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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本一经形成,就不再引起对劳动的需求了,但是在固定资本形成的时候,它所使用的人手,和同额流动资本或收入所使用的人手一样多。”(约·巴顿《论影响社会上劳动阶级状况的环境》1817年伦敦版第56页)
“社会是由两个阶级的人构成的:一个阶级消费并且进行再生产,另一个阶级消费但不进行再生产。如果整个社会是由生产者构成的,那么他们按什么价格相互交换商品就无关紧要了。但是由纯消费者形成的那个阶级,人数太多,不容忽视。他们的购买力来自地位、抵押契约、年金、职业和向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能迫使消费者阶级付出的购买价格越高,生产者从卖给消费者的商品量中获得的利润就越大。在这些纯消费的阶级中,政府占最显著(P309)的地位。”(威·布莱克《论限制兑现期间政府支出的影响》1823年伦敦版第42、43页)
布莱克为了指出贷给国家的资本不一定就是过去在生产上使用过的资本,他说(这里和我们有关的,只是他承认总有一部分资本是闲置的):
“错误的根源在于假定:(1)国家的全部资本都被充分地利用;(2)靠积蓄而不断积累的资本立即得到利用。我认为,任何时候总有一部分资本投到一些回流极缓慢而且利润很微薄的企业中去,并且有一部分资本要以缺乏充分需求的商品的形式处于完全闲置的状态……这样,如果这些闲置部分和积蓄能够转到政府手中,换成政府的年金,它们就会成为新的需求的源泉,同时又不致占用现有资本。”(同上,第54、55页)
“不管有多少数量的产品由于从事积蓄的资本家的需求而退出市场,它们会以资本家再生产出的商品形式,而且加上附加额,再回到市场。相反地,政府从市场上拿走商品是为了消费,而不从事再生产……凡是靠收入进行积蓄的地方,很明显,有权享受积蓄部分的人,是乐于不消费这一部分的。这说明,国家能够生产的产品多于满足社会需要所必需的。如果积蓄额用作资本,再生产出与它相等的价值并加上利润,那么这个新创造的价值添加到总基金上去以后,就只能由当初从事积蓄的人,即表示不愿消费的那个人取回……如果每个人都消费他有权消费的东西,就必然要有市场。靠自己的收入进行积蓄的人,放弃这个消费权,他的一份放着不用。如果普遍有这种节约精神,市场上必然商品过剩,这些剩余能否作为资本找到新的用途,要看它积累的程度。”(第56、57页)
(在写积累那一篇时应参看整部著作。)
(参看同一著作第50—82页,在那里指出,利润率和工资率提高的原因在于价格,在于战时的需求,同“最后加入耕种的土地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
“革命战争时期市场的利息率[Ⅶ—29]提高到7%、8%、9%,甚至10%,(P310)虽然在这整个期间劣等土地被耕种了。”(同上,第64—66页)“利息提高到6%、8%、10%,甚至12%,这证明利润提高了。假定发生了货币贬值,这也丝毫不能改变资本和利息的比率。如果200镑现在只值100镑,那么10镑的利息便只值5镑。影响资本价值的东西,同样也影响利润价值,但不能改变它们之间的比率。”(第73页)
“李嘉图关于工资提高不能引起商品价格提高的论断,不适用于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一个人数众多的阶级不是生产者。”(同上)“[在价格提高的情况下]生产者所得到的多于他们所应得的,这是靠牺牲理应属于纯粹消费者阶级的那一份。”(第74页)
这当然很重要,因为资本不仅同资本交换,也同收入交换,并且任何资本本身都可以当作收入吃光。然而这对于确定一般利润没有任何意义。利润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利润、利息、地租、年金、赋税等等,在不同名称和不同阶级的居民之间进行分配(甚至一部分工资也是这样)。他们之间所分配的决不能多于总剩余价值或总剩余产品。他们进行分配的比例,从经济上说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对于当前考察的问题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40000万商品的流通需要4000万的货币,而且这个1:10的比例是应有的水平,那么,当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由于自然原因增加到45000万时,为了维持原有水平,货币就必须增加到4500万,或者这4000万必须通过银行业务或其他方面的改进以更快的速度流通,去完成4500万的职能……货币量的这样的增加或这样的流通速度,是价格提高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威·布莱克,同上,第80页及以下各页)
“罗马的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由于征服亚洲而攫取了大量财富,但是这些财富象西班牙从自己的美洲殖民地攫取的财富一样,不是商业或工业创造的。”(麦金农《文明史》1846年伦敦版第1卷第66页)
“哈里逊断言〈并见伊登的著作(注63)〉,在十五世纪,租佃者如果不出卖自己的牛、马或其他产品,就难于交纳地租,尽管他们为了一块租地顶多交纳4镑……那时租佃者消费自己生产的大部分产品,他们的仆役和他们同桌吃饭(P311)……主要的衣料不是买来的,而是靠家庭工业自行织造的。农具非常简单,许多都是租佃者自己制造的,或者至少是由他们自己修理的。每个自耕农都应当知道怎样制造牛轭或轭弓和挽具;这些活是他们冬天在晚上干的。”(塔克特《劳动人口今昔状况的历史》1846年伦敦版第2卷第324、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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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和利润:
“当一个人把自己的积蓄用在生产上时,他由于花费时间和技巧,即由于进行监督活动而得到报酬(此外,利润包含着承担风险的补偿,因为他的资本在他的特殊的经营上可能遇到风险);并且他由于把他的积蓄用在生产上而得到报酬,即利息。这全部报酬是总利润。当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积蓄时,他只得到监督活动的报酬。当一个人把自己的积蓄贷给另一个人时,他只得到利息,或纯利润。”(《韦斯明斯特评论》[64]1826年1月第107—108页)
可见,在这里利息等于纯利润,等于在生产上使用的积蓄的报酬;本来意义的利润是在生产上使用积蓄时所从事的监督活动的报酬。
这个庸人还说:
“生产技术上的任何改进,只要它不打乱资本用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和不用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之间的比例,都会引起工人阶级在业人数的增长;每当新利用机器和马力,都会使产品增加,从而使资本增加;不论这会在多大程度上降低国民资本中构成工资基金的那部分同用于其他方面的那部分之间的比例,它的趋势不是减少而是增加这种基金的绝对量,从而增加工人的在业人数。”(同上,第123页)(P312)
注释:
[63]弗·摩·伊登《贫民的状况,或英国劳动者阶级从征服时期到现在的历史》1797年伦敦版第1卷第119—120页。——第311页。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