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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中央统计委员会公布的《1905年度地产统计》,使我们能够确切地了解欧俄50个省的农民和地主分别占有的土地面积。我们先举出一些总的材料。欧俄(50个省)的总面积是4230500平方俄里,合44080万俄亩(见1897年1月28日的调查材料)。1905年度的地产统计只统计了39520万俄亩,这些土地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从这个总数中首先应该除去远北方的官地,其中一部分是冻土带,一部分是最近还无法用于农业的森林。这种土地在“北方地(P186)区”(阿尔汉格尔斯克、奥洛涅茨和沃洛格达三省)有10790万俄亩。不言而喻,我们如果把所有这些土地统统抛开不算,那就把不宜耕作的土地估计得太多了。我们只要指出以下一点就够了:象亚·阿·考夫曼先生这样一位谨慎的统计学家,就认为沃洛格达和奥洛涅茨两省有2570万俄亩森林(已经除去占总面积25%的多林地区)可以补分给农民①。不过因为我们现在所讲的是全部土地,并没有把森林除开,在确定用于农业的土地资产时,最好谨慎一点。除去10790万俄亩,还剩下28730万俄亩。凑成整数,我们就算作28000万俄亩,把一部分城市土地(共200万俄亩)和维亚特卡、彼尔姆两省的一部分官地(该两省的官地共为1630万俄亩)抛开不算。
欧俄可耕地总的划分如下:

现在必须把小地产和大地产(尤其是最大的地产)的数字分别列出,以便具体地了解在俄国革命中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的背景。不过这类数字是不完全的。在13880万俄亩份地中,按地产大小划分的有13690万俄亩。在10170万俄亩私有土地中,按地产大小划分的有8590万俄亩;其余1580万俄亩属于各“村团和协作社”。我们研究一下后一类土地的构成,就会看到其中有1130万俄亩土地(P187)① 见《土地问题》文集,多尔戈鲁科夫和彼特龙凯维奇印行,1907年莫斯科版第2卷第305页。是属于各农民村团和协作社的;就是说,总的说来这是小地产,可惜没有按地产大小来划分。其次,有370万俄亩土地属于1042个“工商业的、工厂的以及其他的”协作社。其中占有土地1000俄亩以上的协作社有272个,共占有土地360万俄亩。这显然是些地主的大地产。这种大地产主要集中在彼尔姆省。该省9个这样的协作社竟占有土地1448902俄亩!大家知道,乌拉尔的工厂有好几万俄亩土地,这是农奴制领主大地产在资产阶级俄国的直接残余。
这样我们便从属于各村团和协作社的土地中划出360万俄亩作为最大的地产。其余的土地虽然没有划分,但总的说来都是小地产。
在3950万俄亩官地及其他土地中,只有510万俄亩的皇族土地131按地产大小划分。这也是半中世纪式的特大的地产。按地产大小划分和未按地产大小划分的土地总数如下:

现在来看看份地按地产大小划分的情况。把我们的资料的数字归纳为比较大的几类,其结果如下表:
8590万俄亩私有土地再加上360万俄亩属于工厂的和工商业的村团和协作社的大地产。(P188)

从以上的材料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农户(1230万户中有620万户)每户只有8俄亩以下的土地,一般说来,这是绝对不够维持全家生活的。每户占有土地15俄亩以下的为1010万户(他们共有土地7290万俄亩),也就是说,在目前的农业耕作技术水平下,有4/5以上的农户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中等的富裕农户(按私有土地数量来说)在1230万户中占220万户,拥有13690万俄亩土地中的6390万俄亩。能称得上富有的只是拥有超过30俄亩土地的农户,这类农户一共只有6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20。它们拥有的土地则几乎占总数的1/4:在13690万俄亩中占有3270万俄亩。为了判断这类土地富有的农户包括哪几种农民,我们要指出,哥萨克[132]在其中占第一位。在每户拥有超过30俄亩土地的农户中,有266929 户是哥萨克农户,共有土地14426403俄亩,也就是说,这类农户在哥萨克农户中占绝大多数(在欧俄有278650户哥萨克农民,共有土地14689498俄亩,平均每户52.7俄亩)。(P189)
要对各类农户的经营规模(而不是所占的份地多少)的大致情况作出判断,我们现在可以依据的全俄材料只有马匹的统计材料。根据1888—1891年最新的军马调查,欧俄48个省各类农户的情况如下:

总之,贫苦农户占一半以上(在1010万户中占560万户),中等农户约占1/3(每户有2—3匹马的为330万户),富裕农户占1/10强(在1010万户中占110万户)。
现在再来看看私有地产分配情况。这方面的统计资料没有把最小的地产划分得十分清楚,却提供了关于特大地产的详细材料。
(P190)
第一,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地产占绝对优势,619000户小土地占有者(每户不到50俄亩)一共只占有650万俄亩土地。第二,我们看到有占地极多的大地产:699 个私有者,几乎每人占有3万俄亩土地!28000个私有者集中了6200万俄亩土地,即平均每个私有者占有2227俄亩土地。这些大地产绝大多数都属于贵族,在27833户中他们占了18102户,共占土地44471994俄亩,即占大地产总面积70%以上。从这些数字中可以十分明显地看出中世纪农奴主-地主的土地占有情况。
注 释
[130] 份地是指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后留给农民的土地。这种土地由村社占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并定期重分。——186。
[131] 皇族土地是指俄国18世纪末—20世纪初属于皇族而由皇族领地司(1826年起属于宫廷事务部,1892年改称皇族领地管理总署)管理的土地。这部分土地是根据1797年沙皇保罗一世颁布的《皇亲条例》从官地中连同耕种土地的农民一起划归皇族成员所有的。这些土地上的收入不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不受国家监督,只用来供养皇族成员(大公及其妻子、女儿等)。1863年改革中分了一部分给农民后,还有800万俄亩,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租出。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皇族土地按照《土地法(P512)令》全部被收归国有。——188。
[132] 哥萨克(突厥语译音,意思是好汉、自由人)原指莫斯科国边疆地区的受雇佣的自由人和服军役的人。15—16世纪,在俄国和波兰—立陶宛国家的边境(第聂伯河、顿河、伏尔加河、乌拉尔和捷列克河一带),出现了主要由逃亡农奴组成的所谓自由哥萨克的自治村社。它们有独特的武装组织,是16—17世纪乌克兰人民起义和17—18世纪俄国农民战争的主要动力之一。沙皇政府于18世纪降服了哥萨克,改哥萨克村社为哥萨克军,进而使之成为有特权的军人等级。按规定,男性哥萨克满18岁一律自备军服、装具、冷兵器和战马在主要由骑兵构成的哥萨克军队里服役,凡服役者均赐予土地约30俄亩供长期使用。至20世纪初,全俄国共有11个哥萨克军。1916年哥萨克居民共有443万多人,拥有土地6300万俄亩,服军役者285000人。哥萨克军队参加了18—20世纪俄国的历次战争。沙皇政府曾广泛地利用哥萨克军队镇压民族解放运动和革命运动。十月革命后,在国内战争时期,哥萨克的富裕阶层站在白卫军一边作战,贫穷的哥萨克则支持苏维埃政权。1920年,哥萨克这一等级被废除。——189。
责任编辑:丁冬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