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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金图卷》序.(明)吴廷翰
2012年10月26日 15:01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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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不怙而擅威[1],不乘时而徼利[2],不行私而罔人于昧[3],不适己而困人于厄。夫不怙势而擅威,智也;不乘时而徼利,义也;不行私而罔人于昧,诚也;不适己而困人于厄,仁也。四者非君子其孰能之?然而拟议于平时者易,而应酬于仓卒者难,较量于勉强者可为,而运用于从容者不可及也。此又非君子养之深、学之豫[4]、智明而不惑、义精而不乱、诚存而非懈、仁体而不息者,其又孰能之?故余于环溪王公却金之事有感焉。公以武勋授锦衣千户[5]。一日,将天子命往械虞部郎王君廷和于沛[6]。沛令恐其窘王君也,遗之金若干[7],公却之,若无所与,亦未尝以语人。既而王君卒赖调护功[8],恃以无恙,始为白其事。

  予谓今之人凡可以擅威徼利,不待势有所可怙、利有所可乘者,率皆殚力为之[9]。若罔人于昧,困人于厄,以急仳仳之功[10],以规沾沾之惠者[11],亦将无所不至也。吾不意于声势交战之途,利欲纷挐之域[12],而有如环溪公之所为者乎!虽其事业名位无以逾于今人,然即一事之所为,而其智之明、义之守、诚之存、仁之发,若将学之豫、养之素,应酬于仓卒而不必拟议于平时,运用于从容而不俟较量于勉强,则于古君子奚远哉!且古今之人有偿其亡金者矣[13],然不可法也。有还其遗金者矣[14],然而有所感也。有不受暮夜之金者[15],然而有所畏也。之三者,其于君子之道似有未尽。然则公殆进于此乎?曰:是未可知也。即其发于或然不虞之间,而有安然自适之意,且施恩于不报之地,而垂情于靡获之所,则虽谓进于古人可也。若曰以是而为积行,将以冀于天而幸于人也?曰:姑舍之而姑取之。如是而谓不及古人,则浅乎其知公矣!

  公名某,字希贤,环溪其别号也。其子西岩先生尚綗来守予郡,为言其事,因出王君所为图卷,故序之。先生为郡,洁己而守义,乐诚而施仁,盖其学有自云。

  注释:

  [1]怙势:倚仗权势。

  [2]徼(yāo):通“邀”,要求。

  [3]罔人:陷害人。

  [4]豫:安乐。

  [5]锦衣千户:千户为武职,这里指锦衣卫的千户。

  [6]将:奉行,秉承。虞部郎:虞部郎中,为明代工部所属虞衡清吏司的长官。沛:今江苏沛县。

  [7]遗(wèi):给予。

  [8]调护:调理保护。

  [9]殚力:尽力。

  [10]仳仳(cǐ):言其小。

  [11]规:谋画。沾沾:轻而薄的样子。

  [12]纷挐:牵持杂乱。

  [13]偿其亡金:《汉书.直不疑传》:“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

  [14]还其遗金:《南史.甄法崇传》载其孙甄彬,“尝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库质钱,后赎苎还,于苎束中得五两金。……送还寺库。道人惊云:‘近有人以此金质钱,时有事不得举而失。檀越乃能见还,辄以金半仰酬。’往复十余,彬坚然不受,因谓曰:‘五月披羊裘而负薪,岂拾遗金者邪。’卒还金。”

  [15]暮夜之金:《后汉书.杨震传》载:震迁东莱太守。“当之郡,道以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

  本文选自《吴廷翰集.文集》卷上。它是为王廷和所作的《却金图卷》所写的序。文章歌颂了王希贤从容辞却赠金,且“若无所与,亦未尝以语人”的事迹,并借此抨击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怙势擅威、乘时徼利、行私罔人、适己困人的丑恶现象。文章立论严正,体现了吴廷翰“刚介绝俗”、“疾恶尚严”的性格。

责任编辑:丁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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