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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如下决议案:“代表大会选出:(1)审查代表报告并准备将代表报告提交代表大会的委员会;(2)指定报告人并就议程上各项重大问题拟定决议草案的委员会。”
代表们的发言使我确信,只有这么办,我们才能卓有成效地工作。如果采取先进行一般性辩论再由委员会讨论的方法,又会出现第二次代表大会那样的情况。必须注意尽可能完整地公布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以便更好地通报全党。鉴于我们代表大会周围的怀疑气氛,尤其有必要尽可能更加公开地进行讨论并记录在案。
载于1905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0卷第104页(P99)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