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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学派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一个流派,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德国,代表人物是威·格·弗·罗雪尔、布·希尔德布兰德和卡·克尼斯。这一学派是资本主义发展较晚的德国的产物,代表德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历史学派反对用抽象方法研究社会经济,否认有普遍适用的一般的经济规律,而提出所谓历史方法,即搜集大量的经济历史资料,特别是各民族古代的历史材料,进行表面的描述,企图建立有民族和历史特点的国民经济学。它也反对自由放任主义,主张由国家干涉经济生活,实行保护贸易,使国家机器进一步服从于资产阶级利益。历史学派发展到19世纪70年代,演变为新历史学派,其代表人物是阿·瓦格纳、古·施穆勒、路·约·布伦坦诺和威·桑巴特。新历史学派除了象旧历史学派一样主张所谓历史方法外,还特别强调心理因素、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此又称历史伦理学派。新历史学派鼓吹可以通过社会改良政策消除劳资矛盾,硬说资产阶级国家是超阶级的组织,能够调和敌对的阶级,逐步实行“社会主义”而不触动资本家的利益。这种改良主义思想的宣扬者多为大学教授,故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3。
[2]指以尼·康·米海洛夫斯基为首的自由主义民粹派。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答《俄国财富》杂志反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几篇文章)》(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卷第102—296页)一书中批判了这个“学派”的观点。——4。
[3]《俄国思想》杂志(《РусскаяМысль》)是俄国科学、文学和政治刊物(月刊),1880—1918年在莫斯科出版。它起初是同情民粹主义的温和自由派的刊物。1905年革命后成为立宪民主党的刊物,由彼·伯·司徒卢威和亚·亚·基泽韦捷尔编辑。——4。
[4]隶农(拉丁文colonus)指罗马奴隶制社会后期向大土地所有者租种小块土地的佃耕者。隶农最初出现于约公元前1世纪共和国末期,以后逐渐增多。公元3—4世纪,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无利可图,大庄园主遂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佃农,包括原来的奴隶。早期隶农是自由佃农。从公元2世纪起,隶农地位发生了深刻变化。他们事实上已附着于土地,大土地所有者可以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出售或转让。他们要以收获物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交纳地租,并且服若干天的工役。到4—5世纪,罗马帝国进一步用法律形式把隶农固定在土地上,隶农在婚姻、继承、迁徙等方面的权利均受限制,并在行政上归土地所有者管辖。这种隶农已经不是奴隶,但也不是自由人,他们是中世纪农奴的先辈。——7。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