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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流通的货币,是该国资本的一定部分,这部分完全从生产用途中抽出来,以便促进或提高其他部分的生产率;因此,为了使金充当流通手段,必须有一定量的财富,这就好象为了制造一台机器,以促进任何另一种生产,必须有一定量的财富一样。”(《经济学家》[1847年5月8日]第5卷第520页)}
{“实际怎样?一个工厂主星期六从自己的银行家那里支取500镑钞票来发放工资。他把这些钞票分发给他的工人。在同一些天内这些钞票大多都被(P301)送到小店主手里去了,通过他们又转到了他们各自的银行家手里。”(同上,[1847年5月22日]第575页)}
{“一个拥有100000镑资本的棉纺厂主,如果把95000镑用在工厂和机器上,他很快就会发现没有资金来购买棉花和支付工资。他的营业会受到妨害。他在财务方面会陷于混乱。然而人们却期望一个把大部分可利用的资金轻率地投入铁路的国家,能够照样进行无穷的工商业活动。”(同上,[1847年11月6日]第1271页)}
“货币……是一切可让渡物的最适当的等价物。”(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2页)
{“在古代,要使人们超出他们自己的需要而劳动,要使一国的一部分居民为无偿地养活另一部分居民而劳动,就只有通过奴隶制才能做到……如果不强迫人们劳动,他们就只会为自己劳动;如果他们需要得少,他们也就劳动得少。但是,在国家形成后需要有闲者来保卫国家以抵御敌人的侵扰,因此,无论如何必须为不劳动的人取得食物[Ⅶ—26];然而,根据假定,劳动者的需要很少,因此,必定会找到一种方法来增加他们的劳动,使之超出他们的需要程度。奴隶制就是为此而建立的……那时,使用暴力方法迫使人辛勤劳动以获得食物……那时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他们是别人的奴隶;而现在,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他们是自己需求的奴隶。”(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38—40页)
“只有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所必需的商品种类的无限多样性,才使对财富的贪欲成为无止境的和永远无法满足的。”(威克菲尔德在他出版的亚当·斯密《国富论》第1卷第64页上所加的注(注61))}
“我把机器看作(根据它的效率)增加不需要供养的劳动者人数的手段。”(詹·斯图亚特,同上,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123页)
(“当制造业主结合成团体的时候,他们就不是直接依靠消费者,而是依靠商人。”(同上,第1卷第153页))
(“滥用的农业不是经营活动,因为它不通过自身转移,而只是谋生的手段。”(同上,第156页))
(“商业是一种活动,借助于这种活动,个人或团体的财富或产品,可以通过一群叫作商人的人同一种适于满足任何需要的等价物相交换,而决不会使生产中断或消费停滞。”(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166页))(P302)
(“当需要还很简单还很少的时候,一个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分配他的全部产品;当需要变得更加多样化的时候,人们必须更辛苦地劳动;人们开始珍惜时间;因此,商业兴起了。商人是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人。”(同上,第171页))
(“货币是一切物品的共同价格。”(同上,第177页))
“货币由商人代表。对消费者来说,他代表全体制造业主,对制造业主来说,他代表全体消费者,而对这两个阶级来说,他的信用代替货币的使用。他轮流代表需要、制造业主和货币。”(同上,第177、178页)
斯图亚特认为(见第1卷第181—183页)利润和实际价值是不同的,他把实际价值极其混乱地规定为(这里他想的是生产费用)物化劳动量(“一个工人一天所能做的”等等),劳动者的必要费用,原料的价格;他把利润看成随需求而波动的让渡利润。
在斯图亚特那里,范畴还经常变化不定;还没有象在亚·斯密那里那样固定下来。我们刚才看到,他把实际价值和生产费用等同起来,同时在工人的劳动和材料的价值以外,他还混乱地把工资当作特殊的组成部分。在另一个地方,他把商品原料的价值或原料本身理解为商品的内在价值,同时又把耗费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理解为使用价值。
“前者是某种本来就是实在的物。例如,银丝编织品中所含的银。丝织品、毛织品或亚麻织品的内在价值小于已使用的原始价值,因为除了这类织品的预期的用途而外,几乎已经没有任何别的用处;而使用价值则相反,它必须依照为生产它而耗费的劳动来估计。为改变形式而耗费的劳动,代表一个人的时间的一定部分,它已经被有效地用来赋予某种物质以形式,使这种物质变得有用,美观,或者简言之,使它成为间接地或直接地对人有用的东西。”(同上,第1卷第361、362页)
(实际的使用价值,就是赋予物质的那种形式。但这种形式本(P303)身只不过是静态的劳动。)
“当我们假定某物具有共同的价格标准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假定该物的让渡是频繁的,大家熟悉的。在简朴占支配地位的国家里……不可能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规定某种标准……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在商业中很难发现食品和必需品:没有人购买它们;因为每个人主要的事情就是为他自己生产这些物品……只有出售才能规定价格,只有频繁的出售才能确立一种标准。而频繁的出售生活必需品,则标志着居民划分为劳动者和自由人手”等等。(同上,第1卷第395、396页)
(关于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的学说,最初是洛克提出的,1711年10月19日的《旁观者》(注62)复述了这一学说,休谟和孟德斯鸠把它发展了并作了优雅的表述;李嘉图在它的基础上从形式上把它推到了极端,劳埃德、托伦斯上校等人则把这一学说连同它所有的荒谬之处实际应用于银行业等等。)斯图亚特反对这一学说,而且他的阐述实质上几乎预示了后来博赞克特、图克和威尔逊所倡导的一切。(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399—404页)
(斯图亚特举出下面的情况作为历史的例证:
“事实是,在希腊和罗马充满着财富的时候,每一件稀世珍品和卓越的艺术家们的作品都卖到很贵的价钱,可是买一头公牛只用很少一点钱,而粮价也许比苏格兰任何时期的粮价都要贱……需求不是同消费者的人数成比例,而是同购买者的人数成比例;但是,消费者,这是全体居民,而购买者则只是少数自由的劳动者……在希腊和罗马是奴隶制:凡是依靠自己的奴隶或国有奴隶的劳动而生活的人,或者靠免费分给人民的粮食而生活的人,都没有必要到市场上去;他们不和购买者竞争……制造业主很少,造成的需求一般也不大;因而,自由的劳动者人数也不多,他们是唯一可能需要购买食物和必需品的人:因而,购买者之间的竞争规模必然相当小,价格必然很低;其次,市场的供应部分地是依靠显贵们的由奴隶耕种的土地上所生产的剩余产品;奴隶靠土地生活,从一定意义上说,剩余物没有花费所有主一文钱;而由(P304)于有必要购买的人为数极少,这些剩余物卖得很便宜。此外,免费分给人民粮食,必然会造成市场萧条,等等。反之,对于上等鲻鱼或艺术家等等却存在着剧烈的竞争,因此价格异常昂贵。当时的奢侈,虽然过度,却只限于少数人,而且因为货币一般在民众手里流通很慢,所以它经常停留在富人手中,这些人在规定他们想占有的东西的价格时,除了自己的癖好以外,不知道任何尺度。”(斯图亚特,同上,第1卷第403—405页))
“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分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2卷第102页)“计算货币对物品的价值所起的作用,就象[度、]分、秒等等对角度的作用,标尺对地图的作用等等一样。在这一切发明中,总是采用一个名称作为单位。”(同上)“所有这些发明的用途不过是在于指示比例。因此,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单位一经确定,用乘法就可以[Ⅶ—27]求出最大的价值等等。”(第103页)“可见,货币是衡量价值的标准。”(第102页)
“因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和商品本身有关的以及和人们的癖性有关的各种情况的总合,所以应当把商品价值看作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变动着的。因而,凡是用共同的、一定的、不变的标准妨碍和扰乱确切规定比例变动的做法,必然有害于商业和妨碍让渡。”(同上,第104页)“应当严格区分作为价值尺度的价格(即铸币)和作为价值等价物的价格。金属不能同样有效地执行这两者中的每一种职能……货币是观念的等分标准。如果有人问:一个部分的价值的标准应当是什么,我就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度、分、秒的标准大小是什么?它们没有标准大小;但是,只要一个部分已经确定,依据标准的本质,其余的必定全都依比例确定下来。”(第105页)“阿姆斯特丹的银行货币和非洲海岸的安哥拉货币就是这种观念货币的例子……银行货币象岩石一样屹立在大海中。一切物品的价格都是按照这个观念标准来调整的。”(同上,第106、107页)
在库斯托第编的《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古代部分》第三卷内,杰明扬诺·蒙塔纳里在他大约写于1683年的《货币论》中(P305)谈到货币的“发明”时说:
“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如此遍及全球,几乎可以说全世界变成了一座城,其中举行着一切商品的不散的集市,每个人坐在家里就可以用货币取得别处的土地、牲畜和人的勤劳所产生的一切来供享受。真是一个奇妙的发明!”(第40页)“但是,被衡量物在某种形式上是衡量物的尺度,同被衡量物有这样一种关系,也是尺度的一个特点,正象运动是时间的尺度,而时间也是运动本身的尺度一样;因此,可以说,不仅货币是我们的愿望的尺度,而且反过来愿望也是货币本身和价值的尺度。”(第41、42页)“很明显,在某一地区内,商业中流通的货币同该地区所售商品相比,数量越大,这些商品就会越贵,如果可以认为一件物品所以贵,是因为它在盛产金的国家里值很多金,而不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金本身很便宜,因为这许多金才等于另一件在别处被认为是比较便宜的物品的价值。”(第48页)
“一百年以前,各国商业政策上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把金和银作为主要的财富积累起来。”(威·高吉《美国纸币和银行业简史》1833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1卷第67页)
美国的物物交换(见威·高吉的著作第2卷第3页及以下各页):
“在宾夕法尼亚和其他殖民地,大量贸易是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的……1732年在马里兰还通过了一个法令,规定烟草和玉蜀黍为法定货币:1磅烟草作价1便士,1蒲式耳玉蜀黍作价20便士。”(第5页)但是不久“由于与西印度的贸易和与西班牙人的秘密贸易,使银变得非常丰富,于是1652年在新英格兰建立了一个造币厂以铸造1先令、6便士和3便士的硬币”。(同上)“弗吉尼亚在1645年禁止物物交换;6先令至8先令的西班牙铸币被规定为这个殖民地的标准通货〈西班牙元〉……别的殖民地给元加上了各种不同的名称……计算货币在名义上到处都是和英国一致的。当地的铸币主要是西班牙铸币和葡萄牙铸币”等等。(同上,第5、6页)安女王颁布法令,试图结束这种混乱状态。(第6页)(P306)
注释:
[61]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附《英国和美国》的作者[爱·吉·威克菲尔德]的注释,1835年伦敦版第1卷。——第302页。
[62]《旁观者》(《The Spectator》)是每日出版的英国文学报纸,1711—1714年在伦敦出版。马克思引用这一报纸(以及引用洛克、休谟和孟德斯鸠的著作),系根据詹姆斯·斯图亚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99页。——第304页。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