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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中的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表现为同一资本在它的各个周转阶段上交替出现的形式,现在,当固定资本发展到自己的最高形式时,它们同时表现为资本的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它们是由于自己的回流方式不同而表现为这些形式的。回流缓慢的流动资本有一种和固定资本共同的规定。但是区别在于,流动资本的使用价值本身——它的物质存在——进入流通同时又被排出流通,被抛出周转过程的界限之外;而固定资本——根据上面的考察——仅仅作为价值进入流通,而且,只要它还作为使用价值处于流通之(P255)中,例如处于流通中的机器,它就仅仅是潜在的固定资本。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这一区别,起初是由资本的物质存在或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同流通的关系造成的,但是在再生产中,这一区别必定同时表现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种双重形式的资本的再生产。既然任何形式的资本再生产不仅是物化劳动时间的创造,而且也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创造,不仅是资本价值的再生产,而且也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么就这一方面来说,固定资本的生产不能同流动资本的生产区别开来。因此,在工具制造厂主或机器制造厂主那里,——在一切这样的形式下,就是说,固定资本就它的物质存在说来,在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中,首先作为流动资本而出现,然后才作为固定资本而被固定下来,也就是说,然后才被消费,因为正是它的消费才把它束缚在生产阶段上并把它作为固定资本区别出来,——不管资本是以固定资本的形式还是以流动资本的形式再生产,在资本的价值增殖上都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在经济学上也没有加进任何新的规定。
但是,在固定资本作为固定资本(而不是最初在流动资本的规定上)被自己的生产者投入流通的地方,也就是说,在它的使用不管是为了生产还是为了消费而被一部分一部分地出售的地方,——因为在资本流通的第一阶段发生的从W到G的转化中,无论商品是重新进入另一个生产资本的流通阶段,还是用于直接消费,对于资本本身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而在资本把商品抛出去,以便同G相交换的时候,对于资本本身来说,商品倒是始终被规定为使用价值的,——在固定资本的生产者那里发生的回流方式,必然不同于在流动资本的生产者那里发生的回流方式。由固定资本的生产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只能随着价值本身一部分一部分地(P256)陆续地流回。这一点要在下一篇加以考察。
最后,尽管现在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形式,流动资本却是由固定资本的消费、使用所引起的,而固定资本又不过是转化为这种特定形式的流动资本。一切转化为物化生产力的资本——一切固定资本——都是固定在这一形式中的资本,因而作为使用价值是既脱离[个人]消费,又脱离流通的使用价值。在制造机器或修筑铁路时,有木材、铁、煤炭和活劳动(从而,间接地也有被工人消费的产品)转化为这种特定的使用价值,但是,如果不加进上面阐述的其他规定,这一情况就不会使它们成为固定资本。在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时,有一部分使用价值(资本就是以这种使用价值的形态流通的)以及间接地还有一部分同活劳动相交换的资本转化为这样一种资本,这一资本的对等价值只是在较长的循环期内才创造出来,它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陆续地作为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只有通过自己在生产中被磨损才能得到实现。
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是以相对的剩余资本为前提的,因为它不是用于直接生产的资本,而是用于生产新的生产资料的资本。固定资本本身可以重新充当直接的生产工具——充当直接生产过程中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它的价值加入产品并且通过产品的陆续流回而得到补偿。或者固定资本不进入直接生产过程,而是表现为许多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例如建筑物、铁路等等,那时它的价值只能通过它间接帮助创造的那一流动资本来补偿。
关于固定资本的生产和流动资本的生产之间的比例,要在下面才详细谈到。如果为了提供少量产品而使用昂贵的机器,那么这些机器就不会作为生产力发挥作用,而产品会比不用机器生产时昂贵得多。机器创造剩余价值,不是因为它们有价值,——因为它(P257)们的价值只是得到补偿,——而仅仅因为它们增加相对剩余时间,或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产品量必定随着机器的量的增加而按同一比例增加,而使用的活劳动必定相对地减少。固定资本的价值同它的效率相比越小,固定资本就越符合自己的目的。一切不必要的固定资本,正象一切不必要的流通费用一样,都是非生产费用。如果资本无须在机器上面花费劳动就能占有机器,那么它无须购买[物化在机器中的]劳动就能提高劳动生产力,减少必要劳动。因此,固定资本的价值决不是资本生产的目的本身。
[Ⅶ—14]可见,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而固定资本在流动资本中再生产;这两种情况只有在资本占有活劳动时才会发生。
“固定资本的任何节约都是社会纯收入的增加。”(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02年巴黎版第2卷第226页)
经济学家们所举出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最后一个区别是可动和不动的区别;这并不是说,一种进入流通运动,另一种不进入;而是说,一种在物体上是固定的、不动的;这正象区别动产和不动产的情况一样。例如,土壤改良、灌溉渠道、建筑物;机器大部分也是这样,因为它们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在物体上固定下来;铁道,总之,工业产品固定在地面上时所采取的任何形式。实质上这并没有给固定资本的规定加进任何东西,但是固定资本的规定中确实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它的使用价值,它的物质存在越是符合它的形式规定,它就越是地道的固定资本。因此,不动的使用价值,如房屋、铁路等等,是固定资本的最明显的形式。当然,这种使用价值可以在和一般不动产相同的意义上流通——作为权利流通,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流通;不是在物体上流通。起初,动产的增加,动产同不动产相比的扩大,表明了资本同地产相比的上升运(P258)动。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旦成为前提,它使生产条件从属于自己的程度就表现为资本向不动产的转化了。这样一来,资本就定居在土地本身上,而表面上固定的,由自然造成的,以地产形式存在的前提本身,却表现为仅仅是由产业造成的。
(起初,共同体中的生活和以共同体为媒介把土地当作财产来看待的关系,既是个人再生产的基本前提,又是共同体再生产的基本前提。在游牧民族那里,土地仅仅是游牧生活的条件,因此谈不到占有土地。随着农业而出现固定的居住地时,地产起初是公共的,甚至在它已经发展成私有财产的地方,个人同它的关系也表现为是由他同共同体的关系决定的。它仅仅表现为共同体的封地等等,等等。地产转化为单纯可交换的价值——地产的这种活动化——是资本的产物和国家机体完全从属于资本的产物。因此,即使在土地成了私有财产的地方,它也仅仅在有限的意义上才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从个别化的、与土地脱离的并通过产业活动(或通过单纯占有)而个体化的自然产品开始的。在这样的地方也初次出现了个人劳动。一般说来,交换最初不是在原始共同体内部开始的,而是在它们的边界上,在它们的尽头开始的。当然,把土地,把共同体的住地拿来交换,把它出卖给别的共同体,将会是背叛。交换只能从自己的最初领域,从动产开始,逐步扩大到不动产。资本只有通过扩大动产,才能逐渐地掌握不动产。货币在这一过程中是主要的要素。)
亚·斯密最初是根据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规定来区别它们的。只是在后来,他才采用以下的说法: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以便获得利润:(1)作为流动资本,(2)作为固定资本。”(同上,第197—198)(P259)
显然,这第二种说法并不属于对这种区别本身的考察,因为必须首先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两种资本形式当作前提,然后才谈得上怎样能在这两种形式下使用资本来获得利润。
“任何一个雇主的总资本必然分成他的固定资本和他的流动资本。在总额相同的情况下,一部分越大,另一部分就越小。”(同上,第226页)
由于资本(1)按照不等的比例分成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2)所经历的生产阶段有的中断有的不中断,并且要从或远或近的市场流回,也就是说,流通时间不相等;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在一年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必然是不相等的,因为在一定期间内再生产过程的次数是不相等的。资本所创造的价值不是简单地决定于直接生产过程内使用的劳动,而是决定于一定时期内能够重复进行这种劳动剥削的程度。
最后,可见:如果说在考察简单生产过程时资本仅仅在它同雇佣劳动的关系上才表现为自行增殖的东西,而流通是处于一旁的,那么在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流通被包括在资本里面,而且流通的两个要素W—G—G—W也被包括在内(这是资本所必须通过的交换体系,并且有资本本身同样多的质的变化与之相适应)。流通被包括在资本里面,表现为G—W—W—G,因为流通是从货币形式的资本出发,并从那里回到这一形式的。资本包括两个循环,而且不再表现为单纯的形式变换或处于这种形式之外的单纯的物质变换,而是二者都包括在价值规定本身之中。
生产过程作为自身包含着自己的更新条件的过程,就是再生产过程,它的速度决定于上述种种完全由循环本身的区别产生的关系。在资本的再生产中同时进行着资本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的再生产,换句话说,通过人的劳动不断进行着使用价值的更新和再(P260)生产,这些使用价值被人们消费掉,并且就其性质来说也是易逝的。由于人的劳动而被置于人的需要之下的物质变换和形式变换,从资本的观点看来,表现为资本本身的再生产。实质上这是劳动本身的不断再生产。
“资本的价值通过再生产延续下来:构成资本的产品同一切其他产品一样被消费掉,但是它们的价值在被消费消灭时,却同时在其他材料或在同一材料里被再生产出来。”(萨伊《论政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185页)
交换和交换体系,以及包含在交换体系中的向作为独立价值的货币的转化,表现为资本再生产的条件和界限。在资本那里,生产本身在一切方面都从属于交换。这些交换活动,流通本身,不生产剩余价值,却是实现剩余价值的条件。资本只有通过这些活动,才确立为资本的形式,从这种意义来说,这些活动是资本生产本身的条件。资本的再生产同时是一定的形式条件的生产,是人格化了的物化劳动借以表现的一定的[Ⅶ—15]关系方式的生产。因此,流通不单纯是产品同生产条件相交换,——也就是说,例如,生产出来的小麦同种子、新的劳动等等相交换。在任何生产形式下,劳动者都必须用自己的产品同生产条件相交换,才能够重复生产。为直接消费而生产的农民也把一部分产品变成种子、劳动工具、役畜、肥料等等,而重新开始自己的劳动。向货币转化对于资本本身的再生产是必要的,而资本的再生产必然是剩余价值的生产。
{关于再生产阶段(特别是流通时间)还必须指出,它是受使用价值本身限制的。小麦必须在一年之内再生产出来。容易变坏的东西,如牛奶等等,必须很快地再生产出来。由于动物是活的,也就是说能活一些时间,所以肉类不需要这样快地再生产出来;但是,(P261)市场上的屠宰肉必须在很短时期内以货币形式再生产出来,否则就会腐烂。价值的再生产和使用价值的再生产一部分是一致的,一部分是不一致的。}
尽管在一个生产过程中,劳动仅仅从价值上保存我们在前面称为不变的资本部分,但在另一个生产过程中,劳动必须把这一部分资本再生产出来,因为在一个生产过程中以材料和工具的形式表现为前提的东西,是另一个生产过程的产品,而这种更新,这种再生产必须不断地同时进行。
我们现在转入第三篇。(P262)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