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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的流通首先表现为许多偶然地并行发生的买和卖。不论(P88)在买或卖中,商品和货币总是在同样的关系上彼此对立:卖者在商品一方,买者在货币一方。因此,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总是表现为购买手段,于是它在商品形态变化的两个对立阶段上的不同的规定,就变得无从分辨了。
在同一行为中,商品转到买者的手里,货币转到卖者的手里。商品和货币以相反的方向运动,商品走向一方而货币走向另一方,这种位置变换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表面上的无数地点同时进行的。但是,商品在流通中所走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它的最后一步[注:同一商品可以多次买了又卖。这时它不是作为简单商品流通,而是在这样一种规定中流通,这种规定从简单流通的观点、从商品和货币简单对立的观点来看,还不存在。]。不论商品移动位置是由于金受了它的吸引(W—G),还是它受了金的吸引(G—W),只要它这样一移动,一交换位置,它就脱离流通而进入消费。流通是商品的不断运动,但总是新的商品的不断运动,每个商品只运动一次。每个商品在开始它的流通的后半段时,已不是原来的商品,而是另一种商品金。因此,经过形态变化的商品的运动,是金的运动。同一块货币或同一金块在W—G的行为中曾经一度同一种商品变换位置,现在反过来又成了G—W的起点,再次同另一种商品变换位置。过去它是从买者乙的手里转到卖者甲的手里,现在它是从变成买者的甲的手里转到丙的手里。因此,一个商品的形态运动,它向货币的转化和它从货币的逆转化,或者说,商品形态变化全程的运动,表现为同一块货币同两种不同商品两次变换位置的外部运动。不论买和卖如何分散地偶然地并行发生,在实际流通中,买者对面总是站着卖者,而移动到被卖商品的位置上去的货币,在它转到买者手里以前,一定已经一度同另(P89)一商品变换过位置。另一方面,货币迟早会再从已经变成买者的卖者手里转到新的卖者手里,货币通过它的反复不断的位置变换,表现出各商品形态变化的连结。因此,同一些货币总是朝着和商品运动相反的方向从流通中的一处移动到另一处,有的移动次数多些,有的移动次数少些,从而画出或长或短的流通曲线。同一块货币的这些不同的运动只能在时间上相继发生,相反地,大量的分散的买和卖,则表现为同时发生的、空间上并行的、单次的商品和货币的位置变换。
商品流通W—G—W的简单形式是:货币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再从已经变成买者的卖者手里转到新的卖者手里。商品的形态变化即以此结束,货币的运动,就它是这个形态变化的表现而论,也随之结束。但是,由于新的使用价值必须不断作为商品生产出来,因而必须不断地重新投入流通,所以W—G—W就由同一些商品所有者不断重复和更新。他们作为买者付出的货币,一到他们重新作为商品的卖者出现时,又回到他们手里。因此,商品流通的不断更新就反映成:货币不仅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表面上不断地转手,而且同时画出许多不同的小循环,从无数不同地点出发,又回到这些地点,以便重新再作同样的运动。
商品的形式变换表现为货币的单纯的位置变换,只是货币一方才具有流通运动的连续性,这是因为商品总是按照同货币相反的方向只走一步,而货币总是代替商品去走第二步,在商品报了“一”的地方,货币报“二”。因此,看来好像整个运动都是从货币出发的,虽然卖时是商品吸引货币离开原位,从而使货币流通,就像买时是货币使商品流通一样。其次,因为货币总是在作为购买手段这样一种关系上与商品对立着,而作为购买手段,只有通(P90)过实现商品价格才能使商品运动,所以,流通的整个运动总是表现为货币去同商品变换位置,不论是在同时并行发生的特殊流通行为中实现商品的价格,或者是连续地实现商品的价格,即由同一块货币依次地实现不同商品的价格。例如,我们就W—G—W′—G—W〃—G—W'''……来考察,如果不考虑在实际流通过程中变得无从辨认的质的要素,那末它不过是表示同一个单调的动作。G在实现了W的价格之后,依次地实现,W′—W〃等等的价格,而W′—W〃—W'''等商品,总是补上货币所让出的位置。因而,表面看来,是货币通过实现商品价格使商品流通。货币在执行实现价格的职能时本身不断流通,时而只变换一次位置,时而通过一条流通曲线,时而画出一个出发点和归宿点相合的小圆圈。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有它自身的流通。因此,过程中的商品的形态运动表现为货币自身的、替本身不运动的商品的交换作媒介的运动。于是,商品流通过程的运动就表现为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运动,表现为货币流通。
商品所有者把自己的私人劳动产品表现为社会劳动产品,是通过把一种物即金转化为一般劳动时间的直接存在,因而转化为货币,而现在,他们自身借以完成其劳动的物质变换的全面运动,就作为一种物所特有的运动即金的流通而同他们对立。社会运动本身,对商品所有者来说,一方面是外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只是形式上的媒介过程,使每一个人能够用他投入流通的使用价值从流通中取回价值量相等的另一些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离开流通时才开始发生作用,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使用价值则是货币的流通本身。商品左流通中的运动不过是瞬息间的要素,而在流通中不息奔走却成为货币的职能。货币在流通过程中的(P91)这种特殊的职能,使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具有新的形式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现在我们要详细阐述的。
首先我们看到,货币的流通是一个无限分散的运动,因为它反映着流通过程无限地分散为买和卖,反映着商品形态变化中相互补充的阶段的任意脱离。在货币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相合的小循环中,固然表现出回归运动,真正的循环运动。可是,有多少商品,便有多少出发点,单单由于出发点无限多这一点,这种循环就根本无法控制、衡量和计算了。从离开出发点到再回到出发点所经过的时间同样是无法确定的。这种循环在某一场合是否完成也是毫无关系的。一个人可以用一手付出一笔货币而没有用另一手把这笔货币收回,这个经济事实是最为大家所熟知的了。货币从无限不同的点出发,回到无限不同的点,可是出发点和归宿点相合是偶然的,因为在W—G—W运动中,买者反过来变为卖者,并不是必要的条件。货币流通更少可能表现为这样一个运动:从一个中心辐射到圆周上各点,再由圆周上各点回到这一中心。所谓货币的循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不过是我们在一切点上都看到货币的出现和消失,看到它的不息的位置变换。在货币流通的较高的媒介形式中,例如在银行券的流通中,我们会看到货币发行的条件包含着它回笼的条件。相反地,在简单的货币流通中,同一买者再变为卖者是偶然的。真正的循环运动在简单的货币流通中经常出现,不过是更深刻的生产过程的反映。例如,工厂主在星期五从他的银行家那里取得货币,星期六付给他的工人,工人把其中大部分立刻付给店主等,后者在星期一又把它交回银行家。
我们已经知道,在空间上并行发生的各式各样的许多买和卖中,货币在同一时间内实现着一定量的价格,并且同商品只变换一(P92)次位置。可是,另一方面,既然商品形态变化全程的运动和这些形态变化的连结表现为货币的运动,同一块货币就实现着各种不同的商品的价格,因而进行了若干次流通。因此,我们拿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在一日内)的流通过程来看,实现价格所需要的金量,因而也就是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量,便决定于两个要素:一方面是这种价格的总额,另一方面是同一块金币的平均流通次数。这个流通次数或货币流通速度,又决定于或只是表现出商品通过其形态变化的不同阶段的平均速度,这些形态变化锁链般发生的平均速度,经过形态变化的商品在流通中由新商品代替的平均速度。因此,如果说,在确定价格时,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观念上转化为具有同一价值量的金量,在两个孤立的流通行为G—W和W—G中,同一价值量双重地存在,一方面在商品上,另一方面在金上,那末,金作为流通手段的存在不是决定于它同个别静止商品的孤立的关系,而是决定于它在过程中的商品世界里的动的存在;决定于它用自己的位置变换来表现商品形态变化的职能,也就是决定于它用自己的位置变换速度来表现商品形态变化速度的职能。因此,它在流通过程中的实际的存在,即流通中的实际的金量,就决定于它在整个过程本身中的职能存在。
货币流通的前提是商品流通,就是说,货币使具有价格的商品即已经在观念上等于一定金量的商品流通。在确定商品本身的价格的时候,用作计量单位的金量的价值量,或者说金的价值,是假设为既定的。在这个前提下,流通所需要的金量就首先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的总额。而这个总额本身又决定于:(1)价格水平,即用金来计算的商品交换价值的相对的高低,(2)按一定价格流通的商品的数量,也就是按既定价格进行的买卖的数(P93)量[注:货币量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它足以维持同商品相应的价格”。布阿吉尔贝尔“法国详情”第209页。“如果4亿镑商品的流通需要4000万镑金,而这1/10的比例是适当的水平,那末,当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由于自然原因增加到45000万镑时,为了维持原有水平,金的数量就必须增加到4500万镑。”W.Blake.《Observations on the effects produced by the expenditure of government etc.》London,1823,p.80[威·布莱克“论政府支出的影响”1823年伦敦版第80页]。]。假定一夸特小麦值60先令,那末同它只值30先令相比,要使它流通或实现它的价格,就要有多一倍的金。假定每夸特小麦的价格是60先令,那末要使500夸特流通,就比使250夸特流通,要有多一倍的金。最后,要使每夸特值100先令的10夸特小麦流通,同使每夸特值50先令的40夸特小麦流通相比,只要有一半的金就行了。由此可见,如果流通的商品数量的减少在比例上大于价格总额的增加,那末即使价格上涨,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量仍会减少;反之,如果流通的商品数量减少,而其价格总额以更大的比例增加,那末流通手段量也会增加。例如,英国人曾以出色而细致的研究证明,在英国谷物涨价的初期,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了,这是因为减少了的谷物量的价格总额高于以前较大的谷物量的价格总额,同时其他商品量的流通在若干时间没有受到影响,还保持着原来的价格。在谷物涨价的后期,流通中的货币量却相反地减少了,这或者是因为除了谷物以外,其他商品按原有价格出卖而数量减少了,或者是因为这些商品出卖的数量同样多而价格降低了。
可是,我们知道,流通的货币量不仅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同时也决定于货币流通的速度,或者说,决定于货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这种实现业务的速度。同一个索维林在同一天内完成了10次买,每次买的商品的价格是一个索维林,它一共转手10(P94)次,它所完成的业务正好是一天内每一个只流通一次的10个索维林所完成的业务[注:“影响货币量多少的,是货币的流通速度,而不是金属的量。”(加利阿尼“货币论”第99页)]。因此,金的流通速度可以代替金的数量,或者说,金在流通过程中的存在不仅决定于它在商品旁边作为等价物的存在,而且也决定于它在商品形态变化运动中的存在。可是,货币流通的速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货币的数量,因为无限分散的买和卖,在每个一定的时刻是在空间上并行发生的。
如果流通的商品价格总额增加,但是这种增加在比例上小于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加,那末,流通手段量会减少。相反,如果流通速度的降低,在比例上大于流通的商品量的价格总额的减少,那末,流通手段量会增加。流通手段量随着价格普遍降低而增加,或流通手段量随着价格普遍上涨而减少,是商品价格史上充分证实了的现象之一。但是,引起价格水平提高同时引起货币流通速度更加提高的原因,以及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原因,不是属于简单流通的研究范围。可以举一个例子说说,当信用活跃的时期,货币流通的速度比商品价格增加得快,而在信用紧缩的时期,商品价格比流通速度降低得慢。简单货币流通是表面的和形式的,这种性质正是表现在:决定流通手段量的一切要素,如流通的商品量、价格、价格的涨落、同时进行的买和卖的次数、货币流通速度,都依赖于商品世界的形态变化的过程,而后者又依赖于生产方式的总的性质、人口数、城乡关系、运输工具的发展,依赖于分工的粗细、信用等等,——简言之,依赖于一切处于简单货币流通之外而只反映在简单货币流通中的情况。
因此,如果流通速度已定,流通手段量就只是决定于商品的价(P95)格。因此,价格的高或低,不是因为有较多或较少的货币在流通,相反,有较多或较少的货币在流通,倒是因为价格高或低。这是最重要的经济规律之一,根据商品价格史对这个规律作详细的证明,也许是李嘉图以后的英国经济学的唯一贡献。经验表明,在某一个国家内,金属流通的水平或流通的金银量虽然有过暂时的、有时甚至是极其猛烈的退潮和涨潮[注:例如,在1858年,英国的金属流通量异乎寻常地降到它的平均水平以下,这可以从伦敦“经济学家”杂志(注26)中引来的下面一段话中看到:“按照现象的本质〈即简单流通的分散性〉不可能获得关于在市场上和非银行阶级手中流通的现金数量的十分精确的材料。但是,大商业国家的造币局的活跃与否,或许是现金数量变动的最确切的指标之一。需要多就铸得多,需要少就铸得少……英国造币局1855年共铸造9245000镑,1856年共铸造6476000镑,1857年共铸造5293858镑。在1858年造币局几乎是无事可做。”“经济学家”杂志1858年7月10日。同时,银行库存大约有1800万镑。],但是总的说来,在较长时期内是不变的,同平均水平的偏离只是微弱的波动,这只是因为决定流通货币量的种种因素具有对立的性质。这些因素的同时变动,使它们的作用互相抵销,使一切照旧。
已知货币流通速度,已知商品价格总额,流通手段量就已决定,这一规律也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已知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速度,流通的金量就决定于金本身的价值。因此,如果金的价值,即生产金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增加或减少,那末,商品价格将以反比例上涨或下跌,而同价格的这种普遍的上涨或下跌相适应,在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要使同一商品量流通,就需要一个较大或较小的金量。同样,在原来的价值尺度被价值较高或较低的金属排挤的时候,也会发生这种变动。例如,荷兰由于体贴国债持有人,由于担心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新金矿的发现的后果,(P96)用银币代替了金币,于是使同一商品量流通所需的银量就得等于过去的金量的十四五倍。
既然流通的金量以变动的商品价格总额和变动的流通速度为转移,金属的流通手段量就必须有紧缩和扩张的能力,简言之,金必须适应流通过程的需要,时而作为流通手段进入这个过程,时而再退出这个过程。流通过程本身如何实现这些条件,我们到后面再谈。(P97)
注释:
[26]“经济学家”(《The Economist》)是英国经济、政治方面的周刊,1843年起在伦敦出版;大工业资产阶级的机关刊物。——第9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