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据下载 >> 学术经典库 >> 中国经典 >> 经部 >> 十三经 >> 周易
上经 需(卦五)
2012年07月17日 17:15 来源: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责任编辑:张雨楠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