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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
“一切自然产品或工业产品所具有的那种维持人类生存的性能,有一个专门名称,叫做使用价值。这些产品具有的互相交换的性能,则称为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怎样变成交换价值呢?……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很仔细地阐明(交换)[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价值观念的起源;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一点加以论述。由于我所需要的许多东西在自然界里为数有限或者根本没有,因此我不得不去协助生产我所缺少的东西,可是,由于我不能单独生产这么多的东西,所以我就会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我的合作者建议,把他们所生产的一部分产品同我所生产的产品交换。”(蒲鲁东,“贫困的哲学”第一卷第二章)
蒲鲁东先生打算先给我们说明价值的二重性,“价值内部的区别”,使用价值变成交换价值的过程。我们必须和蒲鲁东先生一起来谈谈这种神秘的变化。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根据我们作者的意见,这种变化是怎样发生的。
绝大多数的产品不是自然界供给的,而是工业生产出来的。如果产品的需要量超过自然界所提供的数量,人们就得求助于工业生产。在蒲鲁东先生的想象中,这种工业是什么呢?它的起源怎样呢?个人需要很多东西,可是“不能单独生产这些东西”。需要满(P77)足的多种需求,就决定要生产多种东西(不生产就没有产品);要生产多种多样的东西,就已经决定参加这项生产的不止一个人。既然认为从事生产的不止一个人,那末这就完全决定了生产是建立在分工之上的。因而蒲鲁东先生所假定的那种需要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全盘的分工。既假定有分工,就是假定有交换存在,因此也就有交换价值,这样看来,本来一开头就可以假定有交换价值存在。
然而蒲鲁东先生喜欢绕圈子。我们就跟他一起转吧,转来转去总是回到他原来的出发点去。
为了摆脱每个人单独生产的状态并达到交换,蒲鲁东先生说:“我就求助于各行各业中我的合作者”。这样一来我就有了从事各行各业的合作者,虽然按照蒲鲁东先生的假定我们(我和其它一切人)这时还没有摆脱鲁滨逊式的那种和社会隔绝的孤独状态。合作者和各种不同的业务,分工和这种分工所包含的交换等都是凭空掉下来的。
总括起来就是:我有许多建立在分工和交换基础上的需要。蒲鲁东先生既然假定有这些需要,因而也就是假定有交换和交换价值存在,而交换价值的“起源”正是他想“比其它的经济学家更仔细地阐明”的。
同样,蒲鲁东先生也可以把整个事态倒转过来而仍然不损害他的结论的正确性。要说明交换价值就要有交换。要说明交换就要有分工。要说明分工就必须有使分工成为必要的种种需要。要说明这种需要,就必须“假定”有这种需要,但是并不是否定这种需要,这和蒲鲁东先生前言中的第一个定理:“假定上帝就是否定上帝”(前言第1页)正好相反。(P78)
假定分工是已经知道的事情的蒲鲁东先生,怎样用分工来说明他始终不知道的交换价值呢?
“个人”开始“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建立交换,并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别开。合作者们如果接受这种区别,那末要蒲鲁东先生“操心”的只是记录一下既成的事实、并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论文中标明和“列入”“价值观念的起源”。但是他总还应该把这个建议的“起源”讲给我们听听,此外也应该给我们讲讲这位单独的个人,这位鲁滨逊怎么会突然想到向“他的合作者”提出这种建议,而这些合作者又怎么会毫无异议地就接受了这个建议。
蒲鲁东先生并没有细究这些关系的始末,他只是给交换这一事实盖了历史的印记,把交换看做急欲确立这种交换的第三者可能提出的建议。
这就是蔑视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的蒲鲁东先生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
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它经过各个不同的阶段。
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在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
也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当时不仅剩余品,而且一切产品,整个工业活动都处在商业范围之内,当时一切生产完全取决于交换。对于交换的这个第二阶段,即二次方的交换价值应该怎样说明呢?
对这点蒲鲁东先生会找到很现成的回答:假定有人曾“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把交换价值提高到二次方。
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这个时期,甚至象德(P79)行、爱情、信仰、知识和良心等最后也成了买卖的对象,而在以前,这些东西是只传授不交换,只赠送不出卖,只取得不收买的。这是一个普遍贿赂、普遍买卖的时期,或者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的时期。
对于交换的这个新的和最后的阶段,即三次方的交换价值又该怎样说明呢?
对这点蒲鲁东先生也会找到现成的回答:可以假定曾经有人“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把德行、爱情等都变成交换价值,把交换价值提高到三次方,即最后一次乘方。
可见,蒲鲁东先生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事事适用,它能答复一切和说明一切。特别是在要从历史上来说明“某种经济观念的产生”的时候,蒲鲁东先生就会假定一个人,这个人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去完成这个产生的动作,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从此以后,我们就把交换价值的“产生”当做一个既成事实;现在我们只要阐明一下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就行了。且听蒲鲁东先生是怎么说的:
“经济学家们很清楚地揭明了价值的二重性;但是他们并没有同样明确地阐明价值的矛盾的本性;我们的批判就从这里开始……只指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这种惊人的对照是不够的,经济学家们惯于把这种对照看成非常简单的事情,应当指出,在这种虚构的简单中却隐藏着深奥的秘密,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弄清这个秘密……用术语来说,就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成反比。”
假如我们已经领会了蒲鲁东先生的思想的话,那末他要肯定(P80)的就是如下四点:
(1)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构成“惊人的对照”,形成互相对立。
(2)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成反比,互相矛盾。
(3)无论是两者的对立或是矛盾,经济学家都既没有看出也不认识。
(4)蒲鲁东先生的批判从终点开始。
我们也从终点开始,并且为了消除蒲鲁东先生对经济学家们的责难,我们就让两个相当有名的经济学家来讲讲话。
西斯蒙第:“商业把一切东西都归结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概论”布鲁塞尔版第二卷第162页(注38))
罗德戴尔:“一般地说,国民财富(使用价值)[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是随着个人财产(因交换价值的上升)的增加而减少;如果个人财产因交换价值的下降而减少,那末国民财富通常会相应地增加。”(“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源的研究”,拉让蒂·德·拉瓦伊斯译,1808年巴黎版(注39))
西斯蒙第把他的主要学说建立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上,这个学说认为,收入的减少和生产的增长成正比例。
罗德戴尔把他的体系建立在这两种价值的反比例上,而且他的那套理论在李嘉图时代非常流行,以致后者可以把它当作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来谈。
“由于交换价值和财富(使用价值)[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人就竭力断言,只要减少商品的数量,即减少生活所必需的、有用的或能享受的东西的数量,就可以增加财富。”(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孔斯坦西奥译,让·巴·扎伊尔注,1835年巴黎版第二卷“论价值和财富”章(注40))
我们看到,蒲鲁东先生以前的经济学家们“已经看出”对立和(P81)矛盾的深奥秘密。现在再来看看,蒲鲁东先生在这些经济学家们以后又是怎样说明这个秘密的。
如果需求不变,那末产品的交换价值随着供给的增长而下降,换句话说,产品越是供过于求,它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也就越低。viceversa〔反过来说〕,越是求过于供时,供应的产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也就越高;换句话说,供应的产品越少,产品也就越贵。产品的交换价值取决于产品的多少,不过这总是对需求而言。假定某种产品不仅极为稀少,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可是如果对它没有需求,这个独一无二的产品也是太多,也是多余的。相反地,假定某种产品有千百万个,可是如果它还不能满足需求,也就是说对这种产品的需求非常大,那末这种产品仍然是稀少的。
这些话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为了弄清蒲鲁东先生的秘密,在这里我们还得重述一下。
“因此,按这一原则彻底推究下去,就可以得出世界上最合逻辑的结论:凡属日用必需而数量又是无穷的东西就一钱不值,毫无用处但极端稀少的东西价格就不可估量。但是最困难的是,实际不会容许有这两种极端,因为一方面人类生产的任何产品决不会在数量上增加到没有止境的地步,另一方面即使最稀少的东西也会有某种用处,否则就不会有任何价值。因此,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虽然按性质来说经常力图互相排斥,但两者必然是互相联系的。”(第一卷第39页)
蒲鲁东先生最困难的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他干脆忘记了需求,忘记了任何东西只有在对它有需求的条件下,才说得上多或少。他撇开需求不谈,就是把交换价值和稀少、把使用价值和众多混为一谈。他说,“毫无用处但极端稀少的东西价格就不可估量”,这种说法实际上正是表明,稀少就是交换价值。“极端稀少和毫无(P82)用处”,这是纯粹的稀少。“价格不可估量”,这是交换价值的最高限度,即纯粹的交换价值。他在这两个术语之间划了一个等号。这样,交换价值和稀少就成了同义的术语。蒲鲁东先生得出这个臆造的“极端的结论”,实际上他触及的并不是事物,仅仅是那些表达事物的术语,这说明他对修辞学要比逻辑学有才能得多。他以为得出了新的结论,其实只是源源本本地重新发现了他当初的假定而已。也就是用这种同样的手法,他才把使用价值和纯粹的众多混为一谈。
蒲鲁东先生在交换价值和稀少之间、在使用价值和众多之间划了等号以后,既不能在稀少和交换价值中发现使用价值,又不能在众多和使用价值中发现交换价值,这才使他大吃一惊;他后来发现实际不会容许有这种极端,于是只好相信神秘。蒲鲁东先生以为,不可估量的价格之所以存在,正是由于没有购买者,可是只要他撇开需求不谈,那就永远找不到购买者。
另一方面,蒲鲁东先生所谓的众多好象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现象。他完全忘记了正是人创造了这种众多,忘记了决不忽略需求是符合人的利益的。不然蒲鲁东先生怎么能够断言,极有用的东西价格应当非常低廉甚至一钱不值呢?相反地,他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提高极有用的东西的价格和交换价值,就必须限制这些东西的众多,缩减这些东西的生产。
从前法国种植葡萄的人要求颁布一条法律来禁止开辟新的葡萄园,这和荷兰人烧毁亚洲的香料和铲除摩鹿加群岛的丁香树如出一辙,他们就是想减少众多来提高交换价值。整个中世纪人们都奉行了这个原则,他们以法律规定,一个师傅只可以雇用多少帮工、使用多少工具。(见安德森“商业史”(注41))(P83)
蒲鲁东先生把众多当做使用价值,把稀少当做交换价值(证明众多和稀少成反比是再容易不过的),就把使用价值和供给、把交换价值和需求混为一谈。为了使这个对照更加明显,他就换了一个术语,用“由意见决定的价值”来代替交换价值。这样,斗争就转移到另一个战场,现在一方面是效用(使用价值,供给),另一方面是意见(交换价值,需求)。
这两种对立的力量怎样调和呢?怎样使它们取得一致呢?能不能在它们中间找出哪怕是一点共同之处呢?
蒲鲁东先生大声说,当然有,这就是决定的自由。价格是需求和供给之间、效用和意见之间进行斗争的产物,它不会代表永恒的公平。
蒲鲁东先生进一步扩大这个对照:
“我作为自由的购买者,我就是我的需要的裁判,是物品适用与否的裁判,是对这个物品愿意出多少价格的裁判。另一方面,你作为自由的生产者,那你就是制造物品用的数据的主人,因此,你就能够缩减你的费用。”(第一卷第41页)
由于蒲鲁东先生把需求或交换价值和意见当作同一个东西,他就只得这样说:
“已经证明,正是人的自由意志引起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对立。只要自由意志存在,怎么能解决这个对立呢?不牺牲人,怎么能牺牲自由意志呢?”(第一卷第41页)
因此,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在这两种可说是不能比较的力量之间,在效用和意见之间,在自由的购买者和自由的生产者之间存在着斗争。
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看问题吧。(P84)
供给并不只是代表效用,需求也不只是代表意见。难道需求者不也同样供给某种产品或货币(代表一切产品的符号)吗?既然他供给了这些东西,难道他不也代表,象蒲鲁东先生所说,效用或使用价值吗?
另一方面,难道供给者不也需求某种产品或货币(代表一切产品的符号)吗?因此他不也就成了意见的代表,由意见决定的价值的代表或交换价值的代表吗?
需求同时又是供给,而供给同时又是需求。因此,蒲鲁东先生随便把供给和效用、需求和意见混为一谈的那种对照,不过是建立在空洞的抽象概念之上而已。
蒲鲁东先生称为使用价值的东西,其它的经济学家也可以称为由意见决定的价值。我们就只举施托尔希的话为例吧(“政治经济学教程”,1823年巴黎版第48、49页(注42))。
根据施托尔希的意见,我们觉得需要的东西就叫做需要,我们给予价值的东西就叫做价值。大多数东西之所以有价值,仅仅由于它们可以满足意见所产生的需要。关于我们需要的意见是可以改变的,因此,东西的效用(只是表现这些东西和我们的需要的关系)也是可以改变的。就是自然的需要也在不断地变化。实际上,各国人民的主要食物的差别就非常之大!
斗争不是发生在效用和意见之间,而是发生在出卖者所要求的交换价值和购买者所提出的交换价值之间。产品的交换价值每次都是这些互相矛盾的估价的合力。
归根到底,供给和需求才使生产和消费互相接触,但是生产和消费是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
供给的产品本来并没有效用。它的效用是由消费者确定的。(P85)即使产品的效用得到公认,但产品究竟不仅仅代表效用。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原料、工人的工资等一切生产费用进行交换,一句话,和一切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进行交换。因此在生产者的心目中,产品代表交换价值的某种总和。生产者所供给的不仅是有效用的物品,而且主要是某种交换价值。
至于需求,它只有在掌握交换手段的条件下才有效。而这些交换手段本身也是产品,也是交换价值。
因此我们在供给和需求中,一方面发现花费过交换价值的产品和出卖这种产品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发现花费过交换价值的资金和购买的愿望。
蒲鲁东先生把自由的购买者和自由的生产者对立起来。他使两者具有纯形而上学的性质。这也就促使他说:“已经证明,正是人的自由意志才引起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
生产者只要是在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社会里进行生产(这正是蒲鲁东先生的假定),他就不得不出卖。蒲鲁东先生使生产者成为生产数据的主人,但是他却同意我们说生产者的生产数据不取决于自由意志。不仅如此,而且这些生产数据大部分又都是生产者从别处取得的产品,并且在现代的生产条件下,他并不是想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现在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责成他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生产。
消费者并不比生产者自由。他的意见是以他的资金和他的需要为基础的。这两者都由他的社会地位来决定,而社会地位却又取决于整个社会组织。当然,工人买马铃薯和妇女买花边这两者都是根据本人的意见行事的。但是他们意见的差别就是由于他们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不同,而这种社会地位的差别却又是社会组(P86)织的产物。
需要的整个体系究竟是建立在意见上还是建立在整个生产组织上?需要往往直接来自生产或以生产为基础的情况。世界贸易几乎完全不是由个人消费的需要所决定,而是由生产的需要所决定。同样,再举另一个例子来说,对公证人的需要难道不是以一定的民法(民法不过是所有制发展的一定阶段,即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的表现)的存在为前提吗?
蒲鲁东先生并不满足于从需求和供给的关系中去掉了刚才我们说过的要素。他使抽象达到极端,把一切生产者化为一个唯一的生产者,把一切消费者化为一个唯一的消费者,然后使这两个虚构的人物互相斗争。但在现实的世界里情况并不是这样。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和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构成购买者和出卖者之间斗争的必然要素,而交换价值就是这个斗争的产物。
蒲鲁东先生去掉了生产费用和竞争以后,就能随心所欲地把需求和供给的公式弄得荒谬绝伦。
他说:“供给和需求无非是两种仪式,使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互相接触,并促进两者之间的调和。这是两个电极,把它们连接起来就会发生接合,又名交换。”(第一卷第49、50页)
同样可以说,交换只是使消费者和消费品互相接触所必要的一种“仪式”。同样也可以说,一切经济关系都是直接消费藉以进行的一些“仪式”。供给和需求(恰如个人交换一样)就是某种生产的关系。
那末,蒲鲁东先生的整个辩证法是什么呢?就是用抽象的和矛盾的概念,如稀少和众多、效用和意见、一个生产者和一个消费者(两者都是自由意志的骑士)来代替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需求和(P87)供给。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为了以后能够引用他自己所去掉的各种要素中的一个要素(生产费用)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综合。在他的心目中,生产费用就是这样构成综合价值或构成价值的。(P88)
责任编辑:程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