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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该省叶列茨县和特鲁布切夫斯克县按役马数进行农户分类的两本汇编[注:《奥廖尔省统计资料汇编》1887年莫斯科版第2卷叶列茨县和1887年奥廖尔版第3卷特鲁布切夫斯克县。后一县的资料没有包括近郊村社。我们所引用的,是把份地租地和非份地租地合在一起的总的租地资料。出租地的数量,我们是按照出租全部份地的农户数大致算出的。根据已有的数字,也已经可以算出各类农户使用的土地数(份地+购买地+租地-出租地)。]。
我们把这两县合在一起来引用各类农户的总的资料。

由此可见,这里各类农户间的一般关系,也和我们在前面看到的情况相同(富裕农民集中了购买地和租地,土地从贫苦农民手中转到富裕农民手中,等等)。各类农户间在雇佣劳动、“副业”以及经济中的“进步潮流”方面的关系也完全一样。(P92)
这样,我们在奥廖尔省也看到了农民分化为两个极端相反的类型:一方面分化为农村无产阶级(抛弃土地和出卖劳动力),另一方面分化为农民资产阶级(购买土地,租种大量土地,特别是租种份地,改善经营,雇用雇农和这里略去不计的日工,把工商企业同农业结合起来)。但是一般说来,这里农民的农业规模要比上述各地小得多,大耕作者也少得不能相比,因此,如果就这两县来判断,农民的分化看起来是比较小的。我们所以说“看起来”,是根据以下几点理由:第一,我们在这里看到,“农民”变为农村无产阶级要迅速得多,分化为农村资产者集团则不大明显,可是我们也已经看到相反的例子,即农村资产者这一极变得特别明显。第二,由于“副业”特别发达(40%的家庭),这里使种地的农民(在本章我们正是只谈种地的农民)的分化情况模糊不清。这里除大多数雇佣工人外,也把少数商人、包买主、企业主和业主等等列入了“从事副业者”。第三,由于缺乏当地农业中与市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些方面的资料,所以这里的农民分化不明显。在这里,商业性的即市场性的农业的发展方向,不是扩大销售谷物用的播种面积,而是生产大麻。最大量的商业活动在这里同这种产品有联系,而汇编中引用的统计表资料,恰恰没有把各类农户农业的这一方面区分出来。“麻(P93)田为农民提供了主要收入”(即货币收入。《特鲁布切夫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分村概述第5页及其他许多页),“农民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种植大麻上……全部厩肥……都用在麻田上”(同上,第87页),到处“用大麻作抵押”来借钱,用大麻抵债(同上,散见各处)。为了在麻田上施肥,富裕农民向贫苦农民购买厩肥(《奥廖尔县统计资料汇编》1895年奥廖尔版第8卷第105页),麻田可以在本村社或外村社租出或租进(同上,第260页),有一部分“工业作坊”(关于它们的集中情况我们已经谈过)从事大麻加工。很明显,没有关于当地农业主要商业品的资料,分化的图画是多么的不全面。(P94)[注:《奥廖尔县统计资料汇编》的编者说道(第57表),富裕农民每头大牲畜所积的厩肥比贫穷农民的几乎多1倍(每户有7.4头牲畜者,每头牲畜积肥391普特,而每户有2.8头牲畜者,每头牲畜只能积肥208普特。这个结论还是在按份地分类的情况下得出的,这种分类法削弱了分化的实际深度)。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贫苦农民不得不用禾秸和厩肥作燃料,出卖厩肥等等。因此,每头牲畜的“正常的”积肥数(400普特)只有农民资产阶级才能办到。瓦·沃·先生也可能就此推断出(如同他就失去马匹所作推断那样)牲畜数量和厩肥数量间的“正常比例的恢复”吧。]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