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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老爱指责它的反对者(不仅革命者,还有自由派)有倾向性。你们大概看到过官方报刊对自由派刊物(当然是合法刊物)的评论吧?财政部的机关刊物《财政通报》[117],有时登一些报刊评论,每当作这种评论的官吏谈到我国某一个自由派杂志(厚厚的)对预算、饥荒或政府的某项措施的评价时,总是愤愤不平地指摘这些杂志具有“倾向性”,并说与此相反,应该不仅“客观地”指出“黑暗的方面”,而且也要指出“可喜的现象”。当然,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例子,却也勾画出政府的通常态度,政府通常以“客观”自诩的作法。
让我们试着满足一下这些严格的和不偏不倚的评判者的要求。让我们试着作一次统计。我们所要统计的当然不是社会生活中的这些或那些事实,因为,大家知道,事实总是由一些有偏见的人记录的,而且综合这些事实的又是地方自治机关之类有时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机关。不,还是让我们来统计一下……法律吧。可以设想:任何一个最热心拥护政府的人也不敢断言,有什么统计能比法律的统计更客观、更公正,——因为这只是统计一下政府自己作出的决定,根本不涉及它言行是否一致,决定和执行是否脱节等等。
好吧,言归正传。
大家知道,执政参议院出版一种《政府法令汇编》,定期公告政府的每项措施。我们就用这些材料来看一看政府在哪些方面制定了法律,发出了指令。就看在哪些方面。我们不去批评当局的那些命令,——我们只来统计一下关于这方面或那(P366)方面的“命令”的数目。1月份的报纸,都转载了《政府法令汇编》去年第2905期到第2929期及今年第1期到第66期的内容。从1900年12月29日到1901年1月12日——正好是在两个世纪的交接点上,这期间总共颁布了91条法令和命令。就其性质来说,这91条法令对“统计”倒是非常方便的,因为其中没有任何特别突出的法律,没有任何足以把其他一切推到次要地位并且给现阶段内政打下特殊烙印的东西。所有这些法令都是不太紧要的,是为经常不断产生的当前需要而制定的。这样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的常态,而这一点能再一次地保证我们“统计”的客观性。
91条法令中有34条,即三分之一以上,涉及的是同样一个问题,即延长各种工商业股份公司偿还或缴纳股金的期限问题。读一读这些法令可以使报纸的读者把我国工业生产部门的名称和各种商店的字号记得清楚一些。第二类法令的内容大同小异,即关于工商业公司章程修改问题。这一类有15条,涉及波波夫兄弟茶叶贸易公司,瑙曼厚纸-油毡生产公司,奥西波夫皮革制造及皮革、厚粗布、亚麻布制品贸易公司等等的章程修改问题。最后,还有11条法令也应该归入这一类,其中有6条是为了满足商业和工业的某些需要(建立社会银行和互贷会,规定作为官方承包工程保证金的有息证券的价格,公布私有车皮运转规章,公布博里索格列布斯克粮食交易所经纪人条例)而颁布的,其余5条是为了在4个工厂和1个矿山增设6个巡警和2个骑警而颁布的。
总的来说,91条法令中有60条即三分之二是直接满足我国资本家的各种实际需要和(部分是)保护他们不受工人风潮的影响。无情的数字证明:就日常颁布的法令和命令的主要性质来看,我国政府是资本家的忠实奴仆,它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所起的作用,正象一个炼铁(P367)厂厂主会议常设办事处或者砂糖工厂主辛迪加事务所对各个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所起的作用。无关紧要地修改一下某公司的章程或者延长一下某公司股份偿还期限,这类事情成了特别法令的对象,当然完全是由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臃肿所致;只要稍微“改善一下机构”就行了,所有这类事情就会转归地方机关处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机构的臃肿、权力过分集中、政府什么事情都要亲自过问,——所有这些都是我国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决不仅仅是工商业方面的现象。因此,比较一下这类或那类法令的数目,很可以大致说明我国政府想的是什么,关心的是什么,感兴趣的是什么。
譬如,私人协会如果不是追求在道义上十分高尚、在政治上十分可靠的赚钱目的,我国政府的关怀就要差得远(如果不把阻挠、禁止、封闭等等意图看作是关怀的表现的话)。在“本统计所涉及的”期间内(本文作者是公务人员,因此希望读者原谅他的官腔),已经有2个协会(弗拉基高加索男子中学清寒学生援助协会和弗拉基高加索教育远足旅行协会)的章程被批准,有3个协会(柳季诺沃工厂员工、苏克列姆利工厂员工及马尔采夫铁路员工互助储金会、忽布种植业第一协会、妇女劳动奖励慈善协会)的章程需要修改也得到了恩准,另颁布有关工商业协会的法令55条,有关其他方面的法令5条。在有关工商业利益方面,“我们”总想不负众望,尽可能促使工商业者结合(是想,但不是做,因为机构的臃肿和无止境的拖拉,把警察国家中“可能办到的事”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在非商业团体方面,我们原则上是赞成以毒攻毒的。忽布种植业协会或妇女劳动奖励协会,——这还没有什么。可是,教育远足……天晓得他们在远足时要谈些什么?是不是会给监察院毫不松懈的监督造成困难?这可不行,要知道火是不能闹着玩的。(P368)
谈到学校,学校是整整办了3所。是些什么学校啊!坐落在幸福村彼得·尼古拉耶维奇大公殿下领地内的家畜饲养初等学校。所有大公的村庄都应该是幸福的,这一点我早就不怀疑了。现在我也不怀疑,甚至最大的大人物也能真心诚意地关怀和热中于下层群众的教育事业。其次,杰尔加切沃村手工业实习所和阿萨诺沃初等农业学校的章程也被批准了。可惜我们手头没有任何材料可以查考一下,这些大力发展国民教育和……地主经济的幸福村是否也都属于某些大人物。但是,我想到这种调查并不包括在统计者的职责之内,于是也就心安理得了。
以上就是表现“政府对人民的关怀”的全部法令。我显然是根据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分类的。譬如说,为什么忽布种植业协会不算商业协会呢?难道仅仅是因为那里有时可能谈的不完全是商业问题吗?再拿家畜饲养学校来说,其实谁能够弄清这真是一所学校呢,或者仅仅是个设备较好的畜舍?
最后一类是表明政府对其本身管理的法令。这类法令比以上两部分要多两倍(22条)。这里涉及的许多行政改革一个比一个激进,如:普拉通诺夫村改称尼古拉耶夫村;修改章程、编制、规则、名单、开会(某些县代表大会)日期等等;增加高加索军区部队属下的产婆的薪俸;确定哥萨克军马的打掌和医疗费用;修改莫斯科一所私立商业学校的章程,修改科兹洛夫商业中学七等文官达尼伊尔·萨穆伊洛维奇·波利亚科夫奖学金规则。我不知道我把最后这些法令分在一类对不对:它们是不是的的确确表明政府对其本身的管理,而不是对工商业的利益的关怀。这就要请读者原谅了,因为统计法令这还是初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试图把这方面的知识提高到严格的科学水平,——还没有人做过,就连俄国国家(P369)法教授也不例外。
最后,有一条法令,无论是从内容来说,还是从这条法令是政府在新的世纪所采取的第一项措施来说,都应该列为独特的一类。这条法令就是:“关于扩充供发展及改善皇帝狩猎之用的林区。”这才是无愧于堂堂大国的伟大创举!
现在应该作一个总结。统计没有这一步是不行的。
为个别的工商业公司和企业颁布的法令和命令达半百之数;行政机关改名和改革的有20条;新成立的私人协会有2个,改组的有3个;为地主培养服务人员的学校有3个;附属于工厂的巡警有6个,骑警有2个。这样丰富多采的立法行政活动将保证我们祖国在20世纪得到迅速的、不断的进步,这难道还用怀疑吗?(P370)
载于1901年4月《曙光》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卷第397—428页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