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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劳动的物的条件即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相比必然增长,——这其实是一个同义反复的命题,因为,劳动生产力的增长无非是使用较少的直接劳动创造较多的产品,从而社会财富越来越表现为劳动本身创造的劳动条件,——这一事实,从资本的观点看来,不是社会活动的一个要素(物化劳动)成为另一个要素(主体的、活的劳动)的越来越庞大的躯体,而是(这对雇佣劳动是重要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活劳动具有越来越巨大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就通过这些客观条件的规模而表现出来),而社会财富的越来越巨大的部分作为异己的和统治的权力同劳动相对立。关键不在于物化,而在于异化,外化,外在化[注:异化,外化,外在化,原文是Entfremdetsein,Ent?uβertsein,Veraüβert-sein。——译者注],在于巨大的物的权力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这种物的权力把社会劳动本身当作自身的一个要素而置于同自己相对立的地位。
从资本和雇佣劳动的角度来看,活动的这种物的躯体的创造是在同直接的劳动能力的对立中实现的,这个物化过程实际上从工人方面来说表现为劳动的异化过程,从资本方面来说,则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占有,——就这一点来说,这种错乱和颠倒是真实(P360)的,而不单是想象的,不单是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观念中的。但是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但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受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观念的严重束缚,在他们看来,劳动的社会权力物化的必然性是跟这些权力同活劳动相异化的必然性分不开的。但是随着作为单纯单个劳动或者单纯内部的或单纯外部的一般劳动的活劳动的直接性质被扬弃,随着个人的活动被确立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生产的物的要素也就摆脱这种异化形式;这样一来,这些物的要素就变成作为单个人的个人,不过是作为社会的单个人的个人借以再生产自身的财产,即有机的社会躯体。使个人在他们的生命的再生产过程中,在他们的生产性的生命过程中处于上述状况的那些条件,只有通过历史的经济过程本身才能创造出来;这些条件既有客观的条件,也有主观的条件,它们只不过是同一些条件的两种不同的形式。
工人丧失所有权,而物化劳动拥有对活劳动的所有权,或者说资本占有他人劳动,——两者只是在对立的两极上表现了同一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而决不是同这种生产方式毫不相干的偶然现象。这种分配方式就是生产关系本身,不过是从分配角度来看罢了。因此,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下述说法是极端荒谬的:
“财富生产的规律和条件具有自然真理的性质……财富的分配却不是这样。这种分配仅仅取决于人类制度。”(约·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P361)1848年伦敦版第1卷第239、240页)
财富生产的“规律和条件”与“财富分配”的规律是不同形式下的同一些规律,而且两者都在变化,都经历同一历史过程,一般说来,只不过是一个历史过程的各个要素。
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洞察力就可以理解:例如,如果把从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自由劳动即雇佣劳动当作出发点,那么,机器只有在同活劳动的对立中,作为活劳动的异己的财产和敌对的力量,才能产生出来;换句话说,机器必然作为资本同活劳动相对立。但是同样也不难理解:机器一旦比如说变成联合的工人的财产,也不会不再是社会生产的要素。但在第一种场合,机器的分配,也就是它们不属于工人这一情况,正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条件。在第二种场合,改变了的分配将以改变了的、由于历史过程才产生的新的生产基础为出发点。(P362)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