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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主义农业的统治 地租
2012年12月17日 19:23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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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义国家的居民分为三个阶级:(1)雇佣工人,(2)土地占有者,(3)资本家。有些地方可能还不存在这种明确的划分,在研究制度时,对这些地方特点只能不予理会。

  马克思认为,产品主要分为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剩余产品中的某一部分,即扣除了资本的平均利润所剩下的那一部分,就是地租。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平均利润是在竞争影响下形成的,竞争使剩余产品不是按工人人数的比例,而是按投入企业的资本总量的比例,在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考察了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在肥力不同的土地上,资本将获得不同的利润:在较坏土地上利润较少,在较好土地上利润较多,即获得超额利润。(还在马克思以前,李嘉图就奠定了地租理论的基础。)由于粮食市场价格的垄断,由于粮食数量普遍不足,价格就由较坏土地来决定。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同较坏土地和距离市场最远的土地相比,从较好土地或距离市场近的土地上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叫作级差地租。

  地租是土地占有者从农场主那里索取的。

  超额利润的数量不同可以有两种情况:(1)由于肥力不同,(2)由于资本使用不同。其次,除了土地私人经营的垄断而外,还有土地私有权的垄断,这就是说,土地占有者要到粮食价格上涨时,才肯把土地租给农场主,这样他就能获得绝对地租,这种地租是一种基本的垄断。绝对地租可能是:(1)一种纯粹的垄断(在这(P95)种情况下,严格分析起来,它不应当叫作地租)。(2)绝对地租可以从农业资本的超额利润中产生,这是由于下述情况造成的:在农业中,技术水平较低,因此可变资本(= 创造利润的资本)所占的比重比工业中高。因而农业中的利润率应当比工业中高。而土地占有权的垄断阻碍农业中的高额利润同工业中的低额利润平均化。于是从不受平均化影响的较高的农业利润中产生了名副其实的绝对地租。绝对地租的来源就是粮食价格的上涨。级差地租则来自产品。近几年的特点是一些新国家被吸引到商业中来,这就引起了危机。

  土地价格是一种预先计算出来的地租。因此它被看作是从一定数量的资本中所得到的收入。在购买土地时,需要花费资本,这种资本可以提供平均地租这种收入。因此工业的迅速发展进程在欧洲大大抬高了地租,并使之固定下来。

  不久以前出版的马斯洛夫的《俄国农业发展的条件》一书,大部分都是论述地租理论的,而在这个问题上,他所持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只是重复诸如布尔加柯夫先生这样一些资产阶级的所谓马克思的“批评家们”所提出的论据。马克思曾经指出,旧的英国政治经济学把这个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不是把它看作一个创造特殊历史条件的过程,而是看作一个创造自然条件的过程,因此就提出论断说:地租是由于较好土地必然转到较坏土地形成的。但是往往也有相反的情况,因为土地常常是能改良的。这些批评家从马克思倒退到资产阶级经济学那里去了。

  对地租理论的另一种狭隘理解,就是把级差地租的形成规律同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结合起来,根据后一种规律,在同一块土地上,利润似乎会递次减少。李嘉图认为较好土地转到较坏土地的(P96)原因,是由于不可能向土地投入愈来愈多的资本。俄国的“批评家们”全都起来维护土地肥力递减的理论,在其他问题上想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马斯洛夫也是如此。然而为这一理论辩护的论据无非是一些俏皮话,如说什么要是不承认这个理论,那就得承认一小块土地可以养活整个国家。

  马克思曾经同这种理论进行了斗争。这种理论从算术的角度来看待资本的耗费,忽找了一般经济条件,因而陷入了谬误。假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投入愈来愈多的资本,那么这个理论是正确的,但是这要以改变耕作制度为前提,而农业中的耕作制度好几个世纪都一成不变,这就使投资受到一定的限制。技术如果不发生变化,就不可能继续投资,或者只能在狭小的范围内继续投资。马克思指出,在工业中也不能在同一块土地面积上无限制地发展生产:如果企业占有一定的土地面积,那么要发展企业,就必须扩大企业。如果土地得到合理的耕种,那只会改进生产,因此马克思得出结论说,这样使用土地不仅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这个“如果”正好被那些反对马克思理论的人忽视了。于是,那位冒牌马克思主义者马斯洛夫,就能用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把很多人引入歧途。在我们的时代里,有无数的例子:要后退,不前进;马斯洛夫的著作就是这样一个实例。

  农业人口在绝对地减少,农业生产却在日益进步。在19世纪,这种进步是同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密切相联的。它表明了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即农业中的竞争、农业市场和居民的分化已经形成。这种进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是每一个进步都引起矛盾,这些矛盾使人们无法利用新的、科学的农业的全部生产力。资本主义建立了大生产,产生了竞争,随之而来的是(P97)土地的生产力受到掠夺。人口集中于城市,使土地无人耕种,并且造成了不正常的新陈代谢。土地的耕作没有得到改善,或者说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社会主义的批评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如马克思)。赫茨先生,以及后来我国的布尔加柯夫先生、切尔诺夫先生和司徒卢威先生却指出,以李比希的学说为依据的马克思的理论已经过时了。“批评家们”的这种见解是完全错误的。资本主义破坏了土地经营和土地肥力之间的平衡(由于城市同农村的分离),这是无庸置疑的。很多著作家赞成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是对这一理论的“批评”,但是他们自己的材料却驳倒了他们。例如诺西希(Nossig)就是如此。根据他的材料,看来土地的生产力没有得到补偿,没有把从土地上索取的东西归还给土地。必须有人造肥料和厩肥。要求每公顷土地平均所施的60000公斤肥科中有18是天然肥料,但是在现有的耕作制度下,这一点是办不到的。

  总之,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影响表现如下:

  它要求雇佣工人获得自由,它排斥一切旧的盘剥形式。但是农业雇佣工人依旧处于受压迫的地位。压迫加重了,这就要求进行更加激烈的斗争。

  资本主义大大增加了土地占有者所索取的贡赋,大大提高了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飞涨的地租又阻碍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9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107—116页(P98)

责任编辑:丁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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