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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恩格斯 步兵 三、中世纪的步兵
2013年10月29日 11:05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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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步兵衰落了,拜占庭步兵也随着衰落了。强迫征兵这种制度仍然保留着,不过它除了能在军队中建立最不适用的部队以外,别无他用。由蛮族和雇佣兵组成的辅助部队,是军队中最好的部队,但是就连他们的质量也不高。军队中的等级管理制度日益完备,达到了几乎是十足的官僚制度的地步,结果和我们目前在俄国所看到的一样:在花费大量金钱而且部分仅是名义上存在的军队中,有了营私舞弊和盗窃国家资财的完善的组织。与东方非正规骑兵作战,使得步兵的作用愈来愈小,同时也使步兵的质量愈来愈坏。马弓手成了惯用的一种兵;如果不是全部,至少大部分步兵除了矛和剑以外都还装备了弓箭。这样,远战就成了平常的事,而白刃格斗则被认为是某种过了时的东西。当时人们都把步兵看做废物,故意让它远离战场,主要用于警备勤务。维利萨里所进行的大多数会战中,只有骑兵单一作战,而当步兵也参加会战时,它总是一触即溃。维利萨里的战术完全依据下述原则:避免白刃格斗,用围困法战胜敌人。如果说他在同根本没有投掷武器的哥特人作战时,由于选择了哥特人的方阵不能行动的起伏(P363)地做战场而成功地运用了这个原则,那末他在同步兵的战法与古罗马步兵的战法有某些共同点的法兰克人作战时,以及在同骑兵无疑胜过他的骑兵的波斯人作战时,却遭到了失败。

  征服罗马帝国的日耳曼军队,最初主要由步兵组成,而且成独特的多立斯方阵作战;首领和较富有的人在前列,其余的人在他们后面。他们的武器是剑和矛。但是,法兰克人有短柄的双刃斧,在持剑冲锋以前像罗马人掷投枪一样把双刃斧掷入敌阵。他们和萨克森人在一个时期内保持有值得钦佩的优良的步兵,但征服各地的条顿人自己逐渐地转服骑兵勤务,而步兵则由被征服的罗马各行省的居民担任。这样一来,在步兵中服役就被鄙视为奴隶和农奴的事,因此,步兵的质量也必然相应地降低了。到十世纪末,骑兵成了在欧洲各地真正决定会战结局的唯一兵种;而步兵,虽然人数在各国军队中都比骑兵多得多,但只不过是装备低劣、几乎谁也不想好好地加以组织的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步兵甚至不算作兵了。miles〔兵〕这个词成了骑兵的同义词。唯一能够保持大批步兵的地方就是城市,特别是在意大利和弗兰德。城市有自己的民军,他们自然都是步兵;但由于近郊的贵族无止境的纷争,民军保卫城市成为经常性的任务,所以不久又认为用雇佣兵组成的军队来代替由市民组成的民军是比较合适的;然而,为了应付紧急情况,民军仍然保存了下来。但就是这样,我们也看不出城市步兵比贵族召募来的、在作战时总是留下看守辎重的乌合之众的步兵有什么显著的优越性。至少,在骑士的极盛时期是如此。在这个时期的骑兵中,每个骑士cap-à-pied〔从头到脚〕全身披戴着甲胄,骑着同样裹以甲胄的战马。他们的后面都跟随有装备轻得多的侍从兵和其他许多没有甲胄但装备了弓箭的骑手。(P364)在战斗队形中,这些兵是按照类似古代多立斯方阵的编队原则部署的:重装骑士在第一列,侍从兵在第二列,马弓手殿后。马弓手由于武器的关系,不久即成徒步队形作战,而且这逐渐成为一种常规了,因此,他们的战马就主要用于行军,而不是用于攻击。装备大弓的英国弓箭手(而在南欧则使用弩),运用这种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成绩特别显著,很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很快在马弓手中广泛流行。毫无疑问,在法国的长期作战中,重装骑士的马匹很快就疲惫不堪,而只适于作为运输工具使用。在这种可悲的情况下,配备劣马的gendarmes〔铁甲骑士〕不得不下马,组成以最好的一部分步兵(特别是威尔士人)来补充的长矛手方阵,这是十分自然的;同时,备有仍适于攻击的马匹的骑士,现在就组成有真正战斗力的骑兵。这种队形对于防御战极为适合;黑亲王[注:威尔士亲王爱德华。——编者注]的各次会战都采用了这种队形,并且像大家所知道的,都获得了全胜。新的作战方法很快就被法国人和其他民族采用了,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可以认为是几乎通用的战法。这样,经过了一千七百年,我们差不多又回到了亚历山大的战术时代,所不同的仅仅是,亚历山大的骑兵是当时新兴的兵种,是用以加强日趋衰退的重步兵的战斗力的,而这时,由下马的骑兵组成的重步兵则生动地证明,骑兵正在衰退,步兵又在兴起。(P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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