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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违
2012年12月27日 09:17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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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子曰:正道之不行,常佞人乱之也。故桀信其佞臣推侈,以杀其正臣关龙逢,而夏以亡;纣信其佞臣恶来,以割其正臣王子比干之心,而殷以亡。

  曰:惑佞之不可用如此,何惑者之不息也?傅子曰:佞人,善养人私欲也。故多私欲者悦之,唯圣人无私欲,贤者能去私欲也。有见人之私欲,必以正道矫之者,正人之徒也。违正而从之者,佞人之徒也。自察其心,斯知佞正之分矣。

  或问:佞孰为大?博子曰:行足以服俗,辩足以惑众,言必称乎仁义,隐其恶心而不可卒见,伺主之欲微合之,和其志,敢以非道陷善人,称之有术,饰之有利,非圣人不能别,此大佞也。其次心不欲为仁义,言亦必称之,行无大可非,动不违乎俗,合主所欲而不敢正也,有害之者,然后陷之。最下佞者,行不顾乎天下,唯求主心,使文巧辞,自利而已,显然害善,行之不怍。若四凶,可谓大佞者也。若安昌侯张禹,可谓次佞也。若赵高、石显,可谓最下佞者也。大佞形隐,为害深,下佞形露,为害浅,形露犹不别之,可谓至暗也已。

  治人之谓治,正己之谓正,人不能自治,故设法以一之。身不正,虽有明法,即民或不从,故必正己以先之也。然则明法者,所以齐众也。正己者,所以率人也。夫法设而民从之者,得所欲也。法独设而无主,即不行;有主而不一,则势分。一则顺,分则争,此自然之理也。

  

责任编辑:郭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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