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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像
《二程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宋二程门人所撰。二程,即宋程颢、程颐。程颢(1032—1085),字伯谆;程颐(1033—1107),字正叔,后人称为伊川先生。兄弟二人出身于中等官僚家庭。他们的父亲程珦历任大理寺丞、太中大夫等职。程颢进士出身,历任地方官、监察御史里行等职,屡次批评王安石新政,成为保守派的理论支柱。在哲学上受周敦颐的影响,成为一个主观唯心主义者。程颐也是进士出身,初时有官不就,居“处士”以师事讲学为业,元佑时进宫廷做崇政殿说书。在反对王安石新政的过程中,几经排斥到地方任西京国子监,后被削职为民,“尽毁其书”。他比程颢著述较多,在哲学上是一个客观唯心主观者。二程对宋明时期唯心主义流派的形成和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他们是河南人,传统习惯称他们兄弟的学派为“洛学”。二程的言论和著作,后人编为《二程全书》。包括《二程遗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伊川文集》、《伊川易传》、《程氏经说》、《二程粹言》等。《宋史·艺文志》著录的程颢著作只有《中庸义》一卷,著录程颐的著作有十六种。二程唯心主义哲学的最高范畴——理。程颢自称“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上蔡语录》卷上)。早在韩非的《扬权》中,已提出“理”作为哲学范畴,与“道”并题。周敦颐在《通书·理性命》章,张载《正蒙》中也讲气的动静变化之理。这还不是他们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周敦颐的哲学最高范畴是太极,张载的哲学最高范畴是太虚。二程的哲学最高范畴是“理”又称“天理”。“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二程遗书》卷二)?又云:“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遗书》卷十八)。这可以看出二程所谓的“理”有下列的特点:第一,理是天下万物要遵循而不可违反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永恒的;第二,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最高原则。它包括物的理,又包括封建社会的孝、悌、忠、信、君道、子道,都是理所规定的;第三,理早已“客观”地先于事物存在着,人和物“都自这里出去”。只是物不能主动体现它(物不能推),人能主动体现它(人能推)。不论是否通过具体的人和物的体现,万物之理早已先于万物而存在了;第四,一物有一物之理,一物之理又是万物之理。所以才说“万物皆备于我”。是书,为宋二程子门人所记,而朱子又一次重新整理。自程子死后,所传语录颇多,有吕大临、谢良佐、游酢、刘绚等诸家。颇多散乱失次,且各随学者之意,其记录往往不同,程子在时,所传已颇失其真。故朱子《语录》谓:“游录语慢,上蔡语险,刘质夫语简,李端伯语宏肆,冰嘉诸公语絮也。是编成于乾道四年戊子;乃因家藏旧本,复以类访求所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第成为二十五卷。又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一卷。”是书一至十卷是“二程语录”,语下有“明”字的为程颢的话;有“正”字的是程颐的话;没有标明的分不清是谁的话。十一至十四卷是“明道先生语”;十五至二十五卷是“伊川先生语”。是书宗旨说明天理是永恒的。“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万物皆然,都自这里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之。能推之,几时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几时减得一分?百里俱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子道多?元来依旧”(《遗书》卷十八)力图混淆自然界与社会现象的质的区别。他们把君臣之道,父子之道也说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万古长存的天理。他们的“天理”其实是社会的理,更具体地说,是封建社会的社会原则。二程著作是经过不断地挖掘、整理逐步完善起来的。因此,在流传中书名、卷数亦有不同,其中个别地方也存在真伪问题。《二程遗书》在流传中也不同,今传本著录的二十五卷,但是黄震在《黄氏日抄》中只著录十七卷,传本《遗书》中《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和《附东见录后》皆在第二卷,而《黄氏日抄》则在第三卷,可见宋时亦有不同卷本流传着。有《四部备要》本。《二程全书》诸本中,明成化本、万历本为善本。六安涂氏本校订了通行诸本中的一些错误,是佳本。有明成化刊本,明嘉靖三十年李中全佑刊本。有《四库全书》本。
作者简介
程颢 (hào) (1032~1085),宋代理学家、教育家。
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与程颐为同胞兄弟,世称“二程”。其家历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举进士后,历官京兆府都县主簿,江宁府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神宗初,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孝者所当孝,弟者所当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学《论语》、《孟子》则为“知道”,“读《论语》、《孟子》而不知道,所谓虽多亦奚以为?”《大学》、《中庸》亦不可不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极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总之,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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