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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且撇开日内瓦帝国摄政的“办公室”不谈,来谈谈科伦普鲁士王国陪审法庭。
“马克思在科伦案件中起了杰出的作用。”毫无疑问。
“科伦审讯了他的同盟的同志们。”一点不错。
科伦被告们的审前羁押竟拖了一年半之久。
普鲁士警察局和大使馆,辛凯尔迪及其全班人马,邮局和地方当局,内务部和司法部,——所有这些在这一年半中都作了极其巨大的努力,要弄出某种corpus delicti〔犯罪构成〕来。
因此,福格特为了侦查我的“行动”,掌握了可以说是普鲁士国家的辅助手段,甚至从我的1853年巴塞尔出版的“揭露科伦共(P447)产党人案件”中占有了真凭实据;这本书是他在日内瓦工人协会里找到的,他把它借去“进行了研究”。现在卡尔这小子准不放过使我害怕的机会了。可是不然!福格特这次“为难”了,他放出了几个他特有的、带恶臭的、窒息性的炮弹[注:“带恶臭的或窒息性的炮弹主要用于地雷战。为此要用一般可燃物,但其中包括较多的硫磺和尽可能多的羽毛、兽角、毛发以及其他废物,把它们放入弹壳内并附上导火线。”(伊·克·普吕米克“普鲁士皇家炮兵军官指南”1820年柏林版第一部分(J.C.Plümicke.《Handbuch für die Königlich Preußischen Artillerie-Offiziere》.Erster Theil.Berlin,1820))],然后一边仓皇退却,一边含糊地说:
“科伦案件对我们并没有特殊意义。”(“主要著作”第172页)
在“揭露”中,除了其他人以外,我还不能不涉及奥·维利希先生。维利希的自我辩护书[注:我在1853年纽约出版的抨击文章“高尚意识的骑士”(注378)里作了答复。],是从他在1853年10月28日“纽约刑法报”(注379)上把我的著作评论为“对德意志联邦中央警察局的骇人听闻行动的巧妙批判”开始的。我的著作的出版者雅·小沙贝利茨收到我的手稿以后,1852年12月11日从巴塞尔写信告诉我说:
“您对警察当局的不光彩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是无与伦比的。您给普鲁士的现存制度树立了一座坚实的纪念碑。”
他还补充说,一些权威人士也同意他的看法,而这些“权威人士”的头儿就是卡尔·福格特先生目前在日内瓦的一位朋友。
我的小册子出版七年之后,它使我毫不相识的柏林的艾希霍夫先生——大家知道,艾希霍夫曾被控诽谤施梯伯而受到法庭审讯,——在起诉时发表了如下声明:(P448)
“我仔细研究了科伦共产党人案件,因此,我不仅必须完全维持我最初对施梯伯的控告,控告他违背誓约,而且必须扩大对施梯伯的控告,即控告他在这一案件中的全部证词都是捏造的……对科伦被告们的判决,仅仅是根据施梯伯的证词作出的……施梯伯的全部证词彻头彻尾都是违背誓约的。”(1860年5月9日柏林“福斯报”(注380)第一附刊)
福格特本人也承认:
“他〈马克思〉煞费苦心地向被告们的辩护人提供材料,向他们发出起诉的指示……
大家知道,在那里〈即在科伦〉,施梯伯、弗略里等密探提出了亲自伪造的假文件作为‘证据’,而且在那里,在这帮警察败类中间揭露出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藏垢纳污的丑恶渊薮。”(“主要著作”第169、170页)
如果福格特用有利于波拿巴主义的宣传来证明他对政变的仇恨,那末,我为什么不能用揭露这种宣传的极端卑鄙龌龊来证明“我”同秘密警察当局的“交往”呢?如果警察当局已经掌握了真凭实据,那为什么还要造假的呢?
但是,——福格特教授教训说,——
“然而打击只是打败了科伦马克思同盟的盟员,只是打败了马克思派。”
的确如此,普隆涅斯!难道打击最初不是打败了巴黎的另一个派,接着又打败了柏林的又一个派(拉登多夫案件),然后又打败了不来梅的其他一个派(死人同盟)(注381)等等吗?
至于说到对科伦被告们的判决,那我不妨引证一下我的“揭露”中与此有关的几段:
“最初,需要警察当局进行创造奇迹的干涉,为的是掩盖案件的那种纯粹的倾向性。‘即将进行的揭发将向你们陪审员先生们表明:这一案件并不是具有倾向性的案件’,——泽特(检察官)用(P449)这句话宣告法庭辩论开始。而现在(在审理末)他更强调倾向性,以便把警察当局所进行的揭发置诸脑后。在进行了一年半的审前侦查之后,陪审员们需要能够证明犯罪的客观材料,以期在舆论面前洗刷自己。
在演了五个星期的警察喜剧之后,陪审员们又需要‘纯粹的倾向’,以期洗清实际材料的污秽。因此,泽特并不满足于迫使检察院作出‘缺乏客观的犯罪构成’这样一个判决的材料。他还更进了一步。他还企图证明,反对密谋的法律根本不要求什么犯罪构成,而纯粹是倾向性的法律,可见,密谋的概念只不过是用合法手续烧死政治异教徒的一种借口而已。由于应用被告们被捕以后颁布的新的普鲁士刑法典去对付他们,他的企图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个法典似乎包括有减轻惩罚的条款,奴颜婢膝的法庭就以此为借口,允许把它当做似乎具有追究既往的力量的法律来加以应用。可是,如果案件是具有纯粹倾向性的案件,那为什么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来进行审前侦查呢?这是由于倾向。”(同上,第71、72页)(注382)“随着普鲁士警察当局亲自伪造并暗中偷运的记录本的真相大白,案件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在陪审员们已无法承认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了;现在他们必须承认的是:被告有罪,还是政府有罪。
宣判被告无罪就等于判决政府有罪。”(同上,第70页)(注383)
辛凯尔迪在科伦案件时期发给普鲁士驻伦敦大使馆的一封信,证明当时普鲁士政府正是这样估计业已出现的局势的;他在这封信里说:“政治警察当局的整个命运,要看这一案件的结局来决定。”因此,他要求用1000塔勒作为报酬找到一个人,能在法庭上代表已经逃之夭夭的证人豪普特。当收到辛凯尔迪的另一封(P450)信时,这样的人的确已经找到了:
“国家检察官指望:在陪审团组成良好的情况下,即使不进一步采取非常措施,也将作出认为有罪的判决,因此,他〈辛凯尔迪〉要求暂时不要采取任何措施。”(见附录4)
的确,正是这种科伦陪审员的良好组成,普鲁士的辛凯尔迪—施梯伯制度显得庄严和高尚了。“要是科伦人被判罪,柏林就将响起一声巨雷”,——暂时调到普鲁士驻伦敦大使馆工作的警察败类在1852年10月就已经了解这一点,即使警察地雷到1853年3月底才在柏林爆炸(拉登多夫密谋)(见附录4)。
由于自由派的怯懦,使得反动派在许多年中横行无阻;这种怯懦表现得愈无止境,自由派事后关于反动时代的叫嚣也就愈加响亮。因此,科伦案件时期,我想在普鲁士自由派报刊上揭露施梯伯的欺骗的一切尝试,都遭到了失败。这些报刊在自己的旗帜上用大字写着:谨慎小心是公民的首要职责,而且你将在这种标志下生存。(注384)(P451)
注释:
[378]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9卷第537—571页。——第448页。
[379]“纽约刑法报”(《New-Yorker Criminal-Zeitung》)是德国小资产阶级流亡者的代表于1852年在纽约创办的周报“美文学杂志和纽约刑法报”(《Belletristisches Journal und New-Yorker Criminal-Zeitung》)的简称。1853年3月18日至1854年3月10日用这个名称出版。
马克思指奥·维利希的诽谤性文章“卡尔·马克思博士和他的‘揭露’”。该文发表在这家报纸的1853年10月28日和11月4日两号上。——第448页。
[380]“福斯报”(《Vossische Zeitung》)即“柏林政治和学术问题王国特权报”(《Königlich privilegirte Berlinische Zeitung von Staatsund gelehrten Sachen》),是以该报创办者福斯得名的日报,1785年起用这一名称在柏林出版。——第449页。
[381]拉登多夫案件是1854年在柏林举行的对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拉登多夫、格尔克、法肯塔尔、勒维等人的审判案;他们是因投向警察局的前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汉茨的告密而于1853年被捕的。他们被诬告进行阴谋活动,被判处期限不同的徒刑(从3年到5年)。
死人同盟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初存在于不来梅的一个密谋组织。1852年为警察局破获。——第449页。
[382]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8卷第532—533页。——第450页。
[38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8卷第530页。——第450页。
[384]马克思在这里套用了下面两句话:(1)“安静是公民的首要职责”(这是普鲁士大臣舒连堡-克涅特在耶拿之役战败后于1806年10月17日发表的告柏林居民书中所说的话);(2)“你将在这一标志下获胜”(据罗马历史学家克萨里亚的尤西比阿斯的记载,君士坦丁一世在公元312年战胜马克森提乌斯前夕,据说在天空中看见了一个带有这样题词的十字架)。——第4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