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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归纳一下我们土地纲领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凡是从事过纲领的起草工作、或者了解过其他国家起草纲领的细节的人都知道,同一种思想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表述方式。我们认为重要的是,让所有讨论我们现在所提出的草案的同志,首先在基本原则上能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至于表述方面,这种或那种特点并没有决定性意义。
我们认为阶级斗争在俄国土地制度方面也是一个关键性的事实。我们制定自己的全部土地政策(当然,土地纲领也在内)的根据,就是始终承认这个事实及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最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农村阶级斗争即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自由发展扫清道路,这个斗争旨在实现全世界社会民主党的最终目的,让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我们宣布阶级斗争是一切“土地问题”中的指导路线,这样就能坚定不移地同俄国许多拥护不彻底的含糊不清的理论,如“民粹派理论”、“伦理社会学理论”[170]、“批评派理论”、社会改良派理论以及随便什么名称的理论的人划清界限!
为了给农村阶级斗争的自由发展扫清道路,必须消灭一切农奴制残余,这些残余现在还掩盖着农村居民内部资本主义对抗的萌芽,不让它发展。因此我们要作最后一次尝试,帮助农民把所有这些残余一扫而光,——说“最后一次”,是因为正在发展的俄国资本主义本身也在自发地进行这种工作,也在走向同一目的,但走的(P318)是它特有的一条暴力和压迫、破产和饿死的道路。农奴制剥削转变为资本主义剥削是不可避免的,企图阻止或“回避”这种转变,是一种有害的、反动的幻想。但是,这种转变也可以采取以暴力打倒农奴主余孽的办法来实现,现在,这些农奴主余孽不是依靠“货币权力”,而是依靠从前奴隶占有制的权力的传统,榨取宗法式农民最后的脂膏。在自然经济制度下靠双手劳动谋生的宗法式农民,是注定要消亡的,但是,“赋税压榨”和鞭挞的折磨,时间长得可怕的、慢慢饿死的痛苦,并不是“必然的”,并不是社会经济演进的“内在”规律所注定的。
可见,我们并不幻想小生产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俄国正在愈来愈成为这种社会)能够兴旺发达,甚至不幻想他们能够安然生存下去,我们要求不是用改良办法,而是用革命办法彻底地、无条件地废除和消灭农奴制残余,我们认为,贵族政府从农民那里割去的、至今仍然使农民实际上处于奴隶地位的那些土地,应当成为农民的土地。因此我们成了(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作为一种例外)小私有制的维护者,但是,我们只是在它同“旧制度”的残余作斗争的时候,只是在下述条件下才维护小私有制,这就是废除那些有碍于凝固在停滞、闭塞和荒芜状态的宗法式奥勃洛摩夫卡[171]得到改造的制度,建立迁徙的完全自由和土地流通的自由,彻底消灭等级划分。我们要对臭名昭彰的“农民改革”进行民主的、革命的修改,以补充对俄国国家法律和民法的民主修改。
在这些土地政策原则的指导下,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到了农村,就能弄清当地错综复杂的关系,就能使自己严格一贯的革命宣传和鼓动“适应”这些关系。这样,他们就不会因可能发生的农民运动(有的地方似乎已经开始了)而措手不及。他们不会局限于那些保(P319)护农业雇佣工人的要求,这些要求,我们的纲领里关于“工人的”最近要求那一部分中已经有详细的论述,这些要求,他们自然会随时随地提出来的。他们还能在农民中促进一般民主主义的运动,这种运动(如果它在我国农村中必定能超出萌芽状态的范围)将以反对农村农奴主开始,而以反对沙皇专制制度这一最强大也最腐朽的农奴制残余的起义告终。
附言:这篇文章是在今年春天南俄农民起义[172]开始以前写成的。这些事件完全证实了本文的原则性论点。至于目前我党在“农村”工作中所面临的十分迫切的策略任务,我们希望下次再谈。(P320)
载于1902年8月《曙光》杂志第4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6卷第303—348页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