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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竞争 [剩余价值、生产时间、流通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
2013年04月24日 14:53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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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我们已经把资本划分为不变的价值和可变的价值;如果在生产阶段内,即在资本的直接价值增殖过程中考察资本,这种划分始终是正确的。资本本身作为预先存在的价值,会怎样依照(P157)其再生产费用的提高或降低,或者由于利润的降低等等而改变其价值,这显然只是属于把资本作为现实资本,作为多数资本的相互作用来考察的那一篇要谈的问题,而不应该在目前考察资本的一般概念时来谈。

  {因为竞争从历史上看在一国内部表现为把行会强制、国家调节和国内关税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取消,在世界市场上表现为把闭关自守、禁止性关税或保护关税废除,总之,从历史上看它表现为对资本以前各生产阶段所固有的种种界限和限制加以否定;因为竞争在历史上曾被重农学派完全正确地称为自由放任并且[Ⅵ—30]加以提倡,所以,对竞争也就只是从它的这种单纯否定方面,单纯历史方面来考察的,而另一方面,又得出一种更荒谬的看法,就是把竞争看成是摆脱了束缚的、仅仅受自身利益制约的个人之间的冲突,看成是自由的个人之间的相互排斥和吸引,从而看成是自由的个性在生产和交换领域内的绝对存在形式。再没有比这种看法更错误的了。

  如果说自由竞争消除了以往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限制,那么,首先应当看到,对竞争来说是限制的那些东西,对以往的生产方式来说却是它们自然地发展和运动的内在界限。只有在生产力和交往关系发展到足以使资本本身能够开始作为调节生产的原则而出现以后,这些界限才成为限制。资本所打碎的界限,就是对资本的运动、发展和实现的限制。在这里,资本决不是摧毁一切界限和一切限制,而只是摧毁同它不相适应的、对它来说成为限制的那些界限。资本在它自己的界限内——尽管这些界限从更高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对生产的限制,会由于资本本身的历史发展而变成这种限制——感到自由,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只受自身的限制,只受(P158)它自己的生活条件的限制。正如行会工业在它的繁荣时期在行会组织中完全找到了它所需要的自由,即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一样。行会工业正是从它自身中产生出这些生产关系并使它们作为自己的内在条件发展起来的,因而根本不是把它们当作外在的、束缚性的限制。资本通过自由竞争对行会制度等等所作的否定这个历史方面只不过意味着,足够强大的资本借助于对它最适当的交往方式,摧毁了束缚和妨碍它的最适当运动的那些历史限制。

  但是,竞争决不仅仅具有这样的历史意义,或者仅仅是这样的否定方面。自由竞争是资本同作为另一个资本的它自身的关系,即资本作为资本的现实行为。只有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资本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在资本发展的最初历史阶段上仅仅表现为一些倾向——才确立为规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才以它的最适当的形式确立起来。因为自由竞争就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就是资本的条件和资本这一不断再生产着这些条件的过程的自由发展。

  在自由竞争情况下,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只要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还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所必需的、因而是最适当的形式,在纯粹资本条件范围内的个人的运动,就表现为个人的自由,然而,人们又通过不断回顾被自由竞争所摧毁的那些限制来把这种自由教条地宣扬为自由。自由竞争是资本的现实发展。它使符合资本本性,符合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符合资本概念的东西,表现为单个资本的外在必然性。各资本在竞争中相互之间施加的、以及资本对劳动等等施加的那种相互强制(工人之间的竞争仅仅是各资本竞争的另一种形式),就是作为资本的财富得到的自由的同时也是现实的发展。这是如此符合实际情况,以致最深刻的经(P159)济思想家们,例如李嘉图,都以自由竞争的绝对统治作为前提,以便有可能研究和表述资本的那些最适当的规律,这些规律同时表现为统治着资本的极为重要的倾向。

  但是,自由竞争是资本生产过程的最适当形式。自由竞争越发展,资本运动的形式就表现得越纯粹。例如,李嘉图以自由竞争的绝对统治为前提,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承认了资本的历史性和自由竞争的局限性,而自由竞争恰恰只不过是各资本的自由运动,也就是说,是资本在下述条件下的运动,这些条件不属于已解体的先前任何阶段,而是资本本身的条件。资本的统治是自由竞争的前提,就象罗马的皇帝专制政体是自由的罗马“私法”的前提一样。

  只要资本的力量还薄弱,它本身就还要在以往的或随着资本的出现而正在消逝的生产方式中寻求拐杖。而一旦资本感到自己强大起来,它就抛开这种拐杖,按它自己的规律运动。当资本开始感到并且意识到自身成为发展的限制时,它就在这样一些形式中寻找避难所,这些形式虽然看来使资本的统治完成,同时由于束缚自由竞争却预告了资本的解体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解体。包含在资本本性里面的东西,只有通过竞争才作为外在的必然性现实地暴露出来,而竞争无非是许多资本把资本的内在规定互相强加给对方并强加给自己。因此,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经济范畴,即使是最初步的范畴——例如价值规定——要成为实际的东西,都不能不通过自由竞争,也就是说,不能不通过资本的实际过程,这种过程表现为各资本以及其他一切由资本决定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相互作用。

  另一方面,由此也产生一种荒谬的看法,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P160)类自由的终极发展,认为否定自由竞争就等于否定个人自由,等于否定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生产。但这不过是在有局限性的基础上,即在资本统治的基础上的自由发展。因此,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

  揭示什么是自由竞争,这是对于中产阶级先知们赞美自由竞争或对于社会主义者们诅咒自由竞争所作的唯一合理的回答。如果说,在自由竞争的范围内,个人通过单纯追求他们的私人利益而实现公共的利益,或更确切些说,实现普遍的利益,那么,这只是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他们相互压榨,因而他们的相互冲突本身也只不过是这种相互作用所依据的条件的再创造。不过,一旦把竞争看作自由个性的所谓绝对形式这种幻想消失了,那么这种情况就证明,竞争的条件,即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已经被人们当作限制而感觉到和考虑到了,因而这些条件已经成为而且越来越成为这样的限制了。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这无非是说中产阶级的统治就是世界历史的终结——对前天的暴发户们来说这当然是一个愉快的想法。}

  ***

  [Ⅵ—31]在进一步评论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各种观点以前,我们用一点时间回过来谈谈前面已经阐述过的问题。

  我们暂时假定,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是一致的。至于生产阶段内由于工艺过程的原因造成中断的情况,我们留待将来去考察。

  假定某资本的生产阶段为60个工作日,其中40个为必要劳(P161)动时间。这样,按照先前阐述过的规律,剩余价值或资本新创造的价值,即占有的他人劳动时间,等于60-40=20。我们用S代表这个剩余价值(=20),用P代表生产阶段,或在生产阶段中使用的劳动时间。在一个时期——我们用Z代表这个时期——例如360天中创造出来的总[剩余]价值,决不可能大于360天内所包含的生产阶段的次数[再乘以一个生产阶段中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量]。S的最大系数,即资本在既定前提下所能创造的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等于在360天中反复创造S的次数。这种反复的极限,即资本的再生产的界限,或者象现在更确切地说的,资本生产过程的再生产的界限,决定于生产期间与生产期间应在其中重复的那个总期间之比。假如总期间为360天,而生产持续60天,那就是360/60,或z/p,即6,这一系数表示Z中包含若干p,或资本再生产过程按照它本身的内在界限在360天中能够重复的次数。

  不言而喻,创造S即产生剩余价值的最大限额,是由既定时期内所包含的能生产出S的过程的次数决定的。z/p即表现这个关系。z/p的商或q,就是S在360天这段时间内即在Z中的最大系数。sz/p或Sq,就是[在时间Z中创造的]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如果z/p=q,那么Z=pq;就是说Z的整个时期全是生产时间。生产阶段p重复的次数,就是Z中包含的p的次数。资本在一定时间内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量,就会等于资本在一个生产阶段中所占有的剩余劳动,乘以这段时间内包含的这种生产阶段的次数。

  这样,在上例中,剩余价值总量等于20×360/60=20×6=120日。q即z/p,表示资本的周转次数;但由于Z=pq,所以p=z/q;换句话说,一个生产阶段的持续时间等于总时间除以周转次数。(P162)资本的一个生产阶段也就等于资本的一次周转。周转时间和生产时间完全相同;因此,周转次数仅仅决定于一个生产阶段同总时间之比。

  然而在这种前提下,流通时间被假定等于零。可是流通时间是一定的量,决不可能等于零。我们现在假定,每60天的生产时间或60个生产日,要摊到30个流通日;我们用c代表摊到p上的流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资本的一次周转,也就是资本在它能够重复价值增殖过程——创造剩余价值——之前所需的总时间,等于30+60=90天(=p+c)。(1U(周转)=p+c。)

  一次90天的周转,在360天中只能够重复360/90次,即4次。这样,剩余价值20也只能够被创造4次;20×4=80。资本在60天中生产出20个剩余日;但它不得不流通30天,就是说,在这30天中,它不能够创造丝毫剩余劳动,丝毫剩余价值。对于资本来说,这就等于它在90天里只创造了20天剩余价值(从结果来看)。在上例中,周转次数决定于z/p,现在它却决定于z/p+c或z/U。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本来是SZ/p;现在实际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却是可见,周转次数等于总时间除以生产时间与流通时间之和,而总[剩余]价值等于S乘以周转次数。然而,对我们来说,要表现剩余价值、生产时间、流通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公式还是不够的。

  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创造,包含在公式SZ/p中;而受流通时间限制的这个最大限额等于

  如果从第一个量减去第二个量,就会是:(P163)

  这样,我们就得出一个差额,或S′——我们可用S′代表在第二种场合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便表现于下列公式中:在详细解释这个公式以前,我们还要提出其他的公式。

  如果我们用q′代表Z/p+c的商,那么q′就表示Z中所包含的U的次数即(p+c)的次数,即周转次数。Z/p+c=q′,所以Z=pq′+cq′。在这种情况下,pq′表示[一年中的]总生产时间,而cq′表示[一年中的]总流通时间。

  我们用C代表总流通时间(即cq′=C)。(Z(360)=4×60(240)+4×30(120)。)按照假定,q′=4。C=cq′=4c;4这个数等于周转次数。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创造是SZ/p;然而在那个场合,Z被假定等于生产时间。可是现在实际的生产时间是Z-cq′,这也是从上列的等式中得出的。Z=pq′(总生产时间)+cq′(总流通时间或C)。因而Z-G=pq′。因而S×Z-C/p便是[受流通时间限制的]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创造。因为生产时间不是360天,而是360-cq′,即360-4×30,或240天。因而,总剩

  那么,这一公式表示的意思是:[剩余]价值等于最大限额的(P164)[剩余]价值,即等于仅仅由生产时间和总时间之比所决定的[剩余]价值,减去表示这个最大限额应分摊到的流通时间的数。c/c+p=c/U表示流通时间与资本一次周转之比。如果分子分母各乘以q′,那么cq′/(c+p)q′=C/Z。C/Z+p=30/30+60=1/3;它表示流通时间与总时间之比,因为360/3=120。在[流通时间]C中包含的一次周转(c+p)为,或1/3或(c/Z),而[最大限额的剩余价值所减少的]量便等于这个最大限额本身乘以c中即分摊到一次周转上的流通时间中包含的一次周转的倍数,或除以c+p中包含的c之倍数,或Z中包含的C之倍数。

  如果c等于零,那么s′便等于SZ/p,因而是最大限额。S′将依照c增加的程度而减少,同c成反比,因为随着c的增加,因数c/c+p按同一程度增加,需要从最大限额[剩余]价值量中减去的那个量,即SZ/p×c/c+p,或SZ/p×c/U,亦按同一程度增加。

  这样,我们就得出三个公式:



  最大限额[剩余]价值同实际[剩余]价值之比,等于既定总时期同这个时期减总流通时间之比。

  或者 Sq:S′=(pq′+cq′):{(pq′+cq′)-cq′}

  =p+c/p。(P165)

  关于公式(3)。

  于是,总剩余价值等于在一个生产阶段中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乘以这样一个系数,该系数等于总时间与生产时间之比减去这个比例乘以流通时间在资本一次周转时间中所占的份额。

  而这就是第一个公式。可见,公式(3)简化为公式(1):总剩余价值等于一个生产阶段的剩余价值乘以总时间再除以周转时间;或总剩余价值等于一个生产阶段的剩余价值乘以总时间与一次周转中生产时间与流通时间这两者的和之比。

  公式(2):总[剩余]价值等于[一个生产阶段的]剩余价值乘以总时间减总流通时间,再除以一个生产阶段的持续时间。

  ***

  (在竞争中,基本规律的展开是与关于价值和剩余价值所提出的规律不同的,它归结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出来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只有这样,单个资本才被实际地置于资本一般的条件下,虽然会出现原有规律似乎已被推翻的假象。但是,只有这样,必要劳动时间由资本本身的运动所决定这件事,才被确立起来。这是竞争的基本规律。需求、供给、价格(生产费用)是进一步的形式规定;价格作为市场价格,或一般价格。然后是一般利润率的确立。然后,由于市场价格的关系,资本分配在不同的部门。生产费用的降低等等。总之在这里,一切规定(P166)同它们在资本一般中的情形相比,都显得是颠倒过来了。在那里价格决定于劳动,在这里劳动决定于价格,等等,等等。

  各单个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恰恰导致它们必须作为资本来行事;各单个资本的表面的独立作用,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无规则的冲突,恰恰是它们的一般规律的确立。市场在这里还具有另外的意义。恰恰是各资本作为单个资本而相互作用,才使它们作为一般资本而确立起来,并使各单个资本的表面独立性和独立存在被扬弃。这种扬弃在更大的程度上表现在信用中。这种扬弃的最高形式,同时也就是资本在它的最适当形式中的最终确立,就是股份资本。)

  (需求,供给,价格,生产费用,利润和利息这两者的对立,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消费和生产之间的种种相互关系。)(P167)

 

责任编辑:彭秋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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