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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流通时间,即作为商品资本的资本在市场上完成其形态变化的那种时间以外,资本要求一定的时间来转化为商品资本;换(P332)句话说,为了实现这种转化,资本要在生产过程中,在直接生产领域中停留一段时间。显然,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等于资本为重新开始再生产过程,G-W-G或P-Ck-P,为更新生产过程所必需的总时间。这就是资本从某一形式的出发点(无论是G、W、P还是W′)到同一形式的复归点所走的道路的那段总时间。由资本的生产时间和它的流通时间之和来计量生产和再生产之间的周期,换句话说,这样来计量生产周期性的资本整个再生产过程,被称为资本周转。可见,资本周转就是作为周期性的过程来规定的资本再生产过程。
资本的生产时间,对于所有资本来说,无论如何与资本所购买的劳动力的劳动时间不一致。撇开生产过程的偶然被破坏或通常的中断(例如休息日)不谈,在所有生产领域中,劳动时间并不是连续的,或者说,劳动时间不是在同样范围内连续的。中断发生在如下场合:产品在制成之前或基本上制成之后,必须经受自然过程的作用,以致人的劳动只在很小程度上参加进来或根本不参加进来。例如,在农业中种子被播下以后;酿酒时的发酵过程;漂白、鞣皮时的化学过程等等。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在于,或者这种过程被缩短,或者按照物的性质不可能这样做的地方,如象在农业本身中,就把劳动或一部分劳动在整个生产期间按照可能性同时分配在所有的生产领域[注:《经济学家》。摩尔顿(关于农业)(注75)。],使得生产过程的不同部分在不同的时间内得到实现,这样,通过轮换的办法来作到连续性。
自然,由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来计量的周转周期,等于再生产时间,等于再生产开始和结束之间的时间,而不管我们是把G、(P333)W、P还是把W′看作出发点。在这里,较为合适的只是下面两个公式:G-W-G和P-Ck-P。但是,周转本身的相对大小也要求有另外的尺度。我们已经看到,在确定劳动时间时,充当时间自然尺度的是工作日。对于计算资本周转来说,这样的自然尺度是年,因为年是最重要的生活资料和农产品,即整个生产的物质基础的自然再生产时间,至少在温和的气候条件下,也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祖国是如此。这样,在谈到一年中重复若干次再生产周期的资本时,我们就说它一年完成几次周转;在谈到再生产周期延续一年以上的资本时,我们就说它几年又几分之几年周转一次,或它的某一部分一年周转一次[注:《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注76)。]。如果我们考察再生产形式P-Ck-P,或者说考察P(1)-W′-G(2)-W-P也一样,那我们就会看到一个特点,即[47]在资本的生产时间已定时,资本的周转速度取决于流通时间,在流通时间已定时,资本的周转速度取决于生产时间。
至于谈到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必须事先指出下列情况。流通时间受商品使用价值的限制,这种使用价值决定着商品的寿命。商品可能有较长或较短的最大限度流通时间(就是说,这里指的是商品在售出之前处在市场上,处在W-G阶段的时间,即作为商品执行职能的时间),这取决于商品保持自己作为使用价值的性质的时间如何,是长还是短,取决于商品腐坏的时间是快还是慢;商品要依然是使用价值,它们就必须或快或慢地进入消费。按照物的性质在生产出来以后必须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马上进行消费的那种商品,也就是说,W′必须迅速转化为G,以防止W′在丧失自己使用价值的同时也丧失自己的价值,那种商品的生产只有当直接市(P334)场,即临近产地的市场(它的半径可以由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而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延长)随着人口的聚集等等而变得足够大的时候,才能大规模地实现,才能真正从属于资本。(例如,如果一个独一无二的资本家垄断了全部供应等等,这个市场就可以达到相当大的规模。)然而,被极端例外的条件所证实的一般规律始终是,某种商品最大可能的流通时间——即产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的期间——越长,它就越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适于大规模的生产等等。
和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劳动过程的中断,其持续时间越是不规律,不正常,不断发生的和正常地插进来的自然过程越是不听命于事先进行的准确计算,而这种自然过程的作用又是有保证的,经常发生的,那么上述劳动过程的中断就越是会使商品不适于专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适于大规模的生产方式。这是例如烤面包业仍然被排除在真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外的原因之一。
生产可以是连续的,即一部分资本可以不间断地处在生产阶段上,而只要一定的生产阶段等于一定的生产周期,那就能够有这种生产周期的连续性,换句话说,有这种再生产周期的连续性,而其中没有劳动过程的连续性,没有生产过程中的连续性,或者说,没有这种情况: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必须包括劳动过程的连续性,或必须包括原有规模的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劳动过程完全可以被打断,或劳动的规模可以缩小,也就是说,在一个生产阶段可以使用和推动的劳动力数量大大少于另一个生产阶段。
只要生产时间不同于劳动时间,这就等于是劳动时间的间断,停止,中断。因为,如果劳动过程没有完全被打断,而只是使用的劳动量减少了,那么对于减少额来说,即对于被中断的一定量劳动来(P335)说,或对于一个阶段上和另一个阶段上劳动过程的规模之间的差别来说,这就是劳动时间的绝对间断。这样,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之间的差别,总是或者归结为(1)劳动过程的绝对间断,或者归结为(2)劳动过程规模[48]的缩小,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归结为劳动过程的中断,归结为劳动时间或大或小规模的缩短。
因此很明显,和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这种时间等于劳动时间+非劳动时间(在非劳动时间等于零时,不发生任何中断,这时生产时间等于劳动时间+0,即等于劳动时间,因此,两个范畴相重合,相一致),——也象资本的流通时间一样,不生产价值或剩余价值,这是包含在前提中的。如果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是一致的,那就不存在和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如果一部分生产时间变成独立的,从劳动时间分离出来,那么它就等于非劳动时间,等于这样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被生产的商品,从而一部分生产商品的生产资本,继续处在生产过程中,这样,这部分资本就不能离开生产过程,不能作为成品,作为现成的使用价值投到市场上去,也就是说,如果不对它追加人类劳动,如果它不经历劳动过程,它就不能作为商品投到市场上去。但是,既然价值无非是用这种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物化劳动,而剩余价值无非是这种物化劳动的无酬部分,那么,和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也象流通时间一样,不能创造价值或剩余价值。因此,这种生产时间的任何可能的缩短,也完全象流通时间的缩短一样,会使价值增殖过程增加。在这方面,必须把生产某种产品时生产时间的缩短同劳动时间的缩短区分开。后者意味着,使用一定的手段来使同一劳动时间物化在较大数量的产品上,或者花费较少的劳动时间来生产同样数量的产品。前一种情况下生产时间的缩短意味着,劳动时间中断的缩(P336)短,劳动过程中断的缩短,因而是资本在这段时期内所剥削的劳动量的增加。
对于这两者来说,对于流通时间和这种生产时间来说,共同之处是,它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因此,它们限制资本自行增殖的过程,对这个过程起着限制要素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这两者之间有重大的区别。要成为产品,要作为使用价值找到一定的用途,产品必须经过生产时间。例如,种子不埋在地里一些时间,不经受自然力的作用,就不能发芽生长;酒必须经过发酵过程,而且为要得到某种品质,它在以后必须存放起来等等。例如,新建的房子需要有一段时间使之干燥,这样才适于居住。
因此,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不同,是商品使用价值生产中的内在要素。生产过程延续着,但是作为自然过程延续着,人类劳动不再参加进来。相反,流通过程只同商品的交换价值形式有关。就流通过程是出售商品所必须的时间,是商品转化为货币所必须的时间来说,那么这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就流通过程也是G-W的行为来说,那么它也是形式的东西,因为:
(1)从W的角度来看,这个行为=W-G,
(2)但是,虽然这里发生的是实际的物质变换,而在最初的W′方面,则是现实的形态变化,也就是说,它转化为它的各生产条件,转化为生产过程的各因素,恰恰代表这些生产条件的商品W,也象G一样地存在着(或者说,只有当商品存在时,阶段才结束)。这是存在于不同形式上的商品价值的简单交换,一方面是作为货币,另一方面是作为商品。
[49]和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也象流通时间一样,在资本的“玄妙”性质方面,产生出同样的神秘性,返两者都是资本主义生(P337)产过程的必要的和内在的因素。这两者都对资本的自行增殖起作用,然而是否定地起作用,作为这种自行增殖的限制要素起作用。这些限制本身在表面上考察时表现为——既然一切限定即否定,因而,一切否定即限定——起肯定作用的因素;这样,资本就表现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独立的与剥削劳动无关的源泉。在考察生产时间时造成一种假象,仿佛这一源泉来自资本的各物质因素所固有的性质,来自例如作为种子等等的资本所固有的性质,来自资本作为物,作为自然过程加入生产过程所固有的性质;同样,在考察流通时间时,价值的创造看起来来自流通,来自交换过程本身,因而来自价值所发生的形式变化。(这种外观恰恰由于下述原因而变得更加强烈起来:在以形成一般利润率为前提的生产过程中,资本自行增殖的上述限制充当各个生产领域中的资本计算利润等等时的基础。)
如果由于发明、科学方法、化学的应用等等(例如,用化学漂白代替普通漂白),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增加了,即生产商品时劳动过程的中断被消除了,或至少缩短了,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周转时间(等于生产时间+流通时间)就会缩短[注:发生一个问题,第一章的这整个第三节是否应当单纯考察生产时间,就象第二节考察流通时间一样?是否应当这样来叙述:被称为《资本周转》的第Ⅱ章,包含关于资本流通的这种一定形式的全部内容,而同样被称为《资本流通》的第Ⅰ章,只限于分析资本的一般要素?这看来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应当选定(这里也象到处一样,说的是关于范畴的规定)的那些规定如下。
流通时间等于循环时间,或者确切些说,等于商品资本在市场上通过W-G-W过程,即形态变化所要求的时间。
生产时间等于这样一段时间,在其中一定量的资本处在生产过程中,以便转化为产品,而且是转化为供出售的产品,确切些说,是转化为成品并离开生产过程。
周转时间——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即一定量的资本为了完成生产过程,从而为了重复生产过程所必需的时间,它等于两个再生产过程之间的周期,等于生产过程的两次重复之间的周期。
虽然应当做出这种改变,但在这里已经能够事先(但不迟于把材料送出付排以前)对下述范围的资本周转作出一般分析,即这种分析还没有以研究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等等之间的差别为前提。],而在这段时(P338)间内产品的数量和价值就会增加。可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两种方式:
(1)通过加入同一活劳动(以面包业为例),得到较多数量的产品;
(2)加在同量产品上的,是较少数量的物化在不变资本各组成部分中的劳动。
对后面这一点,我们再补充几句。
在现有生产方式下的许多过程中,在劳动时间中断时,例如,把酒存放在大桶里,在进行发酵过程的器具中发生化学化合的时候等等,这种为实现过程所必需的固定资本的组成部分,会逐渐地损耗,按照事先进行的计算,经过一定的时期把自己价值的一定部分转到产品上去。如果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不同——缩短,那么,转到这段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上的这种价值组成部分也相应地较少。因此,同一产品包含着较少的物化劳动,或者说,物化在这种产品中的劳动的生产率提高了。
由于这种情况,在价值增殖方面,或者确切些说,在作为价值形成过程来看的生产过程方面,产生了问题。在生产过程的一定时期,材料等等只受自然过程的作用,而劳动过程本身已经间断(或相应地不是全部间断),在这一时期,不在物质上进入产品或不作为生产产品的物质成分进入产品,而只是作为这个过程的条件起作用——如建筑物、桶、管、过滤设备等等——的那部分不变资(P339)本,则按照自己使用价值磨损的程度,把自己交换价值的一定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虽然这一部分现在并不在劳动过程本身中作为条件(要素)起作用。总的说来,这是原来阐述的那些原理的例外情况。但是,问题在于:不变资本所以把价值追加到产品上去,只是因为它自己的使用价值,从而它自己的价值,在这个产品的生产中被消耗;它的消耗是产品生产的条件。因此,包含在产品中的劳动是这样的劳动,不把它追加进去,产品就不能生产出来,也就是说,这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从而重新包含在产品价值中的必要劳动。它的使用价值的这种消耗不论是发生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还是发生在由劳动过程目的本身所决定和产品[50]受自然过程作用的必要性所决定的劳动过程的中断时期,都不会改变问题的本质,因为在两种情况下,这部分不变资本都在产品生产中被消耗。但这是唯一的例外情况,即包含在生产条件中的价值,没有追加的人类劳动的直接介入,就转移到产品上去,转给产品。
除了总生产时间中的差别可以由劳动时间的中断,由与劳动时间不同的生产时间(在这种生产时间里,同量资本处在生产过程中)引起以外,——而且,这种中断可以发生在一个生产领域中,而不发生在另一个生产领域中,或者,如果发生,那持续时间也不相同,它形成不同的间隔,——这种差别甚至可以在下述情况下发生,即对两个资本来说,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相一致,或者说,生产过程完全进入劳动过程(象我们刚才看到的,价值增殖过程甚至没有劳动过程也能发生),也就是说,甚至当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在这种和那种投资体系中,在这一和那一生产部门中未被破坏时,也能发生。
这取决于为重新进行劳动所必需的劳动过程的周期不同;或(P340)者说,取决于不同工业部门中生产一定量成品所要求的劳动时间量不同。例如,同一可变资本每周雇用500工人,并且假定等于500镑,在三个月过程中,例如在棉纱生产中,把一定量的棉花、煤炭、机器等等转化为产品——棉纱,并再生产出它所消耗的作为商品资本的不变资本。不断保证500工人工作的同一可变资本,例如在铁路建筑业,房屋修筑业等等中,只生产出局部产品,这个产品的完成要求继续进行劳动过程。显然,W′形式上的资本的再生产,只有当W′作为生产过程的结果离开这个过程时才能开始。这样,不同的资本按照它们所提供的一定商品即一定使用价值的性质,会有再生产过程的不同周期,有不同周期性,甚至我们如果让流通时间等于零,或假定商品的形态变化只在观念上发生,即不需要花费时间,那情况也是如此。
在只考察价值增殖过程时,这一点初看起来不是本质的东西。
假定资本Ⅰ的再生产周期是两个月,资本Ⅱ是十二个月。在这样的前提下,再生产过程连续进行的资本Ⅰ,也花费象资本Ⅱ一样多的可变资本。如果两个月的花费(工资)=4000镑,那么十二个月的花费=24000镑。资本Ⅱ也是同样的情况,它的再生产周期等于十二个月。
在劳动所受的剥削相同时,可变资本Ⅱ在十二个月中再生产出来的价值加上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其数量和资本Ⅰ生产的一样多,而如果资本Ⅰ只在自己两个月的周期内执行职能,另一资本在自己十二个月的周期内执行职能,那么资本Ⅱ再生产出来的价值(补偿花费的工资的价值)+剩余价值,则按照生产过程周期的长度而相对地较多。
差别如下。只有产品制成,它的价值才能实现。一旦价值再转(P341)化为各生产因素,那么下述情况在开始时看来就是没有差别的,——宁可说是一种优越性,——这就是,对资本Ⅱ来说,只有经过较长的周期才需要这种再转化。但是,至于剩余价值,它的一部分被作为收入花费掉,一部分可以用作积累基金,并且重新转化为新资本或旧资本的追加部分。从它作为收入花费来说,那么很清楚,资本Ⅱ只有到年终才能从自己的产品中得到这种收入,因此,它必须在全年中预付出去,而资本Ⅰ只需要两个月。从剩余价值重新转化为资本,或从剩余价值转化为积累基金来说,那么资本Ⅱ只有到一年结束后才能开始这样做,而资本Ⅰ则相反,这是每两个月就重复一次的连续过程。在最初两个月结束时,资本Ⅱ也象资本Ⅰ一样,包含着同一剩余价值,但它所具有的形式,不能用来剥削追加的新劳动,即不能作为追加资本来使用。
[51]此外,他不能把他必须作为收入预付给自己的那部分货币,拿来作为资本预付给自己,因此,资本家Ⅱ必须比资本家Ⅰ更富,才能开始自己的经营。或者说,他能够作为资本来预付的货币较少,因为他必须作为收入来预付的部分较多。
如果假定,有人和他全家一道生产他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全部或大部分,——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下,农村居民在相当大的规模上这样做,——那么很明显,劳动过程直到不同产品的生产完成为止究竟有多长,从而再生产周期究竟有多长(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的是,例如他一旦建成了房子,他就象伦敦的企业主一样不再开始修建新的),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要看这些产品变成他的使用价值有多快,而只有作为这种使用价值才能满足他的需要。因为他和他的家庭在新产品制成以前必须生活,必要储备的量就取决于把构成储备的生活资料再生(P342)产出来所必需的时间的长短。另一方面,同一个人,由于周期持续时间较短,他就可以较早地使用一部分成品,以便或者使家庭以前所使用的劳动变得更有生产效能,或者当家庭或后代没有充分就业时,去扩大家庭的劳动场所,从而增大再生产的规模。无论是从满足家庭的需要方面来说,还是从更快地发展家庭财富的可能方面来说,不同产品再生产周期的长短在这里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家庭本身,只有当它自己拥有足够的必需品储备以后,或者至少能够拿出自己每日等等的总劳动的足够部分把这种任务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以后,才去生产那种生产周期较长的产品。
我举出这个古时的例子,是为了消除看起来是困难的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既然在(1)生产时间同劳动时间一致,从而劳动过程的连续性未受破坏,(2)流通过程,或者确切些说,这个过程所必需的流通时间等于零时,可以得到产品的最大量(既从物质量来说,也从价值来说);也就是说,既然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等于产品和价值的最大量,那么下面这种情况看起来就是矛盾的:在再生产的周期性较短,而这种周期性也形成一种定期重复的中断或间断时,也必然象在周期性较长时一样,资本的生产率比较高。或者说看起来,例如正象
的公式所表明的那样,在生产的周期性较短时,流通时间或产品在流通领域中的停留,当然依旧重复得较快,而且它不仅起反面的限制的作用,而且起正面的创造的作用。但是,这种停留同占有或消费他人的劳动力毫无共同之处。甚至如果假定,例如产品生产得较快或产品作为使用价值的原先存在,从满足需要的角度来说表现为优越性,那么在这里仍然可以表明,和原先阐述的原理完全相反,价值增殖过程中的差别只是来自流通过程,而不是来自生产过程。(P343)
但是,我们的例子表明,如果某一个家庭自己在实物形式上生产自己的全部产品,来满足直接的天然的需要,无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家庭不生产商品,如果没有交换,从而没有一系列由货币作媒介的并且彼此作为两个对立的阶段互为补充的交换,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商品的形态变化,流通时间如果等于零,那么就象上面已经表明的那样,在再生产的周期性较短时,不仅满足需要较快和较有保证,以致这个家庭实际上在开始时必定只限于进行周期性最短的生产,而且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的发展,总之,这个家庭的财富的发展也较快。这就最好不过地证明了,这个原理同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性所造成的再生产过程的形式毫无共同之处。
[52]在那里生产过程的周期较长的情况下[表现为]必须储备较长期间的事情,在这里[表现为]收入的较长期的预付;
在那里[表现为]财富等等(福利)较快发展的较大可能性的事情,在这里表现为较大的积累能力。但是很清楚,后面这种情况的产生只是由于: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在周期较短时,剩余价值或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能够较快地或者转化为提高所使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手段,或者在谈到直接增加剩余价值时,转化为占有和“剥削”追加劳动的手段;而在周期较长时,剩余价值继续处在它不适于达到这些目的中任一个目的的形式上。
(周期性同劳动过程的连续性没有共同之处,因为后者——既然它是由使用价值的性质造成的——在极其不同的周期以及周转条件下,总是不间断的。但是,处于这种状态的始终只是总资本的一定部分,这始终是用于生产过程的资本的一部分,但只是它的一部分。)在这里周期性同商品的制造有关,因此,谈论的也是一定量(P344)资本转化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所经历的周期,也就是说,谈论的是重复这一过程所经历的间歇期间。
下面这种意义上的再生产时间,即无非是制造每一商品,从而更新每一商品所必需的周期这种意义上的再生产时间,作为同一商品能够重新开始生产的那段时间,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总之,在商品生产中)是通过商品形态变化作媒介的。W′-G和G-W在这里是实现这种再生产的条件和形式。因此,这一或那一商品生产周期较短或较长,看起来是或者表现为:这种形态变化时间较短;因此,这一商品和另一商品相比,可以较早地重新进入出售阶段,可以较早地卖出去,因而又可以用它卖得的货币较早地重新进行购买。因此,商品的出售重复得较快。但这并不是为进行在这里产生出价值增殖的较大可能性的那种形态变化所必需的时间,这里只是形态变化由于商品生产周期较短而重复得较快,并同时提供了规模扩大的再生产的可能性,因为(1)指的是现有产品较快更新之流的价值,(2)指的是使用价值。
在考察直接生产过程时已经指出,由生产部门决定的劳动(商品生产)过程周期的长度,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会通过增加所使用的资本,也就是说,增加同时行动的并在空间上彼此并存的工人的数量,来相对地加以缩短。例如,铁路、房屋等等,如果在许多地方由许多工人同时开工和同时进行,那就会修建得较快。由于生产规模在空间上扩大(这种扩大也是工作同时性的扩大),制造一定产品所必需的劳动过程的时间,劳动过程的长度,就会缩短。
在我论述货币等等的著作(注77)中已经指出,由于不同商品生产期的不同,先是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发展起来,然后是信用发展起来。信用制度的发展也造成如下情况:由于形成股份公司等等,生(P345)产那些延续很长时间,也许是延续许多年的劳动过程结果的商品成为可能(通过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而不是国家建设和国家企业等形式上的生产)。(关于这种情况参看威克菲尔德的著作,论殖民地,连续性……)[注:爱·吉·威克菲尔德[《英国和美国。两国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的比较》1833年伦敦版第191、192页]。]作为使用价值的这些商品拖延很长时间的回流,和剩余价值的拖延时间的实现,甚至会使大资本家的资本闲置多年。(更不用说为实现这类工程所需要的大量资本了。)(P346)
注释:
[75]看来指约翰·查·摩尔顿于1859年12月7日在艺术和手工业协会上所宣读的报告《论农业中使用的动力》,载于《艺术协会杂志》周刊1859年12月9日第7卷第368期。
《艺术和手工业协会》(艺术协会)是资产阶级教育性质和慈善性质的团体,于1754年在伦敦成立。——第333页。
[76]本著作的作者不详。——第334页。
[77]指的是卡·马克思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7—177页)。——第345页。
责任编辑:彭秋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