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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有化和地方公有化的理论基础
2013年04月27日 14:17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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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土地纲领问题上,几乎所有社会民主党报刊的一大缺点,尤其是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几次讨论的缺点,都是实践上考虑多,理论上考虑少;政治上考虑多,经济上考虑少。①当然,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们是在党的工作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来讨论革命中的土地问题的:起初是在1905年1月9日以(P258)①我在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竭力维护的《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这本小册子,十分确定地(不过很简短,整个小册子就很简短)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土地纲领的理论前提。我在书中指出,“干脆否定国有化”就是“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该小册子旧版第16页,新版第41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226—227页。——编者注)再请参看我关于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的《报告》旧版第27—28页(新版第63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第27页。——编者注)“根据严格的学术观点,根据一般的资本主义发展条件的观点,如果我们不愿意背离《资本论》第3卷,我们无疑应该说。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土地国有化是可能的,它会有助于经济发展,促进竞争,使资本更好地流入农业,使粮食价格降低等等。”另外在同一报告第59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3卷第60—61页。——编者注)上又说:“右翼〈社会民主党右翼〉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恰巧没有‘从逻辑上’把农业中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进行到底,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从逻辑上’(和从经济上)把这种改革进行到底,那就只有实行消灭绝对地租的土地国有化。”后,在革命爆发之前的几个月(1905年春,布尔什维克在伦敦举行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以及同时在日内瓦举行的少数派代表会议),然后是在十二月起义的第二天[154]和在第一届杜马前夕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上。但是这个缺点现在无论如何应当纠正,至于对国有化和地方公有化问题从理论上进行分析,那就尤其必要了。

  注 释

  [154] 指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会议上有关土地问题的讨论。这次会议于1905年12月12—17日(25—30日)在芬兰的塔墨尔福斯举行。列宁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报告。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说:“我党的土地纲领需要作如下的修改:取消关于割地的条文;增加这样的字句:党支持农民的革命措施,直到没收全部官家的、教会的、寺院的、皇族的、皇室的和私有的土地。党认为自己的主要的经常的任务是,建立农村无产阶级的独立的组织,向他们说明他们的利益和农村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势不两立的…… 从土地纲领中删掉归还赎金和用所归还的赎金建立特别基金的要求。”(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119—120页)——259。

责任编辑:丁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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