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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我在国外出版的《曙光》杂志上谈到马斯洛夫发表于《生活》杂志的那些文章时,曾经指出他对地租理论的理解是不正确的①。
我已经说过,在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之前以及在代表大会上的讨论,过于偏重问题的政治方面。然而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之后,米·奥列诺夫在《论土地地方公有化的理论基础》(1907年《教育》杂志第1期)一文中,分析了马斯洛夫论述俄国土地问题的著作,特别着重指出,马斯洛夫根本否认绝对地租的经济理论是不正确的。
马斯洛夫在《教育》杂志第2期和第3期上发表了反驳奥列诺夫的文章。他斥责自己的论敌,骂他“无理取闹”、“横冲直撞”、“肆无忌惮”,等等。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彼得·马斯洛夫(P264)① 见《土地问题》1908年圣彼得堡版第1册《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一文第178—179 页的注释。(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106页。——编者注)才是无理取闹、愚蠢透顶的骑士,坚持自己旧错误的马斯洛夫自以为是地“批评”马克思,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比这更愚蠢的了。
马斯洛夫先生写道:“绝对地租理论同第3卷所论述的全部分配理论之间的矛盾实在太明显,因此只能作这样的解释:第3卷是在作者死后出版的,把作者的草稿也收进去了。”(《土地问题》第3版第108页的注释)
只有对马克思地租理论一窍不通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超群绝伦的彼得·马斯洛夫对草稿作者的那种故作大度的藐视态度,实在是无可比拟的!这位“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为了教训别人,不必熟悉马克思的著作,甚至也不必钻研1905年出版的《剩余价值理论》,然而这部著作可以说已经反复地解释了地租理论,连马斯洛夫之流也该懂了!
请看马斯洛夫用来反驳马克思的论据:
“据说绝对地租是由于农业资本的构成低下而产生的……
资本构成既不影响产品价格,也不影响利润率,不影响剩余价值在各企业主之间的分配,所以它不可能产生任何地租。即使农业资本构成低于工业资本构成,级差地租仍然是从农业中获得的剩余价值中提取的,这对于地租的形成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可见,资本‘构成’即使发生变化,也丝毫不会使地租受到影响。地租的大小丝毫不取决于地租起源的性质,而完全取决于上面所说的劳动生产率在不同条件下的差别。”(上述著作第108—109 页,黑体是马斯洛夫用的)
恐怕资产阶级的“马克思的批评家”也从来没有轻率到这样的地步吧?我们这位超群绝伦的马斯洛夫老是乱搅和,甚至在叙述马克思的理论时也是如此(不过,这也是布尔加柯夫先生和其他所有攻击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分子的特点,但他们有一点比马斯洛夫诚实,即他们并不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说马克思认为绝对地租是由于农业资本构成低下而产生的,这是不对的。绝对地租是由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这种私有制造成一种特殊的垄断,这种垄断和(P265)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毫无共同之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论在村社土地上或国有化土地上都可以存在。①土地私有制造成的非资本主义垄断,使那些遇到这种垄断障碍的生产部门之间的利润平均化受到阻碍。要使“资本构成不影响利润率”(应该补充一句:个别资本构成或个别工业部门的资本构成;马斯洛夫在这里叙述马克思的理论时也在乱搅和),就是说,要形成平均利润率,必须使各企业和各工业部门中的利润平均化。而平均化来自竞争自由、来自向所有生产部门任意投资的自由。有非资本主义垄断存在的地方,能有这种自由吗?不,不可能有。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妨碍投资自由,妨碍竞争自由,妨碍高得不相称的(农业资本构成低下所造成的)农业利润平均化。马斯洛夫的反驳意见十分浅薄,在过了两页(第111页)谈到……烧砖业的时候,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烧砖业的技术也很落后,资本有机构成也同农业一样低于中等水平,而那里并没有地租!
可尊敬的“理论家”,烧砖业不可能有什么地租,因为绝对地租的产生并不是由于农业资本构成的低下,而是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垄断,这种垄断妨碍竞争把“构成低下的”资本的利润拉平。否认绝对地租,就是否认土地私有权的经济意义。
马斯洛夫用来反驳马克思的第二个论据是:
“从‘最后一次’投入的资本所取得的地租,即洛贝尔图斯所说的地租和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地租,一定会消失,因为只要资本除通常的利润外还能提(P266)① 参看《剩余价值理论》第2卷第1册第208页,马克思在该处解释说,土地占有者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完全是多余的人物;如果土地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的”。(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38页。——编者注。)供别的东西,租地者总是能够把‘最后一次’投资变为‘倒数第二次’投资。”(第112页)
彼得·马斯洛夫把问题搅乱了,简直是“无理取闹”。
第一,在地租问题上,把洛贝尔图斯同马克思相提并论,这就是十足的无知。洛贝尔图斯理论的根据就是假设资本家农场主也一定会重复这位波美拉尼亚地主的错误计算(“不算”农业中作为原料的产品!)。洛贝尔图斯的理论中丝毫没有历史主义,也丝毫没有历史现实性,因为他讲的是笼统的、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农业,是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农业。而马克思谈的是资本主义发展工业技术比发展农业技术更快的特殊历史时期。马克思谈的是受到非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限制的资本主义农业。
第二,说租地者“总是能够”把最后一次投资变为倒数第二次投资,这表明超群绝伦的彼得·马斯洛夫不仅不懂得马克思的绝对地租,而且也不懂得马克思的级差地租!这是难以置信的,然而这是事实。在租赁期内,既然租地者“把最后一次投资变为倒数第二次投资”,说得简单和(我们马上就可看到)正确一些,既然他把新的资本投到土地上去,那他“总是能够”并且总是在把一切地租攫为己有。在租约有效期间,土地私有权对于租地者是不存在的:他付出了租金,也就“赎得了”不受这种垄断限制的自由,这种垄断权已经不能妨碍他了。① 所以,当租地者在他经营的地块上新投入的资本既提供新的利润又提供新的地租时,得到这种地租的不是土地占有者,而是租地者。只是在旧租契期满,新租契签订以后,土地占有者才能得到这种新增加的地租。那么,是什么机制把新增的地租从农场主的口袋转到土地占有者口袋中去呢?是自由竞争的机制,因为租地者不仅获得平均利润而且还获得超额利润(=地(P267)① 如果马斯洛夫稍微用心地读过第3卷“草稿”,那他不能不看到马克思常常反复地解释这一点。租)这一情况,会把资本吸引到特别有利可图的企业中去。由此可以理解,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下,为什么订长期租契对租地者有利,而订短期租契对土地占有者有利。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的土地占有者在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在租约上要农场主每英亩至少付12英镑租金(约合110卢布)而不再是8英镑的租金。土地占有者就是这样把谷物法废除以后社会必要的农业技术的进步考虑在内了。
现在要问,在租约有效期间,租地者攫为己有的究竟是哪种新地租呢?仅仅是绝对地租呢,还是也有级差地租?两者都有。如果彼得·马斯洛夫在可笑地“批评草稿”之前去设法领会一下马克思的理论的话,他就会知道,不仅不同的土地地块会产生级差地租,而且同一地块上不同的投资额也会产生级差地租。①
第三,(请读者原谅,我们列出马斯洛夫每一句话的错误,列了长长一串,会使读者感到厌倦,但是我们遇到的是德国人所说的那种“硕果累累的”(Konfusionsrat)“糊涂顾问”,又有什么办法呢?)马斯洛夫关于最后一次投资和倒数第二次投资的论断,是以有名的“土地肥力递减规律”为根据的。马斯洛夫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承认这个规律(“为了显示自己了不起”,甚至把这种愚蠢的捏造称为事实)。马斯洛夫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把这个规律和地租理论联系起来,他由于理论上一窍不通而大胆宣称:“要是没有最后投入的资本生产率降低这一事实,那就没有地租了。”(第114页)(P268)① 马克思把由于土地优劣不等所获得的级差地租称为级差地租第一形式,把同一块土地上由于追加投资的生产率不同所获得的级差地租称为级差地租第二形式。第3卷“草稿”对这一区别分析得非常详细(第6编,第39—43章)。只有布尔加柯夫先生这样一些“马克思的批评家”才“看不见”这一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31—831页。——编者注)有关这种庸俗资产阶级提出的“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批判,读者请看我在1901年批判布尔加柯夫先生时说过的话①。在这个问题上,布尔加柯夫同马斯洛夫两人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差别。
为了补充我对布尔加柯夫的批判,这里再从第3卷“草稿”中引证一小段,这段话特别鲜明地显示出马斯洛夫—布尔加柯夫的批判是多么超群绝伦!
“人们不去研究土地枯竭的现实的自然历史原因(所有对级差地租有所论述的经济学家,由于当时农业化学的状况,都不认识这些原因),而竟然求助于一种庸俗的见解:在一块空间有限的土地上,并不是任何数量的资本都可以投入。例如《威斯敏斯特评论》(《Westmingter Review》)在反驳理查·琼斯(Jones)时写道,不能靠耕种索荷广场② 来养活整个英国……”③
这一反驳是马斯洛夫和其他拥护“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人们的唯一论据。他们说,如果没有这个规律,如果后投入的资本也能和先投入的资本有同样的生产效率,那就用不着扩大耕地面积,只要增加对土地的新投资,就能从一块极小的土地上获得任何数量的农产品,也就是说,“光靠耕种索荷广场”就可以“养活整个英国”,或者说“全世界的农业就可以容纳在一俄亩土地上了”④ 等等。所以,马克思分析的是维护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主要论据。
马克思接着写道:“……如果把这看作农业的一种特别的缺陷,那么,事实的真象却正好相反。在农业中,各个连续的投资是会(P269)①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87—98页。——编者注②伦敦的一个广场。③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79页。——编者注④ 见《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一文对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批判。马斯洛夫也说过这样的蠢话,他说:“如果新投资能产生同样的利润,那么,企业主就会把自己所有的〈!〉资本连续地投到一俄亩的土地上去”(第107页)等等。有成果的,因为土地本身是作为生产工具起作用的。而就工厂来说,土地只是作为地基,作为场地,作为操作的基地发生作用,所以情况就不是这样,或只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才是这样。当然,和分散的手工业相比,人们可以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集中巨大的生产设施,大工业就是这样做的。但是,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总是需要有一定的空间,并且建筑物在高度上也有它一定的实际界限。生产的扩大超过这种界限,也就要求扩大土地面积。投在机器等等上的固定资本不会因为使用而得到改良,相反,它会因为使用而受到磨损。新的发明在这里也会引起一些改良,但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上,机器只会日益陈旧。在生产力迅速发展时,全部旧机器必然会被更有利的机器所取代,也就是说,必然会丧失作用。与此相反,只要处理得当,土地就会不断改良。土地的优点是,各个连续的投资能够带来利益,而不会使以前的投资丧失作用。不过这个优点同时也包含着这些连续投资在收益上产生差额的可能性。”(《资本论》第3卷第2册第314页)①
马斯洛夫宁愿重复资产阶级经济学关于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陈词滥调,却不愿意仔细想想马克思的批判。
马斯洛夫在这些问题上歪曲了马克思的理论,却还有脸以马克思主义的阐述者自居!马斯洛夫用他对土地肥力递减这一“自然规律”所持的彻底资产阶级的观点,究竟把地租理论丑化到了什么地步,从下面这段马斯洛夫用黑体刊出的话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如果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实行集约经营,能够有同样的生产效率,那么争夺新土地的竞争就会马上消失,因为除了生产费用外,运输费用也是要加在粮食价格上的”(第107页)。(P270)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79—880页。——编者注这样说来,海外竞争只有靠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才能得到解释!简直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出一辙!不过要是马斯洛夫读不懂或者说理解不了《资本论》第3卷的话,那他至少也应该读读考茨基的《土地问题》或帕尔乌斯论农业危机的小册子。马斯洛夫看了这些马克思主义者的通俗解释,也许能够理解,资本主义在增加工业人口的同时抬高地租。而地价(=资本化的地租)则把大大抬高了的地租保持下来。级差地租的情况也是这样,我们在这里再次看到,马斯洛夫甚至对于马克思所讲的最简单的地租形式也是一窍不通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用“土地肥力递减规律”来解释“争夺新土地的竞争”,那是因为资产者有意无意地忽视问题的社会历史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学(即马克思主义)认为海外竞争的原因是海外那些不用付地租的土地在破坏过分昂贵的粮食价格,而这种粮价过去是欧洲各古老国家的资本主义靠极大地抬高地租来保持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懂得(或者是故意瞒着自己和别人)土地私有制所造成的昂贵的地租是农业进步的障碍,而把这一切归咎于土地肥力递减这一“事实”所造成的“天然”障碍。
注 释
[155] 《彼得·马斯洛夫修改卡尔·马克思的草稿》一节和下节《要推翻民粹主义就必须推翻马克思吗?》以《彼得·马斯洛夫是怎样修改卡尔·马克思的草稿的》为题发表于1908年7月23日(8月5日)《无产者报》第33号,后面附有列宁写的《编辑部的话》(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7卷)。——264。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