支资料所描述的,几乎总是中等类型以上的农户,即总是把现实描写得比它原来的情况好些。[注:例如,莫斯科省(《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第6卷和第7卷)、弗拉基米尔省(《弗拉基米尔省手工业》)、沃罗涅日省奥斯特罗戈日斯克县(《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第2卷第2编)的家庭收支资料,特别是《俄国手工工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43]中引用的家庭收支表(维亚特卡省、赫尔松省、下诺夫哥罗德省、彼尔姆省,以及其他等省)都是如此。卡尔波夫先生和马诺欣先生在上述《报告》中所引用的家庭收支表,以及彼·谢苗诺夫先生(《土地村社研究材料汇编》1880年圣彼得堡版)和奥萨德奇先生(《赫尔松省伊丽莎白格勒县谢尔巴诺夫乡》)所引用的家庭收支表,其有益的地方,就在于他们都论述了各类农民。]其(P124)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家庭收支表”这一概念本身就以收支稍微平衡的农户为前提,而这样的农户在贫苦农民中间是不容易找到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就根据家庭收支资料和其他资料把按役畜分类的农户的分配情况作一比较: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求得每类农户的平均数,才能使用家庭收支资料。我们对上述资料已经作了这样的整理。现在我们分三项来加以说明:(A)家庭收支表的总的结果;(B)农业经营的分析;(C)生活水平的分析。

  (A)关于支出额和收入额的总的资料如下:(P125)

  可见,各类农户家庭收支额的差别是很大的;即使撇开两极的两类农户不谈,(5)类的家庭收支额还要大于(2)类四倍多,而(5)类的家庭成员比(2)类却多不到两倍。

  我们来看支出的分配情况[注:《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把一切“用于饮食以外的个人需要和经营需要的支出”同饲养牲畜的支出分开,而且在前一项中,如照明支出和租地支出是列在一起的。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则把个人消费同经营消费(“生产消费”)分开,而把用于焦油、绳索、钉马掌、修理建筑物、农具、马具、雇工、计件工、牧人、租地,以及饲养牲畜和家禽等项的支出归入后一项。]:

  只要看一看每类农户的经营支出在其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就可以知道在我们面前既出现了无产者,也出现了业主,因为(1)类的经营支出只占全部支出的14%,而(6)类则占61%。至于经营支出绝对数字的差别就不用说了。这项支出不仅在无马的农民那里,就是在有1匹马的农民那里也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有1匹马的“业主”非常类似通常(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类型的有份地的雇农和日工。同时我们还要指出,饮食支出的百分数也有极大的差别((1)类几乎大于(6)类1倍):大家知道,这一方面百分数高就是证明生活水平低,并构成业主和工人家庭收支之间最明显的区别。(P126)

  现在我们来看看各项收入[注:“往年结余”包括粮食(实物)和货币;这里指的是总额,因为我们研究的是实物和货币的总支出和总收入。4项“副业”是照抄《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的标题,除此以外,《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并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副业”的资料。应当指出,(5)类的马车运输显然应该归入工业企业,因为在这一类中有两个业主从马车运输中各收入250卢布,而且其中的一个还雇有雇农。]:

  可见,两极的两类农户即无马的无产者和农村企业主的“副业”收入,超过了农业的总收入。显然,下等农户的“个人副业”主要是指雇佣劳动,而“其他收入”则很大部分指出租土地的收入。在“耕作者业主”总数中甚至包括出租土地的收入稍少于有时还多于农业总收入的农户:例如,一个无马户的农业总收入为61.9卢布,而出租土地的收入为40卢布;另一个无马户的农业收入为31.9卢布,而出租土地的收入为40卢布。同时决不应该忘记,出租土地或当雇农的收入是完全用于“农民”的个人需要的,而农业总收入则必须扣除农业经营方面的支出。在扣除这部分支出以后,无马户的农业纯收入为41.99卢布,“副业”收入为59.04卢布;有1匹马的农户的农业纯收入为69.37卢布,“副业”收入为49.22卢布。仅就这些数字作一比较便可看出,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有份地的农业工人,他们靠份地来弥补一部分生活费用的开支(并且因而降低(P127)了工资)。把这种类型的农民同业主(耕作者和从事副业者)混合在一起,就是不可容忍地违反了科学研究的一切要求。

  在农村另一极,我们所看到的正是把工商业业务同独立的农业经营结合起来的业主,这些工商业业务给他们带来数达几百卢布的可观收入(在现有的生活水平下)。由于“个人副业”这一项目十分不明确,使我们看不出上等户和下等户在这方面的差别,但这些“个人副业”的收入额也已经表明这种差别是多么大了(我们提醒一点,在沃罗涅日统计资料的“个人副业”项目中,还可能包括行乞,当雇农,任管家、经理,以及其他等等)。

  就纯收入额来看,无马者和有1匹马者也很突出,他们在货币收支方面只有极可怜的一点“结余”(1—2卢布),甚至还有亏空。这些农民的资财并不多于、也许还少于雇佣工人的资财。从有2匹马的农户开始,我们才看到一点纯收入和几十个卢布的结余(没有这些钱就根本谈不上较为正常地经营农业)。富裕农户的纯收入所达到的数额(120—170卢布),使他们同俄国工人阶级的一般水平截然不同。[注:看起来(5)类似乎是一种例外,它有很大一笔亏空(41卢布),虽然它用债款弥补了。这是因为这一类所包括的5户中有3户办了喜事,花了200卢布(5户共亏空206卢布90戈比)。因此,这一类除饮食以外的个人消费支出,高达每一男女人口10卢布41戈比,而其他各类,包括(6)类的富裕户在内,这项支出都没有达到6卢布。因此这项亏空按其性质来说是与贫苦农民的亏空完全相反的。这项亏空之所以造成,并非由于不能满足最低的需求,而是由于把需求提高到与本年度收入不相称的地步。]

  显而易见,把工人和业主加在一起并得出“平均的”家庭收支额,就构成下列“中等富裕生活”和“中等”纯收入的情况:收入491卢布,支出443卢布,结余48卢布,其中有现金18卢布。但是这种平均数完全是虚假的。它只是掩盖了下层农民群众((1)类和(2)(P128)类,即66份家庭收支表中的30份)的赤贫真相,这类农民收入微薄(每户总收入为120—180卢布),收支不能相抵,主要靠当雇农和当日工来维持生活。

  精确地计算货币和实物的收入和支出,使我们能够确定农民分化同市场的关系,因为对市场来说,只有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才是重要的。各类农户的货币收支额在收支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如下:

  因此我们看到,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的百分数(特别有规律的是支出的百分数),是从中间各类农户向两极逐渐增大的。无马户和多马户的经济所具有的商业性最为明显,这说明双方都主要是依靠出卖商品过活,只不过一方的商品是自己的劳动力,另一方的商品则是靠大量使用雇佣劳动(我们就会看到)为销售而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就是采取资本形式的产品。换句话说,这些家庭收支表也向我们表明,农民的分化建立了资本主义的国内市场,一方面使农民沦为雇农,另一方面又使农民变成小商品生产者,变成小资产者。

  从这些资料中得出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结论是,所有各类农民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变成了商业性经济,均依赖市场,因为(P129)任何地方,收入或支出的货币额都不下于40%。这个百分数应当承认是很高的,因为这里说的是小农的总收入,其中甚至包括牲畜饲养费用,即禾秸、谷糠等等的费用。[注:饲养牲畜的支出差不多全部都是实物:所有66户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为6316.21卢布,货币支出仅占1535.2卢布,其中1102.5卢布是由一户显然为了搞工业养了20匹马的企业主支出的。]显而易见,就是连中部黑土地带(一般说来,这里的货币经济同工业区和草原边疆地区比较起来,是较不发达的)的农民,没有买卖也绝对不能生存,他们已经完全依赖市场,依赖货币权力了。至于这一事实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以及我国民粹派由于对一去不复返的自然经济深表赞许,而极力抹杀这一事实所犯的错误[注:在讨论低粮价的意义[45]时(1897年),尤其经常发生这种错误。]有多么严重,就不用说了。在现代社会里,不卖便不能生活,因而一切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只会引起生产者状况的恶化。马克思在谈到农民时说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缺点……在这里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不充分所产生的缺点是一回事。农民变成了商人和产业家,但没有具备那些让他能够把自己的产品作为商品来进行生产的条件。”(《资本论》第3卷第2部分第346页,俄译本第671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15页。——编者注]

  应当指出,收支资料完全推翻了一个目前还相当流行的观点,即认为赋税在商品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毫无疑问,货币代役租和赋税曾经是交换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现在,商品经济已经完全站稳了脚跟,因而赋税的上述意义就远远退到了次要地位。把各种赋税的支出同农民全部货币支出比较一下,可以得出以下比例:15.8%(各类依次是:(1)类为24.8%;(2)类为21.9%;(3)类为19.3%;(4)类为18.8%;(5)类为15.4%;(6)类为9.0%)。可见,(P130)赋税的最大支出是农民在现今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必要的其他货币支出的1/3。如果我们谈的不是赋税在交换发展中的作用,而是赋税同收入的比例,那么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比例是极高的。改革前时代的传统如何沉重地压在现在的农民身上,这可以从现存的赋税吞掉了小农甚至有份地的雇农总支出的1/7这一点极明显地看出来。除此以外,赋税在村社内部的分配也是极不均衡的:农民愈富裕,则赋税在其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就愈小。无马户所纳的税同自己的收入比较起来,几乎是多马户的3倍(见上面的支出分配表)。我们所以说赋税在村社内部的分配,是因为如果计算每俄亩份地的各种赋税额,那么它们差不多是平均的。作了上述一切说明以后,我们对这种不均衡现象就不应当感到惊奇;只要我国村社还保存着强制的课税性质,那么这种不均衡现象在我国村社中就是不可避免的。大家知道,农民是按土地分摊一切赋税的,因为对农民来说,赋税份额和土地份额已融合成了“丁口”这样一个概念。[注:参看瓦·奥尔洛夫《农民经济》,《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第4卷第1编;特里罗果夫《村社和赋税》;凯斯勒尔《关于俄国农民村社占有制的历史和对它的批判》;瓦·沃·《农民村社》(《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1卷)。]但是我们知道,农民的分化降低了份地在现代农村两极中的作用。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按份地分摊赋税(同村社的强制性有紧密联系)会使赋税从富裕农民身上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村社(即连环保[46]和没有放弃土地的权利)对贫苦农民的害处是越来越大了。(P131)[注:不言而喻,斯托雷平(1906年11月)解散村社[47]给贫苦农民带来更大的害处。这就是俄国式的“发财吧”[48]:黑帮——富裕农民!尽力掠夺吧,只要你们支撑住摇摇欲坠的专制制度!(第2版注释)]

  (B)现在来评述农民的农业,首先引用一下各类农户总的资料: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各类农户在出租土地和租种土地方面、在家庭人口和播种面积方面、在雇用雇农以及其他等等方面的比例关系,在家庭收支表中和在上面分析过的大量资料中是完全一致的。不仅如此,就连每类农户的经济的绝对数字也与很多县的数字很相似。下面是家庭收支资料同前面分析过的资料的对比:(P132)

  [注①:沃罗涅日省播种面积资料不是4县的,而只是扎顿斯克1县的。]

  由此可见,在上述一切地区,无马农民和有1匹马的农民的状况几乎相同,因而可以认为家庭收支表资料是相当典型的。

  现在我们引用一下各类农户的财产、农具和牲畜的资料。

  这个表清楚地说明了我们在上面根据大量资料指出的各类农户在农具和牲畜占有方面的差别。我们在这里看到,各类农户的财产状况全然不同,而且这种不同竟到了连无产农民的马都跟殷实农民的马完全不一样。[注:在德国农业文献中有德雷克斯勒尔的专题著作,这些著作载有按土地数量划分的各类土地占有者的牲畜重量的资料[49]。这些资料比上述俄国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数字更突出地表明,小农的牲畜质量同大农,特别是同地主的牲畜质量相比,是低劣得无可估量的。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把这些资料整理出版。(第2版注释)]有一匹马的农户的马真正是一种“活的分数”,当然这毕竟不是“四分之一的马”,而是整整“五十二分之二十七的”马!(P133)[注:如果把这些家庭收支表中关于各类农户的建筑物,农具和牲畜的价值标准额运用到上述欧俄49省的总结资料中,那就可以看出,1/5的农户所占有的生产资料的数量比其他所有农户占有的要大得多。][50]

  其次,我们来看一看经营支出组成的资料[注:饲养牲畜的支出主要是实物,而其他各项经营支出则大部分是货币。]:

  这些资料是很有说服力的。它向我们清楚地表明,不仅无马的农民,就是有1匹马的农民,“经济”都小得可怜。因此,通常把这些农民同为数不多但实力雄厚的农民合在一起考察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后者用于经营的开支达数百卢布,他们有可能改良农具,雇用“工人”,大量“购买”土地,每年用50—100—200卢布来租种土地。[注:卡雷舍夫先生的“租地理论”在这种“善于经营的农夫”看来是多么可爱,它要求延长租期、降低地租、补偿改良费用等等,而这些正是他们所需要的。]我们顺便指出,无马的农民在“雇用工人和计件工”方面的支出所以较高,大概是因为统计人员在这一项中把下列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起来了:一种是雇用使用雇主的农具和牲畜来干活的工人,即雇用雇农和日工;另一种是雇用使用自己的农具和牲畜为雇主耕种土地的邻居业主。这两种“雇用”形式按其意义来说是截然不同的,必须加以严格的区别,例如瓦·奥尔洛夫就是这样做的(见《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第6卷第1编)。(P134)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农业收入的资料。可惜,这些资料在《汇编》中研究得很不够(部分原因可能是这些资料数量不多)。例如,没有研究单位面积产量的问题,没有关于每种产品的销售及销售条件的说明。因此我们只能列出下面这一简略的表:

  这张表首先引人注目的是一种完全例外的现象:上等户在农业方面的货币收入的百分数很低,虽然他们的播种面积很大。这样看来,最大的农业大概是一种最大的自然经济农业了。进一步考察这一表面上的例外现象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它可以说明农业同企业性“副业”的联系这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副业在多马业主的家庭收支中的意义特别大。就上面考察过的资料看来,这一地区的农民资产阶级特别典型的倾向,是力求把农业同工商企业结合起来[注:在12户无马的农户中,没有1户有工业作坊和工业企业的收入;在18户有1匹马的农户中只有1户;在17户有2匹马的农户中有2户;在9户有3匹马的农户中有3户;在5户有4匹马的农户中有2户;在5户有4匹马以上的农户中有4户。]。不难看出,第一,把这种业主同纯粹的耕作者相提并论是不正确的;第二,在这种条件下,农业往往只不过看起来是自然经济的。当农产品技术加工(磨粉、榨油、制马铃薯淀粉、(P135)酿酒和其他生产)同农业结合在一起时,这种经营的货币收入就不能算作农业收入,而只能算作工业作坊的收入。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将是商业性的,而不是自然经济的。对下面一种农户也必须这样说,这种农户把大量农产品以实物形式用来供养雇农和饲养马匹,而这些雇农和马匹是某种工业企业使用的(如邮政运输)。我们在上等户中所看到的也正是这种农户(科罗托亚克县第1号家庭收支表。全家18口人,有4个本户劳力,5个雇农,20匹马;农业收入为1294卢布,几乎全部是实物收入,工业企业收入为2675卢布。为了求得总“平均数”,也把这种“自然经济的农户”同无马的农户和有1匹马的农户算在一起了)。从这一实例中我们又一次看到,按农业的规模和种类分类同按“副业”的规模和种类分类结合起来是多么重要。

  (C)现在我们来看看有关农民生活水平的资料。《汇编》中所指出的花在饮食项内的实物支出并不完全。我们只选出主要的两项:农产品和肉类(P136)[注:这一术语包括《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的下列各栏:牛肉、羊肉、猪肉、猪油。把其他各种粮食折成黑麦,是根据下诺夫哥罗德省统计人员所采用的扬松的《俄国与西欧各国的比较统计学》中的标准(见戈尔巴托夫县的《土地估价材料》。折算的根据是蛋白质含量的百分数)。]。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我们把无马的农民和有1匹马的农民算在一起同其他谷类农民相对比是正确的。上述两类农民的特点就是饮食不足和饮食质量恶化(马铃薯)。有1匹马的农民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无马的农民吃的还坏。就连这个问题上的总“平均数”也完全是虚假的,它用殷实农民饮食充足的情况把农民群众饮食不足的情况掩盖起来了,殷实农民所消费的农产品几乎比贫苦农民多50%,所消费的肉类比贫苦农民多两倍[注:即使从下述片断的资料中也可以看出,农村中农民消费的肉类要比城里人少到什么程度。1900年,莫斯科全市屠宰场所杀的牲畜有400万普特左右,总价值为18986714卢布59戈比(1901年《莫斯科新闻》[51]第55号)。平均每一男女人口每年约合4普特或18卢布。(第2版注释)]。

  为了把有关农民饮食的其余各种资料加以比较,必须把一切产品按其价值折成卢布:(P137)

  [注②:牛肉、猪肉、猪油、羊肉、牛油、乳制品、鸡和鸡蛋等。]

  [注③:盐、咸鱼、鲜鱼、鲱鱼、伏特加酒、啤酒、茶叶和沙糖等。]

  可见,农民饮食的总的资料证实了上述的论断。农民清楚地分为3类:下等户(无马者和有1匹马者)、中等户(有2匹马者和有3匹马者)和饮食几乎超过下等户一倍的上等户。总“平均数”则抹掉了两极的两类农户。用于食物的货币支出,无论就其绝对量或相对量来说,最多的总是两极的两类农户,即农村无产者和农村资产阶级。前者比中等农户消费得少,但购买得多,他们购买的都是他们所缺乏的最必需的农产品。后者所以购买得多,是因为他们消费得多,特别是扩大了非农产品的消费。把两极的这两类农户作一对比,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内个人消费品市场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注:在农产品的货币支出中,占首位的是购买黑麦(主要是贫苦农民购买),其次是购买蔬菜。每一男女人口用于疏菜的支出额为85戈比(各类的情况是:从(2)类的56戈比到(5)类的1卢布31戈比),其中的货币支出额为47戈比。这一有趣的事实向我们表明,就是在农村居民中(更不用说在城市居民中了),商业性农业形式之一的蔬菜业的产品市场也正在形成。在植物油的支出中,有2/3是实物;这就是说,家庭生产和原始手艺在这方面还占优势。]。

  个人消费的其他各项支出如下:

  按每一男女人口来计算这些支出并不总是正确的,因为例如(P138)燃料、照明和家用什物等的费用并不同家庭人数成正比。

  这些资料也表明农民(按生活水平的高低)分成不同的3类。这里显示了这样一个有意义的特点:全部个人消费支出的货币部分最多的是下等户((1)的货币支出占其总支出的一半左右),而上等户的货币支出没有增加,仅占其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左右。怎么才能使这种情况同上述两极两类农户的货币支出都增加的事实协调起来呢?显然,上等户的货币支出主要用于生产消费(经营支出),下等户则主要用于个人消费。下面就是关于这方面的确切资料:

  因此,农民变为农村无产阶级,建立了以消费品为主的市场,而农民变为农村资产阶级,则建立了以生产资料为主的市场。换句话说,我们看到,在下等“农户”中,劳动力变成了商品,而在上等农户中,生产资料变成了资本。这两种变化恰恰产生了国内市场的建立过程,而这个过程已为适用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个理论所确定。正因为如此,弗·恩格斯在谈到1891年的饥荒时写道,饥荒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建立[52],——这一原理在民粹派看来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他们把农民的破产仅仅看作是“人民生产”的(P139)衰落,而不看作是宗法式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转化。

  尼·—逊先生写了整整一部书来论述国内市场,但是他并没有觉察到农民分化引起国内市场建立的过程。他在《我国国家收入增长的原因何在?》(1896年2月《新言论》[53]第5期)一文中,对这一问题发表了如下的议论:美国工人的收入表说明,收入愈低,用于饮食的支出就相对地愈多。因此,如果饮食的消费减少,则其他各种产品的消费就会减少得更多。而在俄国,如果粮食和伏特加酒的消费减少,那就是说,其他各种产品的消费也减少;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农民殷实“阶层”(第70页)的较多的消费,完全被群众消费的降低所抵消。这种议论有三个错误:第一,尼·—逊先生用工人顶替农民,是跳过了问题,而我们所谈的恰恰是工人和业主的形成过程;第二,尼·—逊先生用工人顶替农民,就把一切消费都归结为个人消费而忘记了生产消费,忘记了生产资料的市场;第三,尼·—逊先生忘记了,农民的分化过程同时也是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的过程,因而市场的建立,可以不靠消费的增加,而靠实物消费(即使是较多的)转变为货币消费或支付消费(即使是较少的)。我们刚才看到,就个人消费品来说,无马的农民比中等农民消费得少些,但他们却购买得多些。他们愈来愈穷,但同时他们收入和支出的货币却愈来愈多,而过程的这两个方面正是资本主义所必需的。(P140)[注:这个事实初看起来似乎很古怪,实际上却是与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遇到的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完全符合的。因此,细心的农村生活观察者,不管理论如何,都能看出这一事实。恩格尔哈特在谈到富农和商人等时说道:“要开展他们的活动,重要的是要农民贫困……要农民获得很多的货币。”(《农村来信》第493页)恩格尔哈特对“结实的〈原文如此!!〉农民生活”(同上)的赞许,有时也并不阻碍他揭露声名狼藉的村社内部一些最深刻的矛盾。]

  最后,我们利用家庭收支资料来比较一下农民和农业工人的生活水平。我们不按每一口人而按每一成年劳力来计算个人消费量(按上述汇编中下诺夫哥罗德省统计人员所用的标准),我们可得到下表:

  为了把农业工人生活水平的资料同本表资料相比较,第一,我们可以取劳动的平均价格。沃罗涅日省一个全年雇农在10年中(1881—1891年)的平均工资为57卢布,加上生活费共为99卢布[注:《根据业主方面的材料所编的农业统计资料》1892年圣彼得堡农业司版第5编谢·亚·柯罗连科《从欧俄工农业统计经济概述看地主农场中的自由雇佣劳动和工人的流动》。],就是说生活费为42卢布。有份地的雇农和日工(无马的和有1匹马的农民)的个人消费量低于这一水平。无马的“农户”(以全家4口人计算)全家生活费总额仅为78卢布;有1匹马的“农户”(以全家5口人计算)全家生活费总额为98卢布,即低于雇农的生活费。(我们从无马的和有1匹马的农户的家庭收支表中减去了用于经营和各种赋税的支出,因为这一地区的份地租价并不低于各(P141)种赋税。)不出所料,被束缚在份地上的工人的生活状况,比那些摆脱了这种束缚的工人的生活状况要坏些(更不用说份地的束缚在多大程度上发展了盘剥和人身依附的关系了)。雇农的货币支出比有1匹马的农民和无马的农民用于个人消费的货币支出要高得多。因此,份地的束缚阻碍着国内市场的发展。

  第二,我们可以利用关于雇农消费的地方自治局统计资料。我们且拿《奥廖尔省统计资料汇编》中关于卡拉切夫县的资料(1892年版第5卷第2编)来看,这些资料的根据是有关158件雇农的事例[注:奥廖尔省和沃罗涅日省的条件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我们就要看到,这里所引证的都是一般资料。我们并没有采用上述谢·亚·柯罗连科著作中的资料(见马雷斯先生的文章对这些资料所作的对比:《收成和粮价对俄国国民经济某些方面的影响》第1卷第11页),因为连作者本人也承认,供给这些资料的地主先生们有时是“自我陶醉了”……]。把月口粮折成年口粮,情况如下:
  [注②:按上述方法计算的。]

  因此,就生活水平来说,有1匹马的农民和无马的农民并不高于雇农,甚至反而接近于雇农的最低生活水平。

  因此,在观察了下等农户的资料后,可以得出如下的总的结(P142)论:不论就下等农户同把下层农民排挤出耕作业的其他各类农户的关系来说,就其只能维持全家一部分生活支出的经营规模来说,就其生活资料的来源(出卖劳动力)来说,或者最后,就其生活水平来说,这类农户都应该算作有份地的雇农和日工。[注:民粹派可能从我们对雇农和下等农户生活水平的高低所作的对比中得出结论说,我们“主张”农民失去土地等等。这样的结论是错误的。根据以上所述只能得出如下的结论:我们“主张”取消对农民自由支配土地、放弃份地和退出村社等权利的一切限制。至于当一个有份地的雇农有利,还是当一个没有份地的雇农有利,只有农民自己才能判断。因此,类似的各种限制,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由于民粹派维护这些限制,他们就变成了我国大地主利益的奴仆。]

  在结束阐述关于农民家庭收支的地方自治局统计资料时,我们不能不分析一下舍尔比纳先生在整理家庭收支资料时所使用的那些方法,因为他既是《泽姆良斯克县、扎顿斯克县、科罗托亚克县和下杰维茨克县农民占有土地的估价资料汇编》的编者,又是《收成和粮价对俄国国民经济某些方面的影响》这部名著中(第2卷)关于农民家庭收支状况一文的作者。不知舍尔比纳先生出于什么用意竟在《汇编》中宣称他应用的是“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卡·马克思”的理论(第111页);事实上他根本歪曲了这个理论,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差别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差别混为一谈(同上),毫无意义地把这些发达的资本主义的术语和范畴搬到农民耕作业上去(散见各处),等等。舍尔比纳先生对家庭收支资料的全部整理工作,就是一味地和令人难以想象地滥用“平均数”。所有的估价资料都是谈的“平均”农民。为4县算出的土地收入却用农户数去除(请大家回忆一下,无马户一家的这项收入为60卢布左右,而富裕户则为700卢布左右)。算出了“每户的”“不变资本量”(原文如此!!?)(第114页),即全部财产的价值,算出了农具和牲畜的“平均”价值,也算出了工商企业的平均价值(原文如此!)为每户15卢布。舍尔比纳先生忽视了这些企业是少数富裕农户的私有财产这样一件小事,竟把这些企业用总户数“平均”地除了一下!算出了租地的“平均”支出(第118页),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有1匹马的农户这项支出是6卢布,而富裕农户是100—200卢布。所有这些都加在一起,然后除以农户数。甚至还算出了用于“资本修理”的“平均”支出(同上)。这是什么意思呢,只有天知道。如果这是指农具和牲畜的补充和修理,那么我们在上面已经引证了下列数字:每一无马户的这项支出为8(八)戈比,而每一富裕户则为75卢布。如果我们把这两种“农民经济”加在一起,再除以被加的总数,那我们就会得出舍尔比纳先生早在奥斯特罗戈日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1887年版第2卷第2编)中就已发明并在后来何等有声有色地应用的“平均需求规律”,这难道不是很明显吗?而根据这一“规律”便不难得出如下的结论:“农民满足的并不是最低需求,而是平均水平的需求”(第123页和其他许多页);农民经济显示出是一种特殊的“发展类型”(第100页),等等。我们已经熟悉的按份地分类法,就是对这种把农村无产阶级和农民资产阶级“拉平”的简单方法的补充。假如我们把这种分类法用到家庭收支资料上去,我们就会把下列两个农民(都属于每家有15—25俄亩份地的多份地那一等的)归入一类,其中一个出租了份地(计23.5俄亩)的一半,播种1.3俄亩,主要靠“个人副业”过活(真是奇怪,这是多么好听呵!),男女10口人的收入为190卢布(科罗托亚克县第10号家庭收支表);另一个租入土地14.7俄亩,播种23.7俄亩,雇有雇农,男女10口人的收入为1400卢布(扎顿斯克县第2号家庭收支(P144)表)。如果我们把雇农和日工的经济同雇有工人的农民的经济加在一起,再除以被加的总数,我们就得到一种特殊的“发展类型”,这难道不是很明显吗?只要始终一律使用农民经济的“平均数”资料,那么一切关于农民分化的“错误思想”就都一概根除了。舍尔比纳先生正是这样做的,他在《收成和粮价对俄国国民经济某些方面的影响》一书的文章中,大量地应用了这种方法。这是计算全俄农民家庭收支的一个了不起的尝试:统统使用同样的经过考验的“平均数”来计算。未来的俄国经济文献史家将惊讶地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民粹派的成见竟使人们忘记了经济统计的最起码要求,即一定要把业主和雇佣工人严格地区分开来,不管他们被怎样的土地占有形式结合在一起,也不管他们之间的过渡类型是怎样的繁多和庞杂。(P145)

 

责任编辑:丁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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