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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货币
“金银是价值已经达到构成的第一种商品。”
所以金银成了由蒲鲁东先生……“构成的价值”的最初应用。蒲鲁东先生是用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比较量确定价值的方法来构成产品的价值,因此,他只要证明金银价值的变动总是由于生产金银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变动就可以了。可是蒲鲁东先生却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在谈及金银的时候,是把它们当作货币而不是当作商品。
如果还有逻辑的话,那末他的全部逻辑就是:他以变戏法的手法把金银做为货币的特性运用于由劳动时间衡量价值的一切商品。当然,在这套戏法中,幼稚多于狡猾。
任何有用的产品的价值既然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那末这种产品就永远具有交换性能。蒲鲁东先生大声叫道,在“交换可能性”上已达到我所要求的条件的金银就是证据。所以,金银就是达到构成状态的价值,即蒲鲁东先生思想的体现。他在选择例子上没有比这更幸运的了。金银除了象其它商品一样是由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的商品以外,还具有普遍交换手段,即货币的(P118)特性。因此,如果把金银当做由劳动时间所“构成的价值”的应用,那末要证明由劳动时间构成价值的一切商品都将具有不断交换性能,都将成为货币,是再容易也没有了。
蒲鲁东先生脑子里产生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只有金银才能成为“构成价值”的典型?
“习惯赋予贵金属作为交换手段的特殊职能是纯粹契约的职能。任何别的商品,虽然可能有些不便,也都能同样可靠地实现这个作用;经济学家们都承认这一点,并且举出了不少例子。贵金属被公认作为货币使用,究竟是什么原因?而货币的这种特殊职能(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类似情况)又该怎样解释呢?……货币似乎已经从一种系列中脱离出来,要重建这种系列并把货币重新引到它的真正的原理上去,这是否不可能呢?”
蒲鲁东行先生这样提出问题,那就已经预先假定了货币的存在。蒲鲁东先生应该首先自问一下:为什么在目前已形成的这种交换中,必须创造一种特殊的交换手段来使交换价值个别化呢?货币不是东西,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为什么货币所表现的关系也象任何其它经济关系如分工等一样,是一种生产关系?如果蒲鲁东先生对这种关系有个明确的概念,那他就不至于把货币当做例外,当做人尚不知或需要确定的系列中分离出来的一个要素。
相反地,他会认为这个关系只是其它经济关系的整个锁链中的一个环节,因此两者非常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他会承认,这种关系正如个人交换一样,是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但是他究竟怎么办呢?他首先把货币从现在的生产方式的总体中分离出来,然后使它成为想象中的系列,即尚待发现的系列的第一个要素。
即已承认特殊的交换手段的必要性,即货币的必要性,剩下的(P119)就只是说明为什么这个特殊的职能属于金银,而不属于任何其它的商品。这是一个次要问题,这个问题不应当用生产关系的总体系来解释,而应当用金银作为一种物质所固有的特性来解释。由此可见,如果经济学家们在这种情况下,象蒲鲁东先生所斥责他们那样,“超出自己所学的领域,去研究物理学、力学和历史等”,那末他们只是做了必须做的事情。问题已经不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之内了。
蒲鲁东先生说:“所有经济学家都没有看到、没有理解到使贵金属享有特权的那种经济原因。”
谁也没有(不是没有根据的)看到和理解到的经济原因,蒲鲁东先生却看到了,理解了,而且传给后代。
“没有人注意到,金银在一切商品中是价值已经达到构成的第一种商品。在宗法时期,金银作为交易对象出现
,而且还一锭锭地互相交换,然而当时它们已经具有占统治地位的明显趋向并且比其它商品占显著的优势。君主们逐渐地占有了贵金属,并且在上面打了自己的印章;经过君主的神圣化以后就产生了货币,即parexcellence〔最道地的〕商品,不论交易中有什么动荡,这种商品都能保持一定的比值并在各种支付中被人接受……再说一遍,金银的特点就是由于它们有金属的本性,开采困难,尤其是由于国家的干预,它们作为商品早就获得了稳固性和确实性。”
金银在一切商品中是价值已经达到构成的第一种商品,从他上述的话里所得出的结论,就是说,金银最早成为货币。这就是蒲鲁东先生伟大的启发,这就是在他以前没有人发现过的真理。
如果蒲鲁东先生想用这些话说明,人们对开采金银所必要的时间比生产其它商品所必要的时间知道得更早,那末这又是他慷慨地奉送给读者的假定之一。如果我们想遵循这种宗法时期的学问,那我们就要奉告蒲鲁东先生,生产日用必需品(例如铁等)所必(P120)要的时间是知道得最早的。至于亚当·斯密的古弓那就更不必说了。
既然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单独构成的,蒲鲁东先生怎么还能说价值的构成呢?价值不是由单独生产某种产品所必要的时间构成,而是与同一时间内所能生产的一切其它产品的数量成比例。因此金银价值的构成是以许多其它产品的价值已经构成为前提的。
可见,并不是商品在金银这种形式中达到“构成价值”的状态,相反地,而是蒲鲁东先生的“构成价值”在金银这种形式中达到货币的状态。
根据蒲鲁东先生的意见,由于某些经济原因,金银经过构成价值的状态,比一切其它产品就更具有成为货币的优越性。现在我们就来进一步考察这些经济原因。
这些经济原因是:“力求占统治地位的明显趋向”、“在宗法时期”已经取得的“显著的优势”以及同一事实的其它的转弯抹角说法;这种转弯抹角的说法只能增加我们的困难,因为蒲鲁东先生在解释一个事实添加了许多枝节,从而使需要说明的事实越来越多了。但是蒲鲁东先生还没有讲完他的所谓经济原因。下面就是那种至高无上和不可抗拒的力量的原因之一:
“经过君主的神圣化以后就产生了货币:君主们占有金银,并且在上面打了自己的印章。”
因此,在蒲鲁东先生看来,君主的专横就是政治经济学中的最高原因!
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P121)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究竟是君主占有了金银,盖上自己的印章使它们成为普遍的交换手段呢,还是普遍的交换手段占有了君主,让他盖上印章并授与政治上的神圣?
人们过去和现在给银币盖上的印记,并不表明它的价值,而是表明它的重量。蒲鲁东先生所说的稳固性和确实性只和钱币的成色有关;这种成色表明一块银币中含有多少纯金属。
伏尔泰用他那总是健全的理智说:“一个银马克所含的唯一价值是一马克的银子,半磅银子重量为八盎斯。只有重量和成色构成这种内在的价值。”(伏尔泰:“约翰·罗的制度”(注52))
但是,一盎斯金子或者银子值多少呢?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就算“大柯尔培尔”商店的克什米尔呢上印着“纯毛”的商标,但是这种商标根本没有说明克什米尔呢的价值。而毛呢究竟值多少,这始终还是一个问题。
蒲鲁东先生说:“法国皇帝菲力蒲一世在查理大帝时代的土尔银币中掺进了三分之一的杂质。他以为他既占有铸造钱币的垄断权,也就能够象一切垄断产品的商人处理自己商品那样地处理钱币。菲力蒲和他的继承人被人责难伪造钱币实际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一种从商业惯例的观点来说非常正当、但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说却十分荒谬的想法。这种想法认为,既然供求调节价值,那末人为地使物品稀少或完全掌握它们的生产,就可以提高物品的估价及价值,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金银,正如它适用于粮食、酒、食油、烟草一样。然而菲利普的欺诈只要一引起怀疑,他的钱币就会跌到真正价值上去,从而他也就失去了他指望从臣民那里赢得的一切。所有类似的企图也都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首先,事实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如果君主要想伪造钱币,那末(P122)他就会遭到损失。他在最初发行中虽一度得到利益,但以后每当伪造的钱币以捐税等形式重新回到他那里去的时候,他又要将这些利益失掉。但是菲力蒲和他的继承人多多少少防止了这种损失,因为他们把伪造的钱币一投入流通,马上就下令照原有成色普遍改铸钱币。
其次,如果菲利普一世真象蒲鲁东先生那样推论,那末他的推论“从商业观点来说”就决不是完美无缺的。如果菲利普一世或者蒲鲁东先生只是根据商品的价值取决于供求关系这一点,便以为金子的价值完全象任何其它商品的价值一样是可以改变的,那末这只表明他们的商业才能很差。
如果菲利普皇帝命令把一缪伊粮食叫做二缪伊粮食,那他就成了骗子。他就是欺骗了一切收租的人,一切收一百缪伊粮食的人;由于他的好意,这些人本来可以收一百缪伊粮食,现在只能收五十缪伊了。假定皇帝欠人一百缪伊粮食,那他现在只要还五十缪伊就行了。但是在贸易中,一百缪伊粮食一点也不会比从前五十缪伊有更多的价值。名称是改变了,事物却并没有变化。无论是供应的或是需求的粮食的数量,都不会仅仅由于名称的改变而有所增减。因此,尽管名称改变,只要供求关系不变,那末粮食的价格也不会有任何实际的变化。人们在谈到供求的时候,指的是物品的供求,而不是物品的名称。菲利普一世并不象蒲鲁东所说的那样创造了金银,他只是创造了钱币的名称。你把法国的克什米尔呢充作亚洲的克什米尔呢也许会欺骗一两个购买者,但是一旦骗术被拆穿,那末你的所谓亚洲的克什米尔呢的价格就会回跌到法国克什米尔呢的价格。菲利普一世在金银上盖印了假标记,这种伎俩只能在未被揭穿前骗一骗人。象别的老板一样,用冒牌商(P123)品欺骗顾客只能蒙混一时。他迟早一定会感到贸易规律的严峻。蒲鲁东先生想证明的是这一点吗?不,不是这一点。在他看来,使货币获得价值的不是贸易,而是君主。实际上他证明了什么呢?他证明贸易比君主更有权力。即使君主下命令使一马克今后成为两马克,但是贸易却总是告诉你:这两个新的马克只值从前一个马克。
但是这并没有把价值取决于劳动量这个问题的推进一步。重新变成从前那一个马克的这两个马克的这两个马克的价值,究竟是由生产费用来确定还是由供求规律来确定?这个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蒲鲁东先生接着说:
“甚至也应当注意,如果君主不伪造钱币,但有权把钱币的数量增加一倍,那末金银的交换价值由于比例性和均衡的原因,立刻会跌价一半。”
如果蒲鲁东先生和其它经济学家们的这个共同观点是正确的话,那末这也只是有利于他们的供求学说,对蒲鲁东先生的比例性却完全无补。因为根据这个观点,无论在双倍的金银中包含的劳动量如何,只要需求不变而供应增加一倍,那末金银的价值就会跌价一半。也许“比例规律”这一次是偶然和很受轻视的供求规律一致起来了吧?蒲鲁东先生的这个正确的比例性的确伸缩性很大,随时都可以变化、配合和移项,下一次很可能又和供求关系一致起来。
“任何商品,即使不是在事实上,至少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金银所起的作用便是根据;其实这是不了解金银的作用。金银之所以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而它们之所以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那是因为当前的生产组织需要普遍的交换手段。法律只是事实的公认。(P124)
我们知道,蒲鲁东先生选择货币作为达到构成状态的价值的实际应用的例子,只是为了偷运他那一套关于交换可能性的理论,即为了证明每个按生产费用来估价的商品都必须成为货币。如果不是下面一个小小的缺陷,这一切都是很好的。这个缺陷是:在一切商品中,只有作为货币的金银不是由生产费用来确定的商品;这一点是确实无疑的,因为金银在流通中可以用纸币来代替。只要流通的需要和发行货币(无论纸币、金币、白金币或铜币)的数量之间保持着一定的比例,那就不可能产生保持货币的内在价值(由生产费用所确定)和名义价值之间的比例问题。当然,在国际贸易中,货币象一切其它商品一样是由劳动时间来确定的。这是由于在国际贸易中,甚至金银也只是以产品的身份作为交换手段,而不是以货币的身份作为交换手段;这就是说,金银失去了蒲鲁东先生认为构成金银特性的“稳固性和确实性”,即“经过君主的神圣化”的特点。李嘉图非常理解这个真理,他把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作为他的整个体系的基础,并且指出:“金银象一切其它商品一样,它们所具有的价值,只是与生产它们并把它们投入市场所必要的劳动量相适应”,但是他又补充说,确定货币价值的不是实物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而只是供求规律。
“虽然纸币没有任何内在的价值,但是如果数量有限,那末纸币的交换价值就会和票面金额相同的硬币的价值或这种钱币所包含的金属的价值一样大。由于这一原则,即由于货币数量有限,那末磨损了的钱币如果它以前含有法定的重量和成色,就可以按照它应有的价值流通,而不是按照它实际所含有的纯金属的份量的价值流通。因此,在不列颠的货币史中我们常常看到,硬币从没有随它们的质地下降程度而贬值。这是因为硬币从来不随其内在价值的减少而增加数量。”(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
让·巴·扎伊尔对李嘉图这些话的看法如下:(P125)
“我觉得,这个例子应当足以使作者相信:一切价值的基础都不是生产某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而是和该商品的稀少相对比的那种对商品的需要。”(注53)
在李嘉图的心目中,货币已经不是由劳动时间来确定的一种价值,而让·巴·扎伊尔正根据这一点把货币作为例子,想使李嘉图相信其它的价值也不能由劳动时间来确定。我说,这些被让·巴·扎伊尔当作价值完全由供求确定的例子的货币,在蒲鲁东先生看来,就成了由劳动时间来构成……价值的parexcellence〔最好的〕实例。
总而言之,如果货币不是由劳动时间所“构成的价值”,那末它就更不能和蒲鲁东先生的正确的“比例性”有什么共同之处。金银之所以永远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具有作为普遍交换手段的特殊职能,而决不是由于它们在数量上和财富总额成比例;或者更明确地说,金银之所以经常保持均衡,是由于在一切商品中只有它们作为货币,作为普遍的交换手段,不管它们的数量和财富总额的比例关系如何。
“流通中的货币决不会多得无用;因为如果减少货币的价值,那就是在以同样的比例增加货币的数量,而如果增加它的价值,那也就是在减少它的数量。”(李嘉图)
蒲鲁东先生大声叫道:“这种政治经济学真是一团糟。”
“一个共产主义者(通过蒲鲁东先生的嘴)[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可笑地叫道:可恶的金子!同样也可以说:可恶的小麦!可恶的葡萄!可恶的绵羊!因为一切商业价值都和金银一样,必须得出它的精确而严格的确定。”(P126)
使绵羊和葡萄具有货币的特性,这种思想并不新奇。在法国,在路易十四那个世纪就有这种思想。在这个货币开始成为万能的时代,人们抱怨其它一切商品的跌价,热烈地期待有一天“一切商业价值”都可以得到精确而严格的确定,成为货币。在法国最老的经济学家之一布阿吉尔贝尔的著作中,我们就已经发现有这样的话:
“那时,由于恢复了公正价值的商品作为无数竞争者出现,货币就会被引到它的自然界限。”(“18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德尔编,第422页)
可见,资产阶级最初的幻想也正是他们最后的幻想。
乙、劳动的剩余
“在政治经济学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这样荒谬的假设:如果一切物品的价格增加一倍……好象一切物品的价格并不是物品间的比例,好象人可以使比例、比率或者规律增加一倍!”(蒲鲁东,第一卷第81页)
经济学家们之所以陷入这种谬误,是由于他们不会应用“比例规律”和“构成价值”。
不幸得很,在蒲鲁东先生自己的著作(第一卷第110页)中也能看到这种荒谬的假设:“如果工资普遍提高,一切物品的价格就会上升。”不仅如此,在政治经济学的著作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这样的话,同时还可以找到它的说明。
“当说到一切物品价格的涨跌的时候,通常总是把某种商品除外的;这种商品通常是货币或劳动。”(“京都百科全书,或知识大辞典”1836年伦敦版第六卷中西尼耳所著“政治经济学”条(注54)。关于这种说法,也可参阅:约·斯·穆勒“略论政治经济学的某些有待解决的问题”1844年伦敦版,以及图克“价格史……”1838年伦敦版(注55))
现在我们来谈谈“构成价值”和其它比例性(它们唯一的缺点(P127)是缺少比例)的第二种应用,并且来看看蒲鲁东先生在这里的做法是不是比企图把绵羊说成货币更幸福些。
“任何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这个定理是经济学家们公认的。这个原理对我来说是普遍的和绝对的真理;这是可以当做全部经济科学总结的比例规律的必然结果。但是请经济学家们原谅,任何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的原理,在他们的理论中是毫无意义的,而且也不会得到任何证明。”(蒲鲁东)
为了证明任何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蒲鲁东先生把社会人格化;他使社会变成作为人的社会,这种社会决不是由人所组成的社会,因为它有自己的特殊规律,这些规律与组成社会的人毫无关系,有“自己的理性”,这种理性不是普通的人的理性,而是丧失理智的理性。蒲鲁东先生责备经济学家们不了解这种集合体的个性。美国有一位经济学家从完全相反的角度来责备别的经济学家,我们认为有必要引用他的一段话来和蒲鲁东先生的话作对照:
“人们给被称为社会的精神实体(themoralentity)——即文法的存在(thegrammaticalbeing),硬加上一些实际上只存在于那些无中生有的人们的想象中的属性……这就在政治经济学中引起许多困难和可悲的误解。”(托·库伯“论政治经济学的要素”1826年哥伦比亚版(注56))
蒲鲁东先生继续说道:
“劳动剩余这一原理对于个人之所以正确,只是由于这一原理产生于社会,社会因此以自己的规律加惠于个人。”
蒲鲁东先生是否只是想说明,社会里的个人的生产可以超过孤独的个人的生产?他是否指联合起来的个人的生产剩余多于没有联合的个人的生产剩余?如果是的话,我们可以给他指出几百个没有求助于蒲鲁东先生的那种神秘主义但却表明了这种简单真理的经济学家。例如萨德勒先生就说过这样的话:(P128)
“联合劳动产生出个人劳动决不能达到的结果。因此,随着人类在数目上的增加,人类联合劳动的产品将远远超过人口数量增长简单加算所得出的总额……今天,无论在机械技术中或科学工作中,一个人一天所做的事情比孤独的个人一生所做的还要多。全体等于各部分之和这一数学定理,如果应用到我们所考察的对象上来就会错误。至于劳动即人类生存的伟大支柱(thegreatpillarofhumanexistence),那末可以说,共同努力的产品要远远超过个人的和分散的努力所能生产的一切。”(托·萨德勒“人口的规律”1830年伦敦版(注57))
我们再回来谈谈蒲鲁东先生。他说,劳动剩余在作为人的社会中得到了说明。这种人的生活所服从的规律,是和确定作为个人的人的活动的规律相对立的;蒲鲁东先生想用“事实”来证明这一点。
“经济方面的新发现决不会给发明者带来和他贡献给社会相等的利益……大家知道,铁路企业为企业主提供的财富远不如为国家提供的多……兽力车运输的运费(包括装卸费用在内)平均每吨公里为18生丁。有人算过,照这种比率,普通的铁路企业就得不到10%的纯利,这和兽力车运输企业的结果差不多一样。但是假定铁路运输的速度和兽力车运输的速度是4比1;由于对社会来说时间就是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运费一样,铁路运输所提供的利益就是兽力车运输所提供的400%。然而这种对社会来说非常现实的巨大利益,对运输企业主来说却决不能按同样的比例获得实现:运输企业主使社会得到400%的利益,而自己却连10%的利益也得不到。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些,我们假定实际上铁路运费提高到25生丁,而兽力车运输的运费仍然是18生丁,这时铁路立刻就会失去一切运货生意。所有的发货人和收货人都将重新使用旧时的行李车,必要时甚至使用马车。机车就会被弃置不用,400%的社会利益将因35%的私人损失而牺牲。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铁路运货迅速所带来的利益完全是社会的,每人所得到的利益只占非常小的比例(不要忘记,目前只谈运货问题),而损失对于消费者却是直接的具体的。假定社会只有100万人,那末等于400的社会利益对个人来说就是万分之四,而消费者遭受的33%的损失却决定了3300万的社会亏损。”(蒲鲁(P129)东)
蒲鲁东先生还可以用原始速度的400%来表明四倍的速度;但是他拿速度的百分比和利润的百分比来比较,并且在这两种单独可以用百分比来计算但相互不可比的比数之间来确定比例,这就是不管百分比指的是什么,而在百分比之间求比例。
百分比终究是百分比。10%和400%是可以相比的;两者的关系就象10和400一样。因此蒲鲁东先生就断言,10%的利润只及四倍速度的四十分之一。为了装饰门面,他又说,对社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timeismoney)。他之所以犯这个错误,是因为他模糊地想起在价值和劳动时间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就急急忙忙把劳动时间和运输时间等同起来,就是说他把某些司炉、车务员以及乘务员(他们的劳动时间确实和运输时间完全一致)和整个社会混为一谈了。这样,速度一下子就变成了资本,他有充分理由说:“400%的利润将因35%的损失而牺牲。”他先以数学家的姿态确立了这个奇特的原理,然后又从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给我们解释这个原理。
“如果社会只有一百万人,那末等于400的社会利润对个人来说就只是万分之四。”就算是这样;可是问题不在于400,而在于400%;400%的利润对个人来说不多不少恰好是400%。无论资本多少,而红利总是按400%的比率来计算。蒲鲁东先生究竟要做什么?他把百分比当做资本,似乎唯恐他的混乱思想表现得不够清楚,不够“明显”,所以继续说:
“而消费者遭受的33%的损失却决定了3300万的社会亏损。”对一个消费者是33%的损失,对一百万个消费者来说仍旧是33%的损失。蒲鲁东先生既不知道社会的资本总额,又不知道(P130)当事人个人的资本额,他怎么能确切地说,损失为33%的时候,社会亏损会达到3300万?蒲鲁东先生还不满足于把资本和百分比混为一谈,而且更进一步,把投入企业的资本和对资本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数目混为一谈。
“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些,假定在实际上”有一笔确定的资本。社会利润是400%,要在一百万个每人曾拿过一个法郎的参与者之间分配,那末每人可得四个法郎,而不是象蒲鲁东先生所说的0.0004法郎。同样,每个参与者遭受33%的损失,社会亏损是33万法郎,而不是3300万法郎(100∶33=1000000∶330000)。
蒲鲁东先生专心致力于他的作为人的社会的理论,忘记了用100来除,因此蒙受了33万法郎的损失。但是每人得到4法郎的利润,对于社会来说就是400万法郎的利润。因此,社会还留下367万法郎的纯利润。这种精确的计算所证明的和蒲鲁东先生企图证明的恰恰相反,就是说,社会的损益和个人的损益决不是成反比的。
纠正这种简单的纯粹算术上的错误以后,我们再来看看,如果我们同意蒲鲁东先生以铁路为例所得出的速度和资本的关系,去掉算术上的错误,会得出什么结果。假定说,运输加快四倍,运费也增加四倍,那末这种运输的利润,不会少于那种速度慢四倍而运费只有四分之一的兽力车运输的利润。这就是说,如果兽力车运输要18生丁,那末铁路运输就得72生丁。根据“数学的严密性”,蒲鲁东先生的假设的结果就会是这样,——当然这里也得去掉他在计算中的错误。可是他却非常突然地告诉我们说,如果铁路运输不要72生丁,只要25生丁,它立刻就会失去一切运货生意。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重新用行李车甚至马车来运输。我们(P131)唯一要忠告蒲鲁东先生的,就是他在“进步的联合体的纲领”中不要忘记用100来除。但是很可惜!我们的忠告很难希望得到倾听,因为蒲鲁东先生如此醉心于他那种适合于“进步的联合体”的“进步的”计算,他甚至大声疾呼地喊道:
“我在第二章中讲到解决价值的矛盾时已经指出,每一种有用的发现给予发明者的利益(不论他怎么做)都比给予社会的利益少得不可比拟;在证明这一点方面,我已做到数学的严密性!”
现在,我们回到作为人的社会这一臆想上来,这个臆想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证明如下一个简单的真理:每种新的发明都使产品的交换价值下降,使同样的劳动量生产出更多的商品。因此,社会之所以获得利益,并不是由于它获得更多的交换价值,而是它凭原来的价值获得了更多的商品。至于发明者,他的利润在竞争的影响下不断下降到利润的一般水平。蒲鲁东先生有没有照他所想的那样证明了这个论点呢?没有。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责难经济学家们没有证明这个论点。为了证明事实恰好相反,这里只要引用李嘉图和罗德戴尔的话就够了。李嘉图是用劳动时间确定价值的学派领袖;罗德戴尔则是供求确定价值的一个最热烈的拥护者。可是他们两人都阐明了同一个论点。
“我们使生产越来越方便,因而以前生产的某些商品的价值就不断降低,虽然我们用这种方法不仅增加国民财富,而且还扩大将来的生产能力……一旦我们利用机器或自然科学知识使自然力从事以前人做的工作,这种工作的交换价值也就随着降低。如果推动一个面粉磨要用十个人的劳动,后来发现可以利用风力或水力节省下这十个人的劳动,那时磨子生产的面粉的价值就会随节省的劳动量成比例地下降;而社会将因获得这十个人的劳动生产物的价值而更为富裕,因为维持他们生活的基金丝毫不会减少。”(李嘉图)
现在再看看罗德戴尔是怎么说的:(P132)
“资本的利润经常是这样获得的:或者由于资本代替了人类必须亲手去做的一部分劳动,或者由于资本做了超乎人力之外和人所不能为的那种劳动。如果和机器所代替的劳动价格比较起来,机器所有者通常得到的利益是微薄的,这也许会使人怀疑我们的看法是否正确。例如,一架蒸汽抽水机一天内从煤坑中抽出的水比三百个人用水桶背水还要多;而且毫无疑问,抽水机花的费用要少得多。一切其它的机器也都如此。机器代替人的双手进行劳动,而代价却非常低廉……假定说,有个发明家发明了一架代替四个人劳动的机器并获得专利权;由于他有这种特权,所以除了被他的机器代替的那部分工人的劳动所产生的竞争以外,他不可能有别的竞争。显而易见,在特权的有效期间,这些工人的工资就是发明家出售产品时定价的标准;这就是说,发明家为了保证产品的销售,他的索价只要略低于机器所代替的劳动的工资就行了。可是这个特权一满期,同样的机器就会出现,和他的机器展开竞争。那时他就必须根据共同的原则调节他的索价,要根据机器增多这一情况索价。使用资本所获的利润……虽然它也是被代替的劳动的结果,到底并不是由这种劳动的价值来调节,而是象在所有其它情形下一样,由资本所有者之间的竞争来调节;而竞争的强弱总是由某项用途的资本的供应量和对该项资本的需求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总之,只要新的生产部门的利润高于其它部门,那末资本就经常会涌向这个部门,直到利润率跌至一般水平为止。
我们刚才已经看到,铁路的例子很难阐明作为人的社会这样一种臆想。可是蒲鲁东先生却仍然勇敢地继续发表他的议论:
“这一点一经说明,要解释为什么每个生产者的劳动必然给生产者一种剩余,是再容易不过的。”
再接下去,就是有关远古时代的事情了。这是富有诗意的故事,目的是要使因上述数学证明的严密性而疲惫不堪的读者得到休息。蒲鲁东先生把普罗米修斯的名字给予作为人的社会,并且用以下的话来歌颂他的功绩:(P133)
“最初,普罗米修斯从自然的怀抱中走出来,感到生活在一种愉快的悠闲中……。于是,普罗米修斯就开始劳动,从第一天(第二次创世的第一天)起,他的产品,即他的财富,他的幸福等于十。第二天普罗米修斯实行分工,他的产品增加到一百。从第三天起,普罗米修斯每天发明机器,发现物体的新的效用,新的自然力……他的劳动活动步步进展,他的生产数字也就随着上升,这表明他的幸福也在增进。最后,因为对他来说消费就是生产,因此每天的消费只是消耗前一天的产品,它还为第二天留下剩余产品。”
蒲鲁东先生的这个普罗米修斯真是怪物!他无论在逻辑上或政治经济学上都是软弱无力的。如果普罗米修斯只是教训我们说:分工、使用机器以及利用自然力和科学的力量可以增加人的生产力,并且能比孤立的劳动提供剩余产品,那末这位新的普罗米修斯的不幸就是出世太晚。但是只要普罗米修斯一谈起生产和消费,他就完全变成可笑的人物。对他来说消费就是生产;他在第二天消费的是前一天生产的东西,因此他经常有一天的储备;这多余的一天就是他的“劳动的剩余”。但是既然今天消费昨天生产的东西,那末在没有前一天的最初第一天,普罗米修斯为了使以后有一个工作日作为储备就必须做两天的工作。但是在第一天,当时既没有分工、又没有机器,除了火以外也不知道别的自然力量,那他是怎么得到这个剩余的呢?因此,如果问题扯到“第二次创世的第一天”上去,那就寸步难行了。这种说明现象的方法,部分是希腊的,部分是犹太的,既神秘又有寓意;它使蒲鲁东先生完全有权说:
“我已用理论和事实证明一切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这一原理。”
所谓事实,就是那大家知道的累进算法;所谓理论,就是那关于普罗米修斯的神话。
蒲鲁东先生接着说:“但是这个象算术定理那样正确的原理,还远不是所有人都能实现的。个人每天劳动所得的产品随着集体劳动的进步而不断增(P134)加,其结果必然是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和以前一样,但生活却日益富裕。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社会上某些阶层日益富裕,而另一些阶层则死于贫困。”
在1770年,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人口是1500万,其中生产人口是300万。当时技术成就的生产力大约相当于1200万人的生产力;因此生产力的总额是1500万。所以生产力和人口的比例是1∶1,而技术成就的生产率和手工劳动生产率的比例是4∶1。
在1840年,人口没有超过3000万,其中生产人口是600万,但当时技术成就的生产率已达6亿5000万人的生产力,和总人口的比例是21∶1,和手工劳动生产率的比例是108∶1。
可见,英国社会中一个工作日的生产率在七十年间增加了2700%,即1840年每天所生产的是1770年的二十七倍。根据蒲鲁东先生的说法,那就应当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英国工人在1840年时并不比1770年时富裕二十七倍?这样提问题就是说,英国人即使没有生产这种财富的历史条件(如私人资本的积累、现代分工、工厂、无政府状态的竞争、雇佣劳动制度,一句话,没有建立在阶级对抗上的一切东西),也能生产所有这一切财富。然而这些条件恰恰也是发展生产力和增加劳动的剩余的必要条件。因此,要获得这种生产力的发展和这种劳动剩余,就必需有阶级存在,其中一些阶级日益富裕,另一些则死于贫困。
但是蒲鲁东先生使之复活的这个普罗米修斯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这就是社会,是建立在阶级对抗上的社会关系。这不是个人和个人的关系,而是工人和资本家、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抹杀这些社会关系,那就是消灭整个社会,而你的普罗米修斯也就变成一个没有手脚的怪影,就是说既没有工厂也没有分工,总之,没有最初你为了使他能获得这种劳动的剩余而给他的一切东西。(P135)
如果在理论上,象蒲鲁东先生那样,只是对劳动的剩余的公式加以平均主义的解释而不必注意现代的生产条件,那末在实践中,只要把现有的一切财富平均分配给工人们也就够了,不必改变现代的生产条件。这样的分配当然不会保证每个参加者都获得极大的幸福。
可是蒲鲁东先生决不是一般所设想的悲观论者。因为在他看来一切都归结为比例性,所以在现在实存的普罗米修斯中,即在现代社会中,他不能不看到他所宠爱的那个观念在开始实现。
“但是财富的日益增加(即价值的比例性)到处都是统治的规律;当经济学家们用公共福利日益增长和最贫困阶级的状况也获得改善来反对社会主义者的申诉的时候,他们在不自觉中宣布一项真理,这个真理是对他们的理论的谴责。”
实际上,所谓集体财富,公共福利究竟是什么呢?这是资产阶级的财富,而不是每一个别资产者的财富。经济学家们只不过证明了:在现存的生产关系中,资产阶级的财富已经增长并应继续增长。至于工人阶级,那就大有问题;他们的状况是不是因所谓的社会财富的增加得到改善还是疑问。经济学家们为了替自己的乐观主义作辩护,就拿英国的棉纺织工业工人为例,他们所看到的只是难得的商业繁荣时期工人的情况。这个繁荣时期和危机及停滞时期的“正确的比例”关系是3∶10。也许经济学家们所谈的改善是指那些为了使同行的150万英国工人在十年中得到三年繁荣而不得不卖命于东印度群岛的几百万工人吧?
至于临时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那是另一回事。这种临时分享的事实已由经济学家的理论加以说明。这一事实是这个理论的确认,而决不是象蒲鲁东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对理论的“谴责”。如(P136)果有什么东西应当受到谴责的话,毫无疑问,那就是蒲鲁东先生的体系,象我们所指出的,它不管财富的增长却要把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限度。只有把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限度,蒲鲁东先生才能应用价值的正确比例性的原则,即劳动时间“构成的价值”的原则。正是由于竞争使工资时高时低于维持工人生活所必要的生活数据的价格,工人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内(即使微不足道)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但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可能死于贫困。这就是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幻想的经济学家们的全部理论。
蒲鲁东先生节外生枝地长期纠缠于铁路、普罗米修斯和应当在“构成价值”的基础上重新改组新社会的问题之后,现出十分庄重的神情,他激动地以教训人的口吻大声喊道:
“我恳求经济学家们暂时摆脱心灵深处那些迷惑他们的成见,不要考虑他们既得的或者希望获得的职位,不要考虑他们为之献身的利益,也不要考虑他们所追求的称赞和诱惑他们虚荣心的声誉,反躬自问一下,到目前为止,以我所说明的前提和结果这一环节来说,任何劳动必然留下一些剩余这个原理曾出现在他们面前吗?”(P137)
注释:
[38]马克思引自西蒙·德·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概论”1837—1838年布鲁塞尔版第1—2卷(SimondedeSismondi.《étudessurl'économiepolitique》.T.Ⅰ—Ⅱ,Bruxelles,1837—1838)。——第81页。
[39]Lauderdale.《Recherchessurlanatureetl'originedelarichessepublique》.Traduitdel'anglais,parE.LagentiedeLavaïsse.Paris,1808,p.33.——第81页。
[40]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租税的原理”,弗·索·孔斯坦西奥译自英文,附有让·巴·萨尔的解释性和批判性的注。1835年巴黎版第2卷第65页(D.Ricardo.《Desprincipesdel'économiepolitiqueetdel'impot》.Traduitdel'anglaisparF.—S.Constancio,avecdesnotesexplicativesetcritiquesparJ.—B.Say.T.Ⅱ,Paris,1835,p.65)。——第81页。
[41]指亚·安德森的著作“商业史”(A.Anderson.《AnHistoricalandChronologicalDeductionoftheOriginofCommercefromtheEarliestAccountstothePresentTime》)。第1版于1764年在伦敦出版。——第83页。
[42]安·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或论决定人民幸福的原理”1823年巴黎版第1—4卷(H.Storch.《Coursd'économiepolitique,ouExpositiondesprincipesquidéterminentlaprospéritédesnations》.T.Ⅰ—Ⅳ,Paris,1823)。马克思引用的是第1卷。——第85页。
[43]指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和波旁王朝在法国复辟以后的时期。——第89页。
[44]亚当·斯密“原富”(A.Smith.《AnInquiryintotheNatureand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第1版于1776年在伦敦出版。——第90页。
[4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6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卷第596—625页和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卷第269—587页。——第95页。
[46]布阿吉尔贝尔的文章,引自欧仁·德尔编的“18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1843年巴黎版,文集附有编者所加的作者史略和评注(《économistes-financiersduXVIIIsiècle》.Précédésdenoticeshistoriquessurchaqueauteur,etaccompagnésdecommentairesetdenotesexplicatives,parEugèneDaire.Paris,1843)。——第108页。
[47]W.Atkinson.《PrinciplesofPoliticalEconomy》.London,1840.——第109页。
[48]托·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Th.Hodgskin.《PopularPoliticalEconomy》.London,1827)。
原文误作霍普金斯(Hopkins)。奥地利资产阶级法学家门格尔曾经利用这一点,说马克思的这段引文毫无根据。在1892年的“哲学的贫困”德文版第二版中,恩格斯改正了这一错误。他写了如下的序言:
“对于这第二版,我只想说几句断:在法文原文中霍吉斯金这个名字误作霍普金斯,现已改正;又威廉·汤普逊的著作的出版年份也已改为1824年。希望安东·门格尔教授先生的图书学的良心将因此获得安慰。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92年3月29日于伦敦”——第110页。
[49]W.Thompson.《AnInquiryintothePrinciplesoftheDistributionofWealthMostConducivetoHumanHappiness》.London,1824.
T.R.Edmonds.《PracticalMoralandPoliticalEconomy》.London,1828.——第110页。
[50]J.F.Bray.《Labour'sWrongsandLabour'sRemedy》.Leeds,1839.——第110页。
[51]1847年6月8日英国议会通过了只适用于童工和女工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但是实际上许多厂主并没有遵守这项法律。——第116页。
[52]马克思引自伏尔泰所著的“议会史”(《Histoireduparlement》)一书中的一章;该章题目是“摄政时期的财政和约翰·罗的制度”。——第122页。
[53]指萨尔为李嘉图著作的法文版所做的注(见本卷注40),第2卷第206—207页。——第126页。
[54]N.W.Senior.《PoliticalEconomy》.In:《EncyclopaediaMetropolitana,orUniversalDictionaryofKnowledge》.Vol.Ⅵ,London,1836.——第127页。
[55]J.St.Mill.《EssaysonSomeUnsettledQuestionsofPoliticalEconomy》.London,1844.
托·图克“价格史和1793年到1837年的流通状况”1838年伦敦版第1—2卷(Th.Tooke.《AHistoryofPrices,andoftheStateoftheCirculation,from1793to1837》。Vol.Ⅰ—Ⅱ,London,1838)。——第127页。
[56]Th.Cooper.《LecturesontheElementsofPoliticalEconomy》.该书第1版于1826年在哥伦比亚出版;第2版增订版于1831年在伦敦出版。——第128页。
[57]M.Th.Sadler.《TheLawofPopulation》.Vol.Ⅰ,London,1830,p.83,84.——第129页。
责任编辑:程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