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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3)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流通和补偿]
2013年04月24日 14:44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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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本”不断反复地被用于同一作业,“而且反复的次数越多,工具、(P231)发动机或机器就越有资格取得固定资本的称号”。(德·昆西《政治经济学逻辑》1844年爱丁堡和伦敦版第114页)

  假定资本为10000镑,其中5000镑是固定资本,5000镑是流动资本,后者一年周转一次,前者5年周转一次,那么就有5000镑即总资本的一半是一年周转一次。在同一年当中,固定资本则周转1/5即1000镑。就是说,一年内周转的资本有6000镑,即总资本的3/5。因此,1/5的总资本周转的时间是12/3个月,而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是12×5/3即60/3=20个月=1年零8个月。

  总资本10000镑在20个月内实现了周转,尽管固定资本要经过5年才得到补偿。但是,这个周转时间仅仅对于重复生产过程,就是说,对于创造剩余价值,具有意义,而对于资本本身的再生产则没有意义。资本使过程重新开始——由流通回到固定资本形式——的次数越少,它回到流动资本形式的次数就越多。不过资本本身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补偿。

  流动资本本身的情况也是如此。假定有一笔100镑的资本,一年周转4次,从而带来20%的利润,和一笔400镑的资本一年只周转1次的情形一样,那么到年终的时候,这笔资本还是100,另一笔资本还是400,尽管前一笔资本在生产使用价值和创造剩余价值方面起的作用同另一笔4倍大的资本所起的作用一样。因为在这里周转速度补偿了资本数量,所以这就令人信服地表明:决定创造价值和创造剩余价值的,只是被推动的剩余劳动和一般劳动的量,而不是资本的量本身。数目为100的资本在一年内陆续推动的劳动同数目为400的资本所推动的一样多,因此创造了一样多的剩余价值。

  但是,这里的情形是这样。在上述例子中,5000镑的流动资(P232)本,首先在头一年年底流回;然后在第二年年底流回;在第二年的头8个月流回其中的3333+(1/3)镑,其余的将在这一年年底流回。

  至于固定资本,在头一年内只流回1/5,在第二年内也只流回1/5。资本占有者在头一年年底手中有6000镑,在第二年年底有7000镑,在第三年年底有8000镑,在第四年年底有9000镑,在第五年年底有10000镑。只有到第五年年底,资本占有者才重新拥有他开始生产过程时的全部资本,虽然在生产剩余价值方面他的资本所起的作用,就象它在20个月内已全部周转了一样;总资本只有在5年内才能再生产出来。

  周转的第一种规定对于资本在其中得到增殖的那种关系很重要;而第二种规定却带来了一种在流动资本那里所没有的新关系。因为流动资本全部进入流通,并且全部从流通中流回,所以它作为资本来再生产的次数,同作为剩余价值或追加资本来实现的次数一样多。但是,因为固定资本从不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而它作为价值进入流通的数量只限于作为使用价值被消费的部分,所以,当获得由总资本的平均周转时间所决定的剩余价值的时候,固定资本还决没有再生产出来。

  流动资本必须在5年内周转5次,固定资本才能再生产出来;就是说,流动资本的流通期间必须重复5次,固定资本的流通期间才进行1次,总资本的平均周转——20个月——必须重复3次,固定资本才能再生产出来。由此可见,由固定资本构成的资本部分越大,就是说,资本在同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下,在大量运用已生产出来的生产力的情况下发挥的作用越大,而且固定资本越耐久,就是说,它的再生产的时间越长,它的使用价值越符合自己的使命,——那么,被用作流动资本的那一部分资本的周转期间重复的(P233)次数就越多,资本为完成它的总流通过程所需要的总时间也就越长。

  因此,随着被用作固定资本的那一部分资本的发展,生产的连续性,对于资本来说,便成了外在的必要性。对于流动资本来说,只要中断的时间不太久,不致于破坏它的使用价值,那么中断就只是创造剩余价值方面的中断。但对于固定资本来说,既然在这个中断期间,它的使用价值必然由于不进行生产而相对地丧失,就是说,没有以价值形式得到补偿,那么中断就是它原有价值本身的破坏。因此,只是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与资本概念相符合的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才成为维持资本的必要条件;消费的连续性和不断增长也是如此。

  这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间的区别的]第一点。可是,第二点从形式方面来看更为重要。我们用来计量资本回流的总时间是年,正如我们用来计量劳动的时间单位是日一样。我们所以这样做,首先是因为对于工业上使用的大部分植物原料的再生产来说,年大体上是自然的再生产时间或生产阶段的持续时间。因此,流动资本的周转是按照一年这个总时间内的周转次数来决定的。事实上,流动资本在每一周转结束时就开始它的再生产,如果说一年里的周转次数影响总价值,那么流动资本每一次周转所遭遇的命运,尽管对于它重新开始再生产的条件起决定作用,但每一次再生产就其本身来说都是流动资本的一次完整的生命活动。当资本重新转化为货币时,比如说,它也可以转化为与最初的生产条件不同的另一种生产条件,可以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以致从物质上来看,再生产不是在同样的形式下重复。

  把固定资本也考虑进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无论是资本的周(P234)转时间,还是计算周转次数的单位,也就是年,都不能继续充当资本运动的时间尺度了。相反地,现在这种单位是由固定资本所需要的再生产时间决定的,就是说,是由资本作为价值进入流通而又从流通中流回其价值总额所需要的总流通时间决定的。固定资本的再生产,从物质上看,在整个这段时间内也必须在同样的形式下进行,而它的必要的周转次数,即为再生产原有资本所必需的周转次数,或长或短地分布在若干年里。所以,用来计量这种资本周转的单位便是一个较长的总时期,周转的重复现在同这种单位之间不是外在的联系,而是必然的联系。根据拜比吉的说法(注53),在英国,机器的平均再生产是5年;实际的再生产因而也许是10年。毫无疑问,自从固定资本大规模发展以来,工业所经历的大约为期10年的周期,是同上面那样决定的资本总再生产阶段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还会发现其他一些决定的依据。但这是其中之一。过去,工业也同(农业的)秋收一样,有好年景和坏年景。但是,延续多年的、本身分为一些各具特点的时期或时代的工业周期,却是大工业所固有的。

  [Ⅶ—8]现在我们来谈谈新出现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间的]第三点区别。

  流动资本以产品的形式,以新创造的使用价值的形式,从生产过程被投入流通,全部进入流通;产品的价值(物化在产品中的全部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再转化为货币,全部得到实现,从而剩余价值也得到实现,再生产的一切条件也得到实现。随着商品价格的实现,所有这些条件都实现了,于是过程又可以重新开始。不过这只适用于进入大流通的那一部分流动资本。至于它的另一部分,即不断伴随着生产过程本身的那一部分,转化为(P235)工资的那一部分流动资本的流通,那自然取决于劳动是否被用来生产固定资本或流动资本,取决于这种工资本身是否为进入流通的使用价值所补偿。

  相反地,固定资本本身不是作为使用价值而流通的,它进入流通的数量,只限于在生产过程中作为使用价值被耗费掉的那一部分,它作为价值进入被加工的原料(在加工工业和农业中),或进入直接开采出来的原产品(例如在采矿业中)。因此,发达形式的固定资本只有在包括若干年的一个周期内才能流回。而每一个周期都包括流动资本的多次周转。固定资本不是一下子就以产品的形式同货币相交换,从而使得它的再生产过程同流动资本的周转相吻合。它只是陆续加入产品价格,因此只是陆续作为价值而流回。它在较长的时期内一部分一部分地流回,而流动资本却是在较短的时期内全部流通。只要固定资本作为固定资本而存在,它就不会流回,因为它不进入流通;只要它进入流通,它就不再作为固定资本而存在,而是构成流动资本价值组成部分中的观念上的部分。总的说来,它流回的数量只限于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产品,从而转化为流动资本的那一部分。因为固定资本不是供消费用的直接使用价值,所以不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这种不同的回流方式,后来表现为出售和出租的区别,年金、利息和利润的区别,各种形式的租金和利润的区别;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蒲鲁东及其一伙由于不了解这种仅仅是形式上的区别而得出了极其混乱的结论。

  《经济学家》杂志在考察最近的经济危机的时候,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全部区别归结为

  “在短期内卖出货物并得到利润”和“生产出一种收入,其数额大得足以(P236)抵补开支、风险、折旧和市场利息率”。(《经济学家》1858年2月6日第754期第137页)

  {经济学家们认为在决定利润方面起作用的风险,——这种风险显然在决定剩余收益方面不起任何作用,因为剩余价值的创造,不会由于资本在实现这种剩余价值时遇到风险而有所增加和成为可能,——就是资本不能通过各个流通阶段或停滞在其中某一阶段的那种危险。

  我们已经看到[注:见本卷上册第275—279页。——编者注],剩余收益属于生产费用,如果不是属于资本的生产费用,就是属于产品的生产费用。对资本来说,实现这种剩余收益或实现其一部分的必要性,是作为外部压力从两方面强加给它的。当利息和利润互相分开,从而工业资本家必须支付利息时,一部分剩余收益就是在资本费用这个意义上的生产费用,就是说,它本身属于资本的开支。另一方面,为了补偿资本在总过程的形态变化中遇到贬值的危险,资本本身要给自己支付平均的保险费。对资本来说,一部分剩余收益只不过是为它赚更多的钱而冒的风险所作的补偿,在这种风险中原有的价值本身可能丧失。在这种形式下,剩余收益的实现对资本来说表现为保证资本再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东西。当然,这两种关系都不决定剩余价值,而是使剩余价值的创造表现为资本的外在必要性,不仅表现为它的致富欲望的满足。}

  通过出售全部商品而实现的较短期的回流以及固定资本的一部分只是以一年为期的回流,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至于利润,——商人利润在这里还同我们无关,——那么,离开生产过程而又回到(P237)生产过程的每一部分流动资本,就是说,只要其中包含着物化劳动(预付的价值),必要劳动(工资的价值)和剩余劳动,它经过流通便会带来利润,因为包含在产品中的剩余劳动同产品一道得到了实现。但创造利润的,既不是流动资本,也不是固定资本,而是以这两种形式的资本为媒介对他人劳动的占有,就是说,实质上,仅仅是进入小流通的那一部分流动资本。事实上,这种利润只是由于资本进入流通,也就是说,只是在它的流动资本形式下实现的,而决不是在它的固定资本形式下实现的。但是,《经济学家》在上面那段话里所理解的固定资本——仅就通过固定资本取得的收入来说——不是以机器的形式直接进入生产过程的那种固定资本,而是具有铁路、建筑物、农业改良、排水设备等形式的固定资本。

  (认为资本的一切部分都在同样程度上带来利润,这样一种幻想的产生,是由于把剩余价值分割为平均份额,而没有考虑到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间的比例以及转化为活劳动的那一部分,这种幻想在这里与我们无关。因为李嘉图有一半赞成这种幻想,所以他在分析价值规定本身的时候,一开始就考察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的影响,而可敬的牧师马尔萨斯却愚蠢而天真地谈论什么靠固定资本取得的利润,似乎资本是由于某种自然力量而有机地增长起来的。)

  由此可见,在上述形式的固定资本中,它所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是以年金的形式实现的,在这里利息代表剩余价值,而年金代表预付价值的陆续回流。因此,这里谈的事实上不是固定资本由于构成产品的一部分而作为价值进入流通(虽然在农业的改良中有这种情况)的问题,而是固定资本以其使用价值的形式出售的问题。在这种场合,固定资本不是一次售出的,而是作为年(P238)金售出的。

  现在一开始就很清楚,某些形式的固定资本起初作为流动资本发挥作用,只有当它在生产过程中被固定下来以后,才成为固定资本;例如,机器制造厂主的流通着的产品是机器,就象棉织厂主的产品是棉布一样,在他那里机器完全是以同样的方式进入流通的。对机器制造厂主来说,机器是流动资本,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机器的厂主来说,机器是固定资本,因为对前者来说,机器是产品,只有对后者来说,机器才是生产工具。甚至房屋的情况也是这样,尽管房屋不动,对于建筑业来说却是流动资本;对于[Ⅶ—9]购买房屋以便出租或作生产上的厂房使用的人来说,房屋是固定资本。至于固定资本本身在怎样的程度上作为使用价值进行流通,即出售,转手,这一点我们以后再谈。

  但是,资本作为资本出售,——不管是以货币的形式还是以固定资本的形式,——这种观点显然与这里所谈的无关,因为我们在这里是把流通当作资本的运动来考察的,在这种运动中资本处在不同的、概念上明确的各环节中。生产资本成为产品,商品,货币,又重新变为生产条件。在其中每一种形式中,只有当生产资本实现为生产资本时,它才依然是资本和成为资本。只要资本在这些阶段中的某一个阶段停留下来,它就会固定为商品资本,货币资本或工业资本。但是每一个这样的阶段都只构成资本运动的一个环节,在资本为了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而抛弃自身时所具有的那种形式下,它就不再是资本。如果资本抛弃自身的商品形式而变为货币,或者反过来,那么它作为资本就不是存在于被它抛弃的形式中,而是存在于新采取的形式中。诚然,被它抛弃的形式又可以成为另一资本的形式,或者它可以成为可供消费的产品的直接形式。(P239)不过这一点同我们无关,也同资本本身无关,因为这里谈的是资本内部周而复始的循环。相反地,资本是把上述每一种形式当作自己的非资本存在加以抛弃,以便然后再采取这种形式。但是,如果资本作为货币、土地、房屋等等出租,那么它作为资本就变成商品;换句话说,在这种场合,投入流通的商品就是作为资本的资本。这个问题下一篇再谈。

  在商品转化为货币时,就商品价格涉及的是变为价值的那一部分固定资本来说,那么这时得到支付的是固定资本部分地进行再生产所需要的部分,即在生产过程中已经消耗和用掉的部分。也就是说,买者所支付的是使用或消耗的固定资本,因为它本身是价值,是物化劳动。因为这种消耗是陆续进行的,所以买者是在产品中一部分一部分地支付的,而对于包含在产品中的相应的原材料部分,买者是在对产品所支付的价格中按这部分原材料的全部价值进行补偿的。固定资本不仅是陆续得到支付的,而且是由许多买者同时支付的,是依照他们购买产品的比例,各自支付固定资本中已磨损已消耗的相应部分。

  因为在资本流通的前半段里,资本以W的形式出现,而买者以G的形式出现,资本的目的是价值,而买者的目的是消费(是否又是生产消费,在这里与我们完全无关,因为我们这里要考察的仅仅是在资本的流通中同资本相对而表现出来的形式方面),所以,买者对产品的关系是一般消费者的关系。因此,买者是间接地通过各种商品而对固定资本的消耗和使用陆续地和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支付的,尽管固定资本本身并没有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

  但是,也有买者直接支付其使用价值的固定资本形式,例如交通运输工具等等。在所有这类场合,固定资本实际上从不离开生产(P240)过程,如铁路等就是这样。但是,当它为某些人在生产过程中充当交通工具来把产品运往市场,以及为生产者本身充当流通手段的时候,它同时也可以为另一些人充当消费资料,充当使用价值,如为旅游者服务等等。

  作为生产资料来看,固定资本在这里与机器一类的东西不同,因为它同时被不同的资本当作它们共同的生产条件和流通条件来使用。(我们在这里还没有涉及消费本身。)固定资本不是表现为被包含在特殊生产过程中的东西,而是表现为各特殊资本的大量这类生产过程的联络动脉,它就是由这些特殊资本一部分一部分地消耗掉的。因此,在这种场合,对于所有这类特殊资本及其特殊生产过程来说,固定资本是一种特殊的同它们相分离的生产部门的产品,但是,在这里不能象机器的买卖那样,即一个生产者不能把它作为流动资本售出,另一个生产者也不能把它作为固定资本买进来,相反,它只有以固定资本自身的形式才能出售。这样,商品内部隐藏着的东西,即固定资本的陆续回流,就显示出来了。

  但与此同时,固定资本在这种场合既然本身是被出卖的产品(对于工业家来说,他所使用的机器并不是产品),它就包含着剩余价值,因而带来利息和利润,如果有利息和利润的话。因为这种固定资本能够以这种共同的和陆续的形式被消费,能够成为直接消费的使用价值,所以它的出售——不是作为生产工具,而是作为一般商品出售——也表现为同样的形式。不过,只要固定资本是作为生产工具出售的(机器是作为单纯的商品出售的,只有在工业过程中它才成为生产工具),就是说,只要它的出售同它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的消费直接一致,那么这个规定就不属于资本的简单流通的考察范围了。在这种流通中,固定资本只要作为(P241)生产要素参加进来,它就表现为生产过程的前提而不是表现为生产过程的结果。因此,这里所能谈论的仅仅是固定资本价值的补偿,这种价值对于它的使用者不包含任何剩余价值。相反,这个使用者要向机器生产者支付剩余价值。但是,铁路或出租的生产建筑物在同一时间内是生产工具,又被它们的卖者作为产品,作为资本来实现。

  因为每一个表现为生产前提的要素同时也是生产的结果,——因为生产再生产出它本身的条件,——所以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最初的划分现在表现为:生产过程分成三个生产过程,各有资本的不同份额——它们现在也表现为各个特殊的资本——在其中执行职能。(这里仍然可以假定是一种资本在执行职能,因为我们考察的是资本本身,运用这种考察方法,我们关于这些不同形式的资本的比例所要说的话,可以简单些。)

  资本每年都以不同的和变换的份额,作为原料、产品和生产资料再生产出来,一句话,作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再生产出来。在每一个这样的生产过程中,至少要有一部分流动资本作为前提,用来交换劳动能力,用来维护和使用机器或生产工具以及生产资料。

  在纯采掘工业中,例如在采矿业中,矿井本身是劳动材料,但不是转入产品的原材料,相反,在加工工业中,原材料在各种形式下都必然有特殊的存在。在农业中,种子、肥料、牲畜等等,既可以看作是原料,也可以看作是辅助材料。农业是一种特殊生产方式,因为除了机械过程和化学过程以外,还有有机过程,而对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只要监督和指导就行了。同样,采掘工业(主要是采矿业)也是一种特殊工业,因为那里没有再生产过程,至少没有在我们监督下的或我们所熟悉的再生产过程。(渔业、狩猎等等能够同(P242)再生产过程联系在一起;林业也是如此;因此它们并不一定是纯采掘工业。)

  生产工具,固定资本,只要它本身[Ⅶ—10]是资本的产品,其中包含物化的剩余时间,它就具有这样的性质:在它成为固定资本之前,可以先由它的生产者把它作为流动资本抛售出去,例如机器可以先由机器制造者抛售出去,也就是说,它可以先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从这方面来说,固定资本的流通没有包含任何新的规定。但是,如象铁路这样的固定资本,在它充当生产工具时,或者说,在它作为生产工具被消费的情况下,永远不能被转让出去,从这方面来说,它与一般固定资本具有共同之处:它的价值只是陆续流回;此外,还需要补充一点,就是这种价值的回流还包括它的剩余价值的回流,即物化在其中的剩余劳动的回流。可见它具有特殊的回流形式。

  这里重要的是,资本的生产就这样表现为按照一定的份额生产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所以资本本身也就生产出作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双重流通方式。

  ***

  我们在结束最后一点之前,还必须指出一些次要问题。

  “在巨大的生产过程中,流动资本是被消费的,而固定资本只是被使用。”(《经济学家》1847年11月6日第219期第1271页)消费和使用的区别被归结为逐渐的毁坏还是迅速的毁坏。我们用不着再继续谈论这一点了。

  “流动资本采取无限多样化的形式,固定资本则只有一种形式。”(同上)

  在亚当·斯密那里,在考察资本本身的生产过程时,这种“无(P243)限多样化的形式”被归结为单纯的形式变换,这就正确得多:

  固定资本“只要它继续保持同样的形式”,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以一定的物质存在留在生产过程中,就有利于自己的主人。相反,流动资本“总是以一定的形式〈作为产品〉离开自己的主人,然后以另一种形式〈作为生产条件〉流回,并且只有通过这样的流通和连续的交换,才能带来利润”。(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02年巴黎版第2卷第197—198页)

  斯密在这里没有谈流动资本所表现的“无限多样化的形式”。从物质方面来看,“固定资本”同样也采取“无限多样化的形式”。斯密谈的是流动资本作为使用价值所经历的形态变化,因此,这种“无限多样化的形式”被归结为不同流通阶段的质的区别。就一定的生产过程来看,流动资本总是以同一原材料形式和用于支付工资的货币形式流回。在过程结束时,它的物质存在同它在过程开始时是一样的。而《经济学家》自己在另一个地方又把“无限多样化的形式”归结为流通过程中概念上确定的形式变换:

  “商品完全是在它被生产出来的那种形式下消费的〈即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和退出流通〉,并且以新的形式〈作为原料和工资〉回到生产者手里,准备去重复类似的活动〈确切地说,同样的活动〉”。(《经济学家》1847年11月6日第1271页)

  斯密也明确地说,固定资本“不需要流通。”(《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2篇第198页)

  固定资本的价值被固定在一定的使用价值上;而流动资本的价值则采取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的形式,同样,它也可以采取不属于任何特定的使用价值的形式(货币形式),并且不断地抛弃这些形式;因此经常发生物质变换和形式变换。

  “流动资本给他〈企业主〉提供材料和工人工资,并使产业开动起来。”(亚(P244)·斯密,同上,第226页)

  “一切固定资本最初都来自某种流动资本,并且需要靠流动资本来不断维持。”(同上,第207页)

  “由于经常要从中抽出很大一部分流动资本投到其他两种社会总基金中去,所以这个资本也需要经常得到补充,否则,它很快就不复存在了。这种补充得自三个主要来源:土地产品、矿山产品和渔业产品。”(同上,第208页)

  {我们已经说明了《经济学家》提出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一种差别:

  “任何产品,凡是它的全部生产费用是从国家的日常收入中补偿给生产者的,就是流动资本;任何产品,凡是对它的使用只是按年付款的,就是固定资本。”“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完全依靠国家的日常收入。”(《经济学家》1847年11月6日第219期第1271页)

  我们已经看到,在流动资本所决定的时间内,只有一部分固定资本流回,这种时间是流动资本周转的单位,因为这种时间是大部分食品和原料再生产的自然单位,正象它是而且因为它是地球生命过程(宇宙过程)的自然时期一样。这种单位就是年,它的通常计算方法和它的自然量略有出入,但出入不大。固定资本的周转时间包括一个由若干年组成的周期:固定资本的物质存在越是符合它的概念,它的物质存在方式越是适当,情况就越是如此。

  因为流动资本首先全部交换成货币,然后又交换成自己的各个要素,所以它的前提是:生产出来的对等价值等于它的全部价值(包括剩余价值)。不能说流动资本全部进入或可以全部进入[个人]消费,因为它还须部分地重新充当固定资本的原料或要素,总之,它本身必须重新充当生产即对应生产的要素。被资本作为产品,作为生产过程的结果排出的使用价值,一部分变成[个人]消费品,因而完全退出资本流通;另一部分则作为生产条件加入另一资(P245)本。这种情况是包含在资本流通本身中的,因为在流通的前一半,资本作为商品,即作为使用价值离开自身,从而就处于这一形式中的它自身来说,它作为使用价值,作为消费品离开它自身的流通;在它的流通的后一半,资本则作为货币同作为生产条件的商品相交换。资本作为流通着的使用价值本身,既把自己的物质存在设定为消费品,又设定为新的生产要素,或者更确切些说,设定为再生产的要素。不过在这两种场合下,它的对等价值必须完全存在,也就是说,它在一年之内必须全部被生产出来。例如,加工工业一年中能够同农产品交换的全部产品,取决于这一年中从这一次秋收到另一次秋收所生产出来的原料的数量。我们这里谈的是这个资本,即正在生成的资本,所以除它以外,我们还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因为对我们说来,还不存在许多资本,——我们所有的,只不过是资本本身和简单流通,资本在货币和商品这双重形式上把价值从这种简单流通中吸进自身,又在货币和商品这双重形式上把价值投入这种简单流通。

  当一个在资本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的工业民族,例如英国,同中国人进行交换,并且以货币或商品形式从中国人的生产过程中吸收价值时,或者更确切些说,当英国把中国人纳入了自己资本流通的范围时,那人们立刻就可以看出,中国人无须为此而作为资本家来进行生产。即使在同一个社会内部,例如在英国国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是在某一些生产部门中很发达,而在另一些部门中,例如在农业中,则是资本以前的生产方式或多[Ⅶ—11]或少地占统治地位。

  然而,(1)资本的必然趋势是在一切地方使生产方式服从自己,使它们受资本的统治。在一定的民族社会内部,从资本把任何(P246)劳动都变为雇佣劳动这一点上已经可以看到,这种情况是必然的;(2)在国外市场方面,资本通过国际竞争来强行传播自己的生产方式。竞争一般说来是资本贯彻自己的生产方式的手段。

  无论如何,下面的情况是很清楚的:完全不管处在连续不断交换的双方位置上的并且每次都具有相反规定的是谁,是另一个资本还是作为另一个资本出现的同一个资本,反正在我们考察这一双重运动之前,这两种规定已经从资本本身的循环中产生了。在[流通的]第一阶段,资本作为使用价值,作为商品退出资本的运动,并和货币相交换。退出资本流通的商品已经不再是作为长久价值的要素,不再是作为价值存在的那种商品了。就是说,商品现在是作为使用价值,作为供消费的东西而存在了。资本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只是由于在通常的流通中,在它的对面有一个作为消费者的交换者,这个交换者把G转化为W,他从物质方面实现这一交换,从而作为消费者把使用价值当作使用价值来发生关系,只是由于这种情况,使用价值对资本来说才作为价值得到补偿。由此可见,资本创造消费品,但又以这种形式使它们离开自身,使它们退出自己的流通。从迄今为止阐述的规定中还没有得出另外的关系。

  作为商品退出资本流通的商品失掉它的价值职能,而作为使用价值执行与生产不同的消费职能。但是在流通的第二阶段,资本用货币换商品,资本向商品的转化本身现在表现为设定价值的要素,因为这种商品被吸收进资本的流通过程。如果说在[流通的]第一阶段,资本以消费为前提,那么在第二阶段,它以生产为前提,为生产而生产;因为商品形式的价值在这里是从外部被吸收进资本流通的,换句话说,这里,进行的是同第一阶段的过程相反的过程。(P247)作为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只能是作为资本生产过程的要素,作为这一过程的使用价值的商品。

  过程本身的二重化是这样表现的:在[流通的]第一阶段,资本a把自己的产品作为W同资本b的G相交换;在第二阶段,资本b把自己作为W同资本a的G相交换。或者,在第一阶段,资本b把自己作为G同资本a的W相交换,在第二阶段,资本a作为G同资本b的W相交换。换句话说,在两个流通阶段的每一个阶段上,资本都同时作为G和W而存在,但却表现为两种不同的资本,这两种资本总是处在资本流通过程的对立阶段上。在简单流通过程中,W—G或G—W的交换行为是直接重合的,或者是直接分开的。流通不仅是两种交换形式的连续,而且是这两种形式中的每一种同时分配在两个不同的方面。

  但是,我们这里还不是探讨许多资本的交换。这属于竞争的学说,或者也可以说属于多数资本流通(信贷)的学说。我们这里所涉及的,一方面是消费这一前提,即作为使用价值退出价值运动的商品这一前提,[另一方面是]为生产而生产这一前提,即被设定为使用价值的、处在资本流通之外而作为资本再生产条件的价值这一前提;这两方面,都是从考察资本流通的简单形式中产生出来的。

  有一点很清楚:由于整个流动资本在第一阶段作为W同G相交换,在第二阶段又作为G同W相交换,因此,如果我们把年看作资本演进的时间单位,它的转化就要受到下列情况的限制,即不仅原料等等必须在一年之中再生产出来(即必须生产出资本作为货币与之相交换的那些商品,必须有与资本相适应的同时进行的生产),而且为了消费作为使用价值被排出来的资本的产品,必须不断地创造出年收入来(G中用来同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相交换(P248)的那一部分)。作为这种收入——因为这里尚未考察进一步发展的关系——而存在的只能是资本家本身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至于资本和收入之间的交换,即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的另一种形式,还不属于这里要考察的范围。

  另一方面,既然固定资本进入交换的,只限于它作为价值进入流动资本的部分,也就是说,既然它的价值在一年之内只能部分地得到实现,那么它也只要求有部分的对等价值,因而,它也只要求在一年中部分地生产出这一对等价值。固定资本仅仅按其磨损的比例得到支付。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而且从固定资本造成的工业周期的差别中早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就是固定资本要求在往后的年份里生产继续进行,并且为了有助于得到大量收入,它还预期占有作为对等价值的未来劳动。因此,预期得到未来劳动的果实,这决不是国债等等的后果,一句话,决不是信用制度的发明。它的根源在于固定资本的价值的特殊实现方式,周转方式,再生产方式。}

  因为我们这里所涉及的实质上是弄清纯粹的形式规定的问题,也就是说,不是要把一些毫不相干的东西夹杂进来,所以以上所述已经清楚表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带来的收入的不同形式,——以及对收入的考察本身,——还完全不属于这里研究的范围。这里只是研究它们流回的不同方式,以及它们影响资本总周转,影响资本整个再生产运动的不同方式。但是附带的提示很重要,——它同时摒弃了经济学家们在考察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简单区别时本来不需要谈的那一大堆五花八门的看法,——因为它向我们表明,收入等等的区别是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再生产形式的区别为基础的。这里谈的还仅仅是价值的简单回流问题。至(P249)于价值的这种回流是怎样变成收入的回流的,而后者又是怎样变成收入规定上的区别的,这只有在以后才能加以说明。

  ***

  我们还没有谈到固定资本的保养费。这有一部分是固定资本为发挥作用而消费的辅助材料。这些辅助材料属于第一种意义上的固定资本,我们就是在这种意义上考察了生产过程内部的固定资本。这些辅助材料是流动资本;它们同样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只有当它们在生产过程内部被消费时,它们才能成为固定资本,但是它们不象本来意义上的固定资本那样,具有纯粹由其存在形式所决定的物质内容。这种保养费的第二部分是修理方面所必需的劳动。

  ***

  [Ⅶ—12]按照亚当·斯密的定义,一切固定资本最初都来自某种流动资本,并且需要靠流动资本来不断维持:

  “一切固定资本最初都来自某种流动资本,并且需要靠流动资本来不断维持。一切固定资本没有流动资本的帮助,都不能提供收入。”(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1823年巴黎版第1卷第246页)[注:见本册第156—157、244—245页。——编者注]

  施托尔希对于收入——这一规定还不属于这里的考察范围——的看法,那是清楚的:固定资本只有当它作为使用价值,作为固定资本一部分一部分地消失并作为价值加入流动资本时,才能作为价值流回。因此,如果仅仅考察它的价值,那么它只能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流回。而作为使用价值,它是根本不流通的。

  其次,因为固定资本本身只有对生产才有使用价值,所以它作为供个人使用的,供消费的价值也只能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流回。土(P250)地改良可以通过化学的方式直接进入再生产过程,从而直接变成使用价值。但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以它作为固定资本存在的形式被消费的。资本只有在它进入流通和退出流通的那一形式上才能提供收入,因为在不以流通为媒介的直接使用价值形式上产生收入,是违反资本的本性的。因此,既然固定资本只有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才作为价值流回,那么它也只能以这种形式提供收入。收入无非是用于直接消费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因此它的回流取决于价值本身的回流方式。由此产生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提供收入的不同形式。同样,由于固定资本作为固定资本从来不以使用价值的形式进入流通,也从来不以使用价值的形式退出价值增殖过程,所以它从来不用于直接消费。

  至于斯密,现在我们更加明白他的观点了,因为他说[注:见本册第244—245页。——编者注],流动资本必须每年补偿和不断更新,其办法是人们不断从海洋、土地和矿山取得它。可见,他这里的流动资本纯粹是从物质方面来说的,它是人们辛辛苦苦捕捞、挖掘和收割得来的;它是一些可动的原始产品,它们同土地脱离关系,被分割开来,从而成为可动的,或者象鱼类等等以其现成的个体形式从它们的天然环境中分离出来。

  其次,纯粹从物质方面来看,只要斯密是以资本的生产为前提,而不是转到开天辟地的那个时代,那么毫无疑义的是,任何流动资本最初同样是来自固定资本的。没有网不能捕鱼,没有犁不能耕地,没有铁锤等等不能开矿。哪怕人仅仅把石头当锤子等等来使用,那么这块石头当然不是流动资本,而且根本不是资本,而是劳动资料。一旦人类必须进行生产,他就决心把一部分存在于自然界(P251)的物体直接当作劳动资料使用,并且象黑格尔正确指出的(注54),不经过进一步的媒介过程就使它们受自己的活动支配。

  一切资本,不管是流动资本还是固定资本,都来源于对他人劳动的占有,不仅起初是这样,而且经常不断地是这样。但是正象我们看到的,这一过程要以不断的小流通,即工资同劳动能力或生活资料的交换为前提。资本的生产过程的前提是,一切资本都只是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流回;因此,固定资本只能通过一部分流动资本固定下来而得到更新;因此,为了生产固定资本,必须使用一部分已经创造出来的原料和消费一部分劳动(因此也有一部分生活资料同活劳动相交换)。例如,在农业中,有一部分产品被建造水渠的劳动所消费,或者有一部分谷物被用去交换鸟粪,交换化学物质等等,这些东西施在土地上,但实际上它们只有纳入化学过程才有使用价值。

  一部分流动资本只是对于再生产固定资本才有使用价值,而且只是为了固定资本而生产出来的(哪怕这一生产仅仅归结为流动资本的位置变动所花费的时间)。但是,固定资本本身只有在它成为流动资本的价值组成部分,从而它的各种要素通过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而被再生产出来的时候,才能作为资本得到更新。正象流动资本是生产固定资本的前提一样,固定资本也是生产流动资本的前提。换句话说,固定资本的再生产要求:(1)它的价值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流回,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再同它的各种生产条件相交换;(2)一部分活劳动和原材料要用来生产直接的或间接的生产工具,而不是去生产可供交换的产品。流动资本完全和劳动一样,以其使用价值加入固定资本,而固定资本则以其价值加入流动资本,并且作为运动(在它直接是机器装置的地方)或者作为静态(P252)的运动,作为形式,加入使用价值。(P253)

  注释:

  [53]拜比吉《论机器和工厂的节约》1833年巴黎版第375—376页。——第235页。

  [54]马克思指的大概是摘自黑格尔《小逻辑》第209节补充中的那些话,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第1卷第5章注释2中引用过这些话。马克思使用的是1840年的版本(黑格尔《哲学全书缩写本》,第1部《逻辑》,《黑格尔全集》1840年柏林版第6卷第382页)。——第252页。

 

责任编辑:彭秋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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