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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答:我们对这位同志的问题答复如下:(1)是的,在召集全民立宪会议以前既要领导国家又要管理国家;(2)在参加临时政府能保证“同一切反革命企图作无情的斗争,捍卫工人阶级的独立利益”(引自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的情况下可以参加;(3)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起义的决议直截了当地指出:必须“通过宣传和鼓动给无产阶级不仅讲清楚即将来临的武装起义的政治意义,而且讲清楚这一起义的组织实践方面的问题”。这就是说,必须提高群众的觉悟,向群众阐明起义的政治意义。但是这还不够。另外还必须号召群众进行武装斗争,立刻开始武装自己,组成革命军战斗队。其次,我们应当告诉来信人,尼·列宁写了一本小册子《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专门阐述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关于临时革命政府的决议。最后,关于分裂的问题我们应当说,来信人表示愤慨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我们建议他尽力使党组织的统一准则受到普遍承认,在进行这项工作时,不要因为知识分子叫嚣什么从上面或从下面来的拳头而感到困惑,不要采取秘密的方式,不要通过密谋的途径,不要成立新的团体或新的党,而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一个组织的范围内采取公开的、直接的方法。
载于1905年8月9日(22日)《无产者报》第13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1卷第178页(P171)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