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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到我们的本题上来。
资本所经历的、构成资本一次周转的那些阶段,从概念上说是从货币转化为生产条件开始的。不过现在,我们不是从正在生成的资本出发,而是从已经生成的资本出发,所以它所经历的是以下几个阶段:
(1)剩余价值的创造,或直接的生产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是产品。(2)把产品运到市场。产品转化为商品。(3)(α)商品进入普通流通。商品流通。其结果是:商品转化为货币。这是普通流通的第一个环节。(β)货币再转化为生产条件:货币流通。在普通流通中,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总是由两个不同的主体分担。资本先作为商品来流通,然后作为货币来流通,或者相反。(4)生产过程的更新,这种更新在这里表现为原有资本的再生产和剩余[Ⅵ—20]资本的生产过程。(P121)
流通费用归结为运动费用,归结为运送产品到市场的费用,归结为使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其实这一切费用都归结为种种计算活动和这些活动所需要的时间(这些活动奠定了特殊的、技术性的货币业务的基础)。(是否应该把这些费用看作剩余价值的扣除,以后就会知道。)
在考察这种运动时,我们发现,以交换活动为媒介的资本流通,一方面是为了把产品投入一般流通,并从这一流通中取回货币形式的等价物。至于这样脱离资本流通而落入普通流通的产品,其结果如何,在这里和我们没有关系。另一方面,资本从它的流通过程出来时又抛掉它的货币形式(部分地抛掉,工资除外),或者说,在资本以货币形式实现了作为价值的自身,并同时在自己身上表现了资本价值增殖的尺度以后,资本现在以货币形式运动,以仅仅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形式运动,从而,从一般流通中吸取生产所必需的商品(生产条件)。作为商品,资本脱离其本身的流通而进入一般流通;作为商品,资本又逃出一般流通,而把这种流通纳入自身之中,纳入本身的运动之中,以便流入生产过程。于是资本流通便和一般流通保持某种关系,资本本身的流通成为一般流通的一个环节,而一般流通本身又表现为由资本所设定。这以后再来考察。
资本的总生产过程既包括本来意义上的生产过程,也包括本来意义上的流通过程。它们形成资本运动的两大部分,而资本运动表现为这两个过程的总体。一方面是劳动时间,另一方面是流通时间。整个运动表现为劳动时间和流通时间的统一,表现为生产和流通的统一。这种统一本身便是运动,便是过程。资本表现为生产和流通的这种处于过程中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体,既可以看成是资本(P122)生产过程的整体,又可以看成是资本一次周转、一次复归于其自身的运动的一定期间。
但是,对于资本来说,流通时间作为与劳动时间并列的条件,只不过是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所具有的最适当的、最后的形式。流通费用就是分工和交换的费用,这样的费用,在任何一种先于资本的、发展程度较低的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形式下都是必然会有的。
资本作为主体,作为凌驾于这一运动各个阶段之上的、在运动中自行保存和自行增殖的那种价值,作为在循环中(在螺旋形式中即不断扩大的圆圈中)发生的这些转化的主体,它是流动资本。所以流动资本最初并不是一种特殊的资本形式,相反,它就是处在它的一个进一步发展了的规定中的、作为上述运动的主体的资本本身,而上述运动就是资本本身表现为它自己的价值增殖过程。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每个资本也是流动资本。
在简单流通中,流通本身表现为主体。一个商品从流通中被抛出,另一个商品进入流通。但是同一个商品在流通中只是转瞬即逝的东西。货币本身,只要不再是流通手段而变成独立的价值,它就离开流通。但资本却成为流通的主体,流通则成为资本自身的生活过程。
但是,如果说这样一来,资本作为流通的整体,是流动资本,是由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的过渡,那么资本在每个阶段上,就是处在一种规定性上,表现为被束缚在特殊形态中的东西,这种特殊形态是对作为整个运动主体的资本的否定。所以资本在每个阶段上,都是对作为各种转化的主体的它自身的否定。非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本来意义的被固定起来的资本,它固定在各种规定性中的某(P123)一种规定性上,固定在它必须通过的各个阶段中的某一阶段上。当资本停留在这些阶段中的某一个阶段上时,——这个阶段本身不表现为流动状态的过渡,而且每个阶段都有其持续时间,——那么,资本就不是流动的,而是固定的。
当资本停留在生产过程中的时候,它是不能流通的,是潜在地丧失价值的。当资本停留在流通中的时候,它是不能生产的,不创造剩余价值,不是作为资本处在过程中。当资本不能投入市场的时候,它便作为产品固定起来;当资本必须停留在市场上的时候,它便作为商品固定起来。当资本不能和生产条件交换的时候,它便作为货币固定起来。最后,在生产条件停留在自己作为条件的形式上而不进入生产过程的时候,资本就又固定起来,并且丧失价值。资本作为通过一切阶段的主体,作为流通和生产的运动着的统一体,作为处在过程中的统一体,它是流动资本;资本作为束缚在每个这样阶段上的它自身,作为具有自身差别的资本,是固定资本,被束缚的资本。作为流动着的资本,它把自身固定起来,而作为固定起来的资本,它在流动。
因此,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首先表现为资本的形式规定,即要看资本是表现为过程的统一体,还是表现为过程的特定环节。闲置资本或没有利用的资本这个概念,只能指资本闲置在这些规定中的一种规定上,而资本的条件就是:它的一部分总是闲置的。这表现在:国民资本的一部分总是停滞在资本必须通过的各个阶段中的一个阶段上。货币构成国民资本的一个特殊部分,但它总是处在流通手段的形式中,就是说,从来不通过其他阶段,因此,亚·斯密把它看成是固定资本的一种虚假形式。货币形式的资本作为从流通中抽出的价值,同样会闲置起来,固定起来。在危机中(P124)——在恐慌时刻过后——在工业萧条期间,货币固定在银行家、证券经纪人等等的手里,就象鹿渴求清水一样(注40),货币也渴求活动的地盘,以便能作为资本来增殖。
流动和固定这样的规定,首先不外是资本本身处在这两个规定上,一次是作为过程的统一体,另一次是作为过程的特殊阶段,不外是资本本身不同于作为统一体的自身,——这不是资本的两个特殊种类,不是两个特殊种类的资本,而是同一资本的不同形式规定,——这种情况,在政治经济学中引起了许多混乱。如果抓住某个物质产品的一个方面,根据这个方面就认为它是流动资本,那么指出它的相反方面也是很容易的。反过来也是一样。资本作为流通和生产的统一,同时也是流通和生产的差别,而且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差别。资本在这两个要素的每一个要素中所具有的形式都与另一个要素漠不相关。就个别资本来说,从一个要素过渡到另一个要素,是偶然的,取决于外在的、不可控制的情况。因此同一资本总是出现在两种规定中,这表现在:一部分资本出现在一种规定中,[Ⅵ—21]另一部分资本出现在另一种规定中。一部分是固定的,另一部分是流动的。这里所谓流动的,并不是说似乎它处在不同于生产阶段的本来意义上的流通阶段上,而是说它所处的阶段,是流动的阶段,是朝着另一个阶段转移的、处于过程中的阶段。资本在任何一个这样的阶段上都不是滞留不动的,因而它的总过程不会受到阻碍。
例如,工业家用在生产上的只是他拥有的一部分资本(不管是借入的资本还是自有的资本,在这里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考察的是总资本,这对经济过程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另一部分资本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从流通中返回来。于是,在生产中,处在过程中(P125)的那部分资本是流动的,而处在流通中的那部分资本是固定的。这样一来,资本的总生产率便受到限制;资本的再生产部分受到限制,因而投入市场的那部分也受到限制。
商人的情况也是一样。他的一部分资本以商品储备的形式固定着,另一部分则处在流通中。虽然象在工业家那里一样,资本有时这一部分有时另一部分处在上述规定中,但他的总资本总是存在于两个规定中。
另一方面,因为从价值增殖过程的性质本身所产生的这个限度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情况变化的,并且资本能够或多或少地接近其作为流动资本这个最适当的规定,因为资本分为上述两个规定——从而价值增殖过程同时表现为价值丧失过程——是和资本最大限度增殖价值的趋势相矛盾的,所以资本就想方设法来缩短固定状态的阶段。此外,资本不是同时并存于这两个规定中,这两个规定是相互交替的。在一个时期,过程表现为全是流动的,这是资本最大限度的价值增殖时期;另一个时期,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反作用,在这个时期内,另一个要素更加强制地表现出来,这是资本最大限度的丧失价值和生产过程停滞的时期。两个规定并列出现的那些时刻,不过是这些强制过渡和周转之间的中间时期。
把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这两个规定理解为资本一般的形式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否则就无法理解资产阶级经济的许多现象,如与资本的一次周转时间有本质区别的经济周期的各时期;新的需求的影响;甚至新生产金银的国家对一般生产的影响。谈论澳大利亚金矿或新发现的市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刺激,是没有用的。如果不是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决不能全部被使用,即总要有一部分资本固定起来,丧失价值,不生产,那么,任何刺激都不能驱使(P126)它更多地生产。另一方面,经济学家们(甚至包括李嘉图在内)陷入了荒谬的矛盾之中,他们假定,资本始终是全部被使用的,因而他们仅仅用新资本的创造来解释生产的增大。这样的话,生产的任何增大都要以生产的先行增大或生产力的增长为前提。
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这些限制,还在大得多的程度上,是以前的那些已经以交换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所固有的。但是这些限制并不是生产本身的规律。一旦交换价值不再成为物质生产的限制,而物质生产的限制取决于物质生产对于个人的完整发展的关系,那么,这全部历史及其痉挛和痛苦也就终止了。上面我们已经看到,货币扬弃物物交换的限制,只是由于它使这些限制普遍化,就是说,使买和卖完全分离[注:见本卷上册第95—97页。——编者注];下面我们将看到,信用扬弃资本价值增殖的这些限制,也只是由于它使这些限制具有最普遍的形式,把生产过剩时期和生产不足时期确立为两个时期。(P127)
注释:
[40]圣经《诗篇》第42篇第2节。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159页。——第125页。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