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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委员会中的中央委员会代表认为自己有责任就关于普列汉诺夫同志的决议案问题提出不同意见。(P144)
(P145)
1904年1月17日(30日)列宁在党总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
中央委员会代表的《不同意见》手稿第1页
(按原稿缩小)(P146)
中央委员会代表深信,这项决议案不仅不能制止正在给党组织带来实际上的彻底分裂的党内纠纷,反而会更加加深和扩大这些纠纷,使它们经常化,使党的正常工作进一步遭到破坏。
这项决议案实质上不过是表达了党代表大会少数派改变中央委员会人选的愿望,同时它却忽略了党代表大会多数派的相反的愿望。
我们坚信,这项决议案实质上是反对派从党代表大会时起就已经遵循的政策在总委员会内的继续,这种政策就是实行抵制、瓦解组织和造成无政府状态的政策,其目的是要改变中央机关的人选,所采用的手段完全不合乎党内正常生活的准则,现在它也受到革命舆论的谴责,多数委员会已就此作出决议。
这项决议案表示希望中央委员会同反对派再度进行商谈。商谈已经持续了5个多月,它使党处于完全瓦解的状态。中央委员会已经声明,它还在1903年11月25日就已经表示了它的最后意见,同意增补两个委员,以表示同志的信任。
商谈使一些革命者离开了自己的工作,让他们耗费了许多路费,而且更重要得多的是,使他们耗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
中央委员会的代表认为自己现在无权重新恢复这种无休止的商谈,这种商谈只会使双方产生新的不满,激起计较地位的新的争吵,极其严重地妨碍正常的工作。
我们非常认真地注意到,这种商谈完全打断了党内的正常生活的进程。
我们声明,中央委员会认为少数派要对这种商谈负全部责任。
我们声明,除了立即召开党代表大会以外,绝无任何其他办法可以正确地解决目前的党内纠纷,制止这种为中央机关的人选问(P147)题进行的不能容许的斗争。
同时,我们觉得,既然普列汉诺夫同志的决议案被通过,我们先提出的决议案实际上已经被否决,已经完全没有意义,因此,我们收回这个决议案。
总委员会委员
尼.列宁
弗.瓦西里耶夫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