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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
2012年11月16日 11:13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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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往和生产力  

  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P56)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反谷物法同盟)(注15))。  

  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就是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也就是说需要一般政治。在这里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这种对立鲜明地反映出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这种屈从现象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不断地产生他们利益之间的对立。在这里劳动仍然是最主要的,它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力量;只要这种力量还存在,私有制也就必然会存在下去。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这些条件还须详加探讨)。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作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 

  在那些中世纪时代不是从过去历史中现成地继承下来的、而是由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起来的城市里,每个人的唯一财产,除开他随身带来的那一点点资本(几乎全是最必需的手工劳动工具)之外,就只有他的单独的劳动。不断流入城市的逃亡农奴的竞争;乡村反对城市的连年不断的战争,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城市武装力量的必要性;共同占有某种手艺而形成的联系;在公共场所出(P57)卖自己的商品(当时的手工业者同时也是商人)的必要和与此相联的禁止外人入内的规定;各手工行业间利益的对立;保护辛苦学来的手艺的必要;全国性的封建组织,——所有这些都是各行各业的手艺人联合为行会的原因。这里我们不打算详细地谈论随后历史发展所引起的行会制度的多种变化。在整个中世纪里,农奴不断地逃入城市。这些在乡村里遭到自己主人迫害的农奴是只身逃入城市的,他们在这里遇见了有组织的团体,对于这种团体他们是没有力量反对的,在它的范围内,他们只好屈从于由他们的那些有组织的城市竞争者对他们劳动的需要以及这些竞争者的利益所决定的处境。这些只身逃入城市的劳工根本不可能成为一种力量,因为,如果他们的劳动带有行会的性质并需要受到训练,那末师傅就会使他们从属于自己,并按照自己的利益来组织他们;如果这种劳动不需要受到训练,因而不带有行会的性质,而是带有日工的性质,那末劳工们就不能组织起来,而永远是无组织的平民。城市对日工的需要造成了平民。

  这些城市是真正的“联盟”,这些“联盟”是由直接需要,对保护财产、增加各成员的生产资料和防卫手段的关怀所产生的。平民在这些城市中是毫无力量的,因为他们都是只身逃入城市的彼此互不相识的个人,他们无组织地同组织严密、武装齐备并用嫉妒的眼光监视着他们的力量相抗衡。每一行业中的帮工和学徒都组织得最适合于师傅的利益。他们和师傅之间的宗法关系使师傅具有两重力量:第一,师傅对帮工的全部生活有直接的影响;第二,同一师傅手下的那些帮工的工作成了真正的纽带,它使这些帮工联合起来反对其他师傅手下的帮工,并使他们与后者相隔绝;最后,帮工由于自己也想成为师傅而与现存制度结合在一起了。因此,平民有(P58)时也举行暴动来反对整个城市制度(但是由于这些平民的软弱无力,这种暴动没有任何结果),而帮工们只限于在个别行会内搞一些小冲突,而这些冲突是同行会制度的存在息息相关的。中世纪所有的大规模的起义都是从乡村中爆发的,但是由于农民的分散性以及由此而来的极端落后性,这些起义也毫无结果。 

  在城市中各行会之间的分工还是[非常原始的],而在行会内部,各劳工之间则根本没有什么分工。每个劳工都必须熟悉全部工序,凡是他的工具能够做的一切他都应当会做;商业的不发达、各城市之间联系的不密切、居民的稀少和需求的有限,都妨碍了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每一个想当师傅的人都必须全盘掌握本行手艺。正因为如此,所以中世纪的手工业者对于从事本行专业和做好这项专业还有一定的兴趣,这种兴趣可以达到原始艺术爱好的水平。然而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中世纪的每一个手工业者,对自己的工作都是兢兢业业,奴隶般的忠心耿耿,因而他们对工作的屈从程度则远远超过对本身工作漠不关心的现代工人。 

  这些城市中的资本是自然形成的资本;它体现为住房、手工劳动工具和自然形成的世代相袭的主顾;由于交往和流通不发达,资本没有实现的可能,只好父传子,子传孙。这种资本和现代资本不同,它不是以货币来计算的(用货币来计算,资本体现为哪一种物品都是一样),而是与所有者的完全固定的劳动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完全不可分割的,因此它是一种等级的资本。  

  分工的进一步扩大表现为商业和生产的分离,表现为特殊的商人阶级的形成。这种分离是在历史上保存下来的城市(顺便提一下,住有犹太人的城市)里继承下来的,并很快就在新兴的城市中出现了。这样就产生了同附近地区以外的地区建立贸易联系的可(P59)能,这种可能之变为现实,取决于现有的交通工具的情况,取决于由政治关系所决定的沿途社会治安状况(大家知道,整个中世纪,商人都是结成武装商队行动的)以及取决于交往所及地区内由相应的文明程度所决定的需求的发展程度。  

  随着商业来往集中在特殊阶级的手里,随着商人所促成的同近郊以外地区的通商的扩大,于是在生产和商业之间也立即产生了相互作用。城市彼此发生了联系,新的劳动工具从一个城市运往另一个城市,生产和商业间的分工随即引起了各城市间在生产上的新的分工,在每一个城市中都有自己的特殊的工业部门占着优势。最初的地域局限性开始逐渐消失。  

  在中世纪,每一城市中的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活,都不得不团结起来反对农村贵族;商业的扩大和交通道路的开辟,使一些城市知道了另一些捍卫同样利益、反对同样敌人的城市。从各个城市的许多地方性居民团体中,逐渐地、非常缓慢地产生出市民阶级。各个市民的生活条件,由于他们和现存关系以及为这种关系所决定的劳动方式相对立,便成了他们共同的、不以每一个人为转移的条件。市民创造了这些条件,因为他们脱离了封建联系;同时他们又是由这些条件所创造的,因为他们是由自己同既存封建主义的对立所制约的。随着各城市间的联系的产生,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共同的条件发展为阶级条件。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对立、同样的利益,一般说来也就应当在一切地方产生同样的风俗习惯。资产阶级本身只是逐渐地、随同自己的生存条件一起发展起来的,同时它又由于分工关系重新分裂为各种不同的集团,最后随着一切现有财产被变为工业资本或商业资本,它吞并了在它以前存在过的一(P60)切有产阶级[注:这里马克思加了一个边注:“它首先吞并直接隶属国家的那些劳动部门,接着又吞并了一切±〔或多或少〕思想等级。”——编者注](同时资产阶级把原先没有财产的阶级的大部分和原先有财产的阶级的一部分变为新的阶级——无产阶级)。单独的个人所以组成阶级只是因为他们必须进行共同的斗争来反对某一另外的阶级;在其他方面,他们本身就是相互敌对的竞争者。另一方面,阶级对各个人来说又是独立的,因此各个人可以看到自己的生活条件是早已确定了的:阶级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使他们受它支配。这和个人屈从于分工是同类的现象,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注:“消灭劳动”(Aufhebung der Arbeit)这种说法在这里是什么意思,请参看本卷第73—78、87、223—224页。——编者注]才能消除。至于个人受阶级支配怎样同时发展为受各种各样观念支配,这一点我们已经不只一次地指出过了。  

  某一个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方都是单独进行的。发达的生产力,即使在通商相当广泛的情况下,也难免遭到彻底的毁灭。关于这一点,腓尼基人的例子[注:这里马克思加了一个边注:“以及中世纪的玻璃生产。”——编者注]就可以说明。由于腓尼基民族被排挤于商业之外,由于亚历山大的征服以及继之而来的衰落,腓尼基人的大部分发明长期失传了。另外一个例子是中世纪的玻璃绘画术的遭遇。只有在交往具有世界性质,并以大工业(P61)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在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保存住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  

  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的直接后果就是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即超出行会制度范围的生产部门的产生。工场手工业的初次繁荣(先是在意大利,然后是在法兰德斯)的历史前提,乃是同外国各民族的交往。在其他国家,例如在英国和法国,工场手工业最初只限于国内市场。除上述前提外,工场手工业的产生还受到人口特别是乡村人口的不断集中和资本的不断积聚的制约。资本开始积聚到个别人手里,一部分违反行会法的规定积聚到行会中,一部分积聚到商人手里。  

  那种一开始就和机器,即使是最原始的机器联系在一起的劳动,很快就显出它是最有发展能力的。过去农民为了自己必需的衣着而顺便从事的织布业,是由于交往的扩大而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第一种劳动。织布业是工场手工业的第一个行业,而且一直是其中的主要行业。随着人口增长而增长的对衣着用布的需求,由于流通加速而开始的自然形成的资本的积累和运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并受到商业逐渐扩大的刺激而日益增长的对奢侈品的需求,——所有这一切都推动了织布业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发展,使它脱离了旧有的生产形式。除了一直为了自身需要而从事纺织的农民外,在城市里产生了一个新的织工阶级,他们所生产的布匹供应整个国内市场,而且大部分还供给国外市场。  

  织布是一种多半不需要很高技艺并很快就分化成无数部门的劳动,由于自己的整个内在本性,它同行会的束缚是对立的。因此,织布业多半是在不受行会组织限制的乡村和小市镇上经营的,这些地方逐渐变为城市,而且很快就成为每个国家最繁荣的城市。(P62)  

  随着摆脱了行会束缚的工场手工业的出现,所有制关系也立即发生了变化。离开自然形成的等级资本向前走的第一步是受商人的出现所制约的,商人的资本一开始就是活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如果针对当时的各种关系来讲,可以这样说。向前走的第二步是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工场手工业又动员了大量自然形成的资本,并且同自然形成的资本的数量比较起来,一般是增加了活动资本的数量。  

  同时,工场手工业还成了农民摆脱那些不雇佣他们或以廉价雇佣他们的行会的避难所,就像在过去行会城市是农民摆脱[压迫他们的贵族]的避难所一样。 

  随着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同时也就开始了一个流浪时期,这个时期的形成的原因是:取消了封建侍从,解散了由形形色色的地痞流氓组成的并效忠帝王以镇压其诸侯的军队,改进了农业以及把大量耕地变为牧场。从这里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流浪是和封建制度的瓦解密切联系着的。早在13世纪就曾出现过个别的类似的流浪时期,但只是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才成为普遍而持久的现象。这些流浪者人数非常多,单只英王亨利八世就曾下令绞死了七万二千人,只有付出最大的力量,只有当他们穷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迫使他们去工作,即使这样,也还要制止他们的强烈反抗。迅速繁荣起来的工场手工业,特别是在英国,渐渐地吸收了他们。  

  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各国之间开始了竞争,展开了商业斗争,这种斗争是通过战争、保护关税和各种禁令来进行的,而在过去,各国人民只要彼此有了交往,都是互相进行和平交易的。自此以后商业便具有政治意义。(P63) 

  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工人和雇主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行会中,帮工和师傅之间存在着一种宗法关系,而在工场手工业中,这种关系由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金钱关系代替了;在乡村和小城市中,这些关系仍然带有宗法的色彩,而在大城市、真正工场手工业城市里,这种色彩在最初阶段就几乎完全消失了。  

  美洲和东印度航路的发现扩大了交往,从而使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的发展有了巨大的高涨。从那里输入的新产品,特别是投入流通的大量金银(它们根本改变了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劳动者),冒险的远征,殖民地的开拓,首先是当时市场已经可能扩大为而且规模愈来愈大地扩大为世界市场,——所有这一切产生了历史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关于这个阶段的一般特征我们不准备在这里多谈。新发现的土地的殖民地化,助长了各国之间的商业斗争,因而使这种斗争变得更加广泛和更加残酷了。  

  商业和工场手工业的扩大,加速了活动资本的积累,而在那些没有获得扩大生产的任何刺激的行会里,自然形成的资本却始终没有改变,甚至还减少了。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产生了大资产阶级,而集中在行会里的是小资产阶级,现在它和过去不同,在城市里已经不占统治地位了,而且还必须屈从于大商人和手工工场主的统治[注:这里马克思加了一个边注:“小资产阶级,中间等级,大资产阶级”。——编者注]。由此可见,行会一跟工场手工业接触,就衰落下去了。  

  在我们所谈到的这个时代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具有两种不同的形式。起初,由于流通的金银数量太少而禁止这些金属出口;另一方面,工业(由于必须给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而(P64)成为必不可少的,并且大部分是外来的工业)没有特权不行,当然,这种特权不仅可以用来对付国内的竞争,而且主要是用来对付国外的竞争。通过这些最初的禁令,地方的行会特权便扩展到全国。关税起源于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过往客商所征收的捐税,客商缴了这种税款就可免遭抢劫。后来各城市也征收了这种捐税,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这种捐税便是国库进款的最方便的手段。  

  美洲的金银在欧洲市场上的出现,工业的逐步发展,贸易的迅速高涨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不受行会束缚的资产阶级的繁荣和货币的广泛流通,——所有这一切都使上述各种措施具有另外的意义。国家日益需要更多的货币,它为充实国库起见,现在仍然禁止输出金银;资产者对此完全满意,因为这些刚刚投入市场的大量货币,成了他们进行投机的主要对象;过去的特权成了政府收入的来源,并且可以拿来出卖;在关税法中规定了出口税,这种税只是阻碍了工业的发展,它纯粹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目的。 

  第二个时期开始于17世纪中叶,它几乎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商业和航运比起那种起次要作用的工场手工业发展得更快;各殖民地开始成为巨大的消费者;各国经过长期的斗争,瓜分了已开辟出来的世界市场。这一时期是从航海法[注:航海法在1651年为克伦威尔所颁布,后来又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根据这一法律,凡是从欧洲以及俄国和土耳其输出的主要商品只许用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输。它的目的是排挤荷兰,巩固英国殖民统治。——译者注]和殖民地垄断开始的。各国间的竞争尽可能通过关税率、禁令和各种条约来消除,但归根到底竞争者们的斗争还是靠战争(特别是海战)来进行和解决的。最强大的海上强国英国在商业和工场手工业方面都占居优势。这里已经出现商业和工场手工业集中于一个国家的现象。(P65)  

  对工场手工业经常采用种种的保护办法:在国内市场上实行保护关税,在殖民地市场上实行垄断,而在国外市场上则实行差别关税。本国生产的原料(英国的羊毛和亚麻,法国的丝)的加工受到保护,国内出产的原料(英国的羊毛)禁止输出,进口原料的加工仍受到歧视或完全被禁止(如棉花在英国)。在海上贸易中占居首位的、殖民实力最强大的国家,自然能保证自己的工场手工业得到最广泛的发展——无论是在数量方面或质量方面。工场手工业一般离开保护是不行的,因为只要其他国家发生任何一点小的变动都足以使它失去市场而遭到破产。只要在稍微有利的条件下,工场手工业就可以很容易地在某个国家建立起来,正因为这样,它也很容易被破坏。此外,它的经营方法,特别是18世纪在乡村里的经营方法,使它和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以致没有一个国家敢于不顾工场手工业的生存而允许自由竞争。因而工场手工业,在它能够输出自己的产品的时候,是完全依赖于贸易的扩展或收缩的,而它对贸易的反作用却是比较微小的。这一点说明了工场手工业的意义是次要的,同时也说明了18世纪商人的影响。正是这些商人,特别是船主最坚决地要求国家保护和垄断;诚然,手工工场主也要求保护并且得到了保护,但是从政治意义上来说,他们不如商人。商业城市,特别是沿海商业城市已达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并带有大资产阶级的性质,而在工厂城市里却仍然是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占统治。参看艾金(注16)。18世纪是商业的世纪。品托关于这一点说得很明确(注17):“贸易是我们这一世纪的骄子。”他还说:“从某个时期开始,人们就只谈论经商、航海和船队了。”[注:虽然资本的运动已大大加速了,但总还是比较缓慢的。世界市场分割成许多部分(其中每一部分都专门由一个国家来经营),各国之间的竞争的消灭,生产本身的不灵活以及货币制度的不发达(它刚经过最初的发展阶段),——所有这一切都严重地妨碍了流通。这一点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当时一切商人和一切经商方式都具有斤斤计较的卑鄙的小商人习气。当时的商人同手工工场主,特别是同手工业者比较起来当然是大市民——资产者,但是如果同后一时期的商人和工业家比较起来,他们仍旧是小市民。见亚·斯密(注18)。] (P66) 

  这一时期还有这样一些特征:禁止金银外运的法令废除了,货币贸易、银行、国债和纸币产生了,股票投机、有价证券投机和各方面的投机倒把等现象出现了。这个时期的一般特点是货币制度的发达。资本又有很大一部分丧失了它原来还带有的那种原始的自然的性质。  

  在17世纪,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不可阻挡地集中于一个国家——英国。这种集中逐渐地给这个国家创造了相对的世界市场,因而也造成了对它的工场手工业产品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旧的工业生产力所不能满足的。这种超过了生产力的需求正是引起中世纪以来私有制发展的第三个时期的动力,它产生了大工业——利用自然力来为工业服务,采用机器生产以及实行最广泛的分工。这一新阶段的其他条件——国内自由竞争,理论力学的创立(牛顿所完成的力学在18世纪的法国和英国都是最普及的科学)等等——在英国都已具备了。(国内的自由竞争到处都是通过革命的手段争得的,例如,英国1640年和1688年的革命,法国1789年的革命。)竞争很快就迫使每一个不愿丧失自己的历史作用的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工场手工业而采取新的关税措施(旧的关税已无力抵制大工业了),并随即在保护关税的保护下开办大工业。尽管有这些保护措施,大工业仍使竞争普遍化了(竞争是实际的贸易自由;保护关税只不过是抵制竞争的治标办法,是贸易自由范围内的防卫手(P67)段),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化的世界市场,控制了商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发达的货币制度)、资本集中。大工业通过普遍的竞争迫使所有人的全部精力极度紧张起来。只要可能,它就消灭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等等,而当它不能做到这一点时,它就把它们变成赤裸裸的谎言。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的孤立状态。它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并使分工丧失了自然性质的最后一点痕迹。它把自然形成的关系一概消灭掉(只要这一点在劳动范围内可能做到的话);它把这些关系变成金钱的关系。它建立了现代化大工业城市(它们像闪电般迅速地成长起来)来代替从前自然成长起来的城市。凡是它所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了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商业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它的第一个前提]是自动化体系。[它的发展]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力,对于这些生产力说来,私人[所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正如行会制度成为工场手工业的桎梏和小规模的乡村生产成为日益发展的手工业的桎梏一样。在私有制的统治下,这些生产力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而许多这样的生产力在私有制下根本得不到利用。大工业到处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间大致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最后,当每一民族的资产阶级还保持着它的特殊的民族利益的时候,大工业却创造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所有的民族中都具有同样的利益,在它那里民族独特性已经消灭,这是一个真正同整个旧世界脱离并与之对立的阶级。大工业不仅使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而且使劳动本身都成为工人所不堪忍受的东西。(P68) 

  当然,在一个国家里,大工业不是在一切地方都达到了同样的发展水平。但这并不能阻碍无产阶级的阶级运动:大工业所产生的那个无产者阶层走在这个运动的前面,并引导着所有其余的群众,而没有卷入大工业的工人,则由于大工业的过错而处于比在大工业中做工的工人更糟的生活境遇中。同样,大工业发达的国家也plus ou moins〔或多或少〕影响着非工业国家,因为非工业国家由于世界贸易而被卷入普遍竞争的斗争中[注:尽管竞争把各个个人汇集在一起,但它却使各个个人——不仅资产者,而特别是无产者——彼此孤立起来。因此需要经过不少的时期,这些个人才能联合起来,更不用说,为了这种联合(如果它不仅仅是地方性的联合),大工业应当首先创造出必要的手段,即大工业城市和廉价而便利的交通。因此只有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能战胜同这些孤立的个人(他们生活在每天都重复产生着这种孤立状态的条件下)对立的一切有组织的势力。要求相反的东西,就等于要求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不要有竞争,就等于要求人们从脑子里抛掉他们由于自己的孤立状态而无法加以控制的那些关系。]。  

  这些不同的形式同时也是劳动组织的形式,也就是所有制的形式。在每一个时期都发生现存的生产力相结合的现象,因为需求使这种结合成为必要的。

  [2.]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 

  所有制的最初形式无论是在古代世界或中世纪都是部落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在罗马人那里主要是由战争决定的,而在日耳曼人那里则是由畜牧业所决定的。在古代民族中,由于一个城市里同时居住着几个部落,因此部落所有制就具有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而个人的所有权则局限于简单possessio〔占有〕,但是这种占有也和一(P69)般部落所有制一样,仅仅涉及到地产。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奴隶制和共同体)(dominium ex jure Quiritum〔以罗马公民法为依据的占有〕)。在起源于中世纪的民族那里,部落所有制先经过了几个不同的阶段——封建地产,同业公会的动产,工场手工业资本——然后才变为由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产生的现代资本,即变成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财产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现代国家是与这种现代私有制相适应的。现代国家由于捐税逐渐被私有者所操纵,并由于借国债而完全为他们所控制;这种国家的命运既受到交易所中国家债券行市涨落的调节,所以它完全取决于私有者即资产者提供给它的商业信贷。由于资产阶级已经不再是一个等级,而是一个阶级了,因此它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而不是在一个地区内组织起来,并且必须使自己通常的利益具有一种普遍的形式。由于私有制摆脱了共同体,国家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的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自己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国家的独立性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存在:在那里等级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阶级,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已经被消灭了的等级还构成一种不定形的混合体面继续起着一定的作用,因而在那里任何一部分居民也不可能对其他部分的居民进行统治。德国的情况就正是这样。现代国家的最完善的例子就是北美。法国、英国和美国的一些近代作家都一致断言,国家只是为了私有制才存在的,可见这种思想已经渗入到日常的意识中了。  

  因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因此可以得(P70)出一个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带有政治形式。由此便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且是以脱离现实基础的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同样,法随后也被归结为法律。
  
  私法和私有制是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形式的解体过程中同时发展起来的。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注:这里恩格斯加了一个边注:“(放高利贷!)”。——编者注]。在现代各国人民那里,工业和贸易瓦解了封建的共同体形式,因此对他们说来,随着私有制和私法的产生,便开始了一个能够进一步发展的新阶段。在中世纪进行了广泛的海上贸易的第一个城市阿马尔非也制定了航海法。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后来资产阶级强大起来,国王开始保护它的利益,以便依靠它的帮助来摧毁封建贵族,这时候法便在一切国家里(法国是在16世纪)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了,除了英国以外,这种发展到处都是以罗马法典为基础的。但是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不应忘记法也和宗教一样是没有自己的历史的。)

  在私法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表现为普遍意志的结果。仅仅jus utendi et abutendi〔使用和滥用的权利〕[注:指任意支配事物的权利。——译者注]就一方面表明私有制已经完全不依赖于共同体,另一方面表明了一个幻想,仿佛私有制本身仅仅是以个人意志,即以对物的任意支配为基础的。实(P71)际上abuti〔滥用〕这个概念对于所有者具有极为明确的经济界限,如果他不希望他的财产即他的jus abutendi〔滥用的权利〕转入他人之手的话;因为仅仅从对他的意志的关系来考察的物根本不是物;物只有在交往的过程中并且不以权利(一种关系,哲学家们称之为观念[注:这里马克思加了一个边注:“在哲学家们看来关系就等于观念。他们只知道‘人’对自身的关系,因此在他们看来一切真实的关系都成了观念。”——编者注])为转移时,才成为物,即成为真正的财产。这种把权利归结为纯粹意志的法律幻想,在所有制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某人在法律上可以享有对某物的占有权,但实际上并没有占有某物。例如,假定由于竞争的缘故,某一块土地不再提供地租,可是这块土地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仍然享有占有权利以及jus utendi et abutendi〔使用和滥用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对他毫无用处:他作为这块土地的所有者,如果除此之外没有足够的资本来经营他的土地,就一无所有。法学家们的这种幻想说明:在法学家们以及任何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

  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P72)

  [3.自然产生的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与所有制形式]  

  ……[注:这里缺少四页手稿。——编者注]从前者产生了发达分工和广泛贸易的前提,从后者产生了地方局限性。在前一种情况下,各个个人必须聚集在一起,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已作为生产工具而与现有的生产工具并列在一起。因而这里出现了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之间的差异。耕地(水等等)可以看作是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在前一种情况下,即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则受劳动产品的支配。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财产(地产)也表现为直接的、自然产生的统治,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前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的、部落的或者甚至是地区的联系结合在一起;后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个人互不依赖,联系仅限于交换。在前一种情况下,交换主要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即以人的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主要是人与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换。在前一种情况下,只要具备普通常识就够了,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实际上已经必须实行分工。在前一种情况下,所有者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来统治非所有者;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统治必须采取物的形式,通过某种第三者,即通过货币。在前一种(P73)情况下,存在着一种小工业,但这种工业是受对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的使用所支配的,因此这里没有不同个人之间的分工;在后一种情况下,工业以分工为基础,而且只有依靠分工才能存在。  

  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是以生产工具为出发点,这里已经表明了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在industrie extrac-tive〔采矿业〕中私有制和劳动还是完全一致的;在小工业中以及到目前为止的各处的农业中,所有制是现存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第一次作为大工业所产生的结果表现出来;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因此,只有在大工业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  

  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货币使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某种偶然的东西。因此,货币就是产生下述现象的根源:迄今为止的一切交往都只是一定条件下的个人的交往,而不是单纯的个人的交往。这些条件可以归结为两点:积累起来的劳动,或者说私有制,以及现实的劳动。如果二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现代的经济学家如西斯蒙第、舍尔比利埃等人把association des individus〔个人的联合〕同association des capitaux〔资本的联合〕对立起来。但是,另一方面,个人本身完全屈从于分工,因此他们完全是相互依赖的。私有制,就劳动的范围内来说,是同劳动对立的,私有制是从积累的必然性中发展起来的。起初它大部分仍旧保存着共同体的形式,但是在以后的发展中愈来愈接近私有制的现代形式。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P74)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愈发达,积累愈增加,这种分裂也就愈剧烈。劳动本身只有在这种分裂的条件下才能存在。  

  因此,这里显露出两个事实[注:这里恩格斯加了一个边注:“西斯蒙第”。——编者注]。第一,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它是与各个个人同时存在的特殊世界,其原因是,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而这些力量从自己方面来说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力量。因此,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总和,这种生产力好像具有一种物的形式,并且对个人本身说来它们已经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因此,生产力只有在个人成为私有者的情况下才是个人的力量;在过去任何一个时期生产力都没有采取过这种对于作为个人的个人的交往漠不关心的形式,因为他们的交往本身还是很狭隘的。另一方面是和这些生产力相对立的大多数个人,这些生产力是和他们分离的,因此这些个人丧失了一切现实生活内容,成了抽象的个人,然而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有可能作为个人彼此发生联系。  

  他们同生产力和自身存在还保持着的唯一联系,即劳动,在他们那里已经失去了任何自主活动的假象,它只是用摧残生命的东西来维持他们的生命。而在过去,自主活动和物质生活的生产是分开的,这是因为它们是不同人的命运,同时物质生活的生产,由于个人本身的局限性,还被认为是自主活动的次要形式,——现在它们互相分离竟达到这般地步,以致物质生活一般都表现为目的,而这种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它现在是自主活动的唯一可能的形(P75)式,然而正如我们所看见的,也是自主活动的否定的形式)则表现为手段。  

  这样一来,现在情况就变成了这样: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达到自主活动,而且一般说来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这种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受自己发展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的生产力所制约。仅仅由于这一点,占有就必须带有适应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性质。对这些力量的占有本身不外是同物质生产工具相适应的个人才能的发挥。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对生产工具的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其次,这种占有受到占有的个人的制约。只有完全失去了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才能够获得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局限性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限的生产工具和有限的交往的束缚,他们所占有的是这种有限的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只达到了新的局限性。他们的生产工具成了他们的财产,但是他们本身始终屈从于分工和自己所有的生产工具。在过去的一切占有制下,许多个人屈从于某种唯一的生产工具;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现代的普遍交往不可能通过任何其他的途径受一个个人支配,只有通过受全部个人支配的途径。  

  其次,占有还受实现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的制约。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得到实现,由于无产阶级所固有的本性,这种联合只能是普遍性的,而且占有也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得到实现,在革命中一方面旧生产方式和旧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旧社会结构的权力(P76)被打倒,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普遍性质以及无产阶级为实现这种占有所必需的毅力得到发展,同时无产阶级将抛弃旧的社会地位所遗留给它的一切东西。

  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但是过去,在历史上,这种或那种特殊的条件总是偶然的,而在现在,各个个人的孤独活动,即某一个个人所从事的特殊的私人活动,才是偶然的。 

  哲学家们在已经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见了他们名之为“人”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描绘的整个发展过程看作是“人”的发展过程,而且他们用这个“人”来代替过去每一历史时代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他描绘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阶段的普通人来代替过去阶段的人并赋予过去的个人以后来的意识。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由于公然舍弃实际条件,于是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发展的过程了。  

  最后,我们从上面所发挥的历史观中还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1)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带来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由于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必然与其余一切阶级发生(P77)最激烈的对立;这个阶级是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根本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当然也可能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只要它们认识到这个阶级的状况;(2)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一定的社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表现,因此一切革命斗争的锋芒都是指向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注:这里马克思加了一个边注:“这些人所关心的是维持现在的生产状况。”——编者注];(3)过去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注:手稿中删去了以下这一段话:“活动的现代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统治……”——编者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因为完成这个革命的是这样一个阶级,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4)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注:手稿中删去了以下这一段话:“至于谈到革命的这种必要性,所有的共产主义者,不论是法国的、英国的或德国的,早就一致同意了,而圣布鲁诺却继续心安理得地胡言乱语,说什么‘实在的人道主义’即共产主义所以取代‘唯灵论的地位’(唯灵论根本没有什么地位)只是为了享受崇敬。他继续胡言乱语地说:那时候‘得救之日最后将会来临,大地将成为天堂,天堂将成为大地。’(神学者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天堂)‘那时候欢乐和幸福将要千秋万古地奏出天界和谐的乐声’(第140页)。当这一切都要发生的末日审判突然来临的时候——燃烧着的城市的红光将是这天的朝霞,当‘天界和谐的乐声’必然有炮声伴奏着,发出‘马赛曲’和‘卡马尼奥拉’的旋律,而断头台将打出拍子的时候;当卑贱的‘群众’高唱着ca ira,ca ira并把‘自我意识’吊在路灯柱上[19]的时候,我们这位圣师将会大吃一惊。圣布鲁诺最没有根据来为自己描绘一幅‘千秋万古地欢乐和幸福’的慰藉的图画。我们没有乐趣来事先推测圣布鲁诺在末日审判那天的行为。至于应当把实行革命的无产者了解为想要推翻批判的‘实体’或‘群众’,还是了解为还没有足够的浓度来消化鲍威尔思想的一种精神‘流出’,这个问题也是难于解决的。”——编者注]。(P78)

 

责任编辑:程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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