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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像
一卷,附录一卷。宋朱熹撰。熹父松,宣和中官闽,生熹于延平(今福建南平市)。朱熹为程颐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阐发儒家思想中的“仁”和《大学》、《中庸》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二程(程颢、程颐)理气关系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后世并称程朱。自元以来,历代王朝科举,均采用朱熹《四书集注》。熹整理文献,注释古籍,疑古文《尚书》之伪,不信《诗序》,多有新意。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诗集传》、《周易本义》、《楚辞集注》、《通鉴纲目》及后人编辑的《朱文公集》、《朱子语类》等。绍兴二十三年,熹二十四岁,将赴同安主簿任,往见侗于延平。始从受学。绍兴三十年冬,同安任满,再见侗,仅留月余。又阅四载而侗没。前后相从,不过数月,故书信往来,问答颇多,后朱子辑而录之——李侗答朱熹问儒家经义的一些信札,又载其与刘平甫二条,以成是书;熹之门人又集熹平日论李侗的语言、祭文及行状等,别为一卷,题曰《附录》,说明非朱子原本。后侗裔孙葆初,别掇拾侗之诸文,增入一卷,改题《延平文集》,殊失其旧。故今仍录原本。
作者简介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 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洲病叟、逆翁。 汉族,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剑州尤溪。19岁进士及第,曾任荆湖南路安抚使,仕至宝文阁待制。为政期间,申敕令、惩奸吏、治绩显赫。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
学术影响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中国封建时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学术思想,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更趋完备的意识形态。元朝皇庆二年(1313)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朱元璋洪武二年(1369)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说,也对后来明朝王阳明的心学有深刻的影响。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学基础上的突破。朱熹的学术思想在世界文化史上,也具有重要影响。
两宋时期,学术上造诣最深、影响最大的是朱熹。他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庞大的理学体系,成为宋代理学之大成,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其门人黄斡曾总结曰:“继往圣将微之绪,启前贤未发之机,辨诸儒之得失,辟异端之论谬,明天理,正人心,事业之大,又孰有加于此者。“(《行状》)又曰:“自周以来,任传道之意,得统之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日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先生而始著。“(同上)清人全祖望指出:“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矣。江西之学,浙东永嘉之学,非不岸然,而终不能讳其偏。“(《宋元学案.晦翁学案》)这些评价虽属溢美之辞,但真实地反映了朱熹在学术界的地位及其影响。朱熹死后,被谥为“文公“,赠宝谟阁直学士,又追封徽国公等。其思想被尊奉为官学,自元朝始,朱熹关于经学注释著作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而其本身则与孔子圣人并提,称为“朱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朱熹之言,则成为不能更改的、绝对的权威。易学更是如此。朱熹撰《周易本义》列河洛、先天图于卷首,又与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编撰《易学启蒙》笃信和诠释河洛、先天之学,后世皆以此立言,阐发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朱熹真正确立了河洛之学和先天之学在学界的地位而为后世大多易学家所认可。
朱熹十四岁,父去世,遵父遗命,他从学于父友胡原仲、刘致中、刘 冲。后刘致中以女许嫁朱熹。绍兴十八年(1148年),十九岁朱熹登进士第。二十一年,受左迪功郎、泉州同安主簿。二十三年,拜罗从 门人李侗为师。始知释老之说为非,学问而就平实。二十七年,朱熹自同安弃官回故里,致力学术,历二十余年。孝宗即位,曾多次召用,皆辞而不就。淳熙五年(1178年),四十九岁的朱熹出知南康军,八年,改除提举浙东常平盐公事。光宗即位后,又知漳州、潭州。宁宗即位,除焕章阁待制兼待讲。总之,朱熹一生自举进士至死,凡五十年,经历了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仕于外者共九年,立于朝者四十日,为宁宗讲《大学》。其余四十年过着讲学著书生活。其著作有《周易本义》、《启蒙》、《蓍卦考误》、《诗集传》、《大学中庸章句》、《四书或问》、《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西铭解》、《楚辞集注辨正》、《韩文考异》、《参同契考异》、《中庸辑略》、《孝经刊误》、《小学书》、《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家礼》、《近思录》、《河南程氏遗书》、《伊洛渊源录》等。此外,还有《文集》一百卷,《续集》十一卷,《别集》十卷,阂人辑录的《朱子语类》一百四十卷。其易学思想主要集中在《周易本义》、《易学启蒙》、《朱子语类》等书中。按朱熹《年谱》,《周易本义》成书于淳熙四年(公元1177年),《启蒙》成书于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据今人朱伯昆考证,“《本义》于《启蒙》前,并未成书。”(《易学哲学史》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年)此说可谓精确。需要说明的是,《易学启蒙》虽列朱熹名下,而并非他一人所为,是他与蔡元定通力合作的结果。蔡元定学生翁易在宋理宗淳佑七年(1247年)记载道:“晦庵疏释《四书》,因先生论辨有所启发者非一。……六经、《语》、《孟》、《学》、《庸》之书,先生与之讨论讲贯则并驰其功焉。《易学启蒙》一书,先生研精覃思,屡年而后就,晦庵复删润之,始克成书。”(《蔡氏九儒书》卷首《蔡氏诸儒行实》)此“先生”是指蔡元定。翁易关于《易学启蒙》是由蔡元定起稿、朱熹删润而成的记载,在《宋史》中有同论。《宋史.蔡元定传》曰:“熹疏释《四书》,及为《易》、《诗传》、《通鉴纲目》,毕竟与元定往复参订。《启蒙》一书,则属元定起稿。”这一点同时在未熹的言论中可以得到印证。朱熹在给蔡元定信中说:“《启蒙》修了末?早欲得之。”(《文集.答蔡季通》)又说:“《启蒙》所改是否?又天一地二一节,与天数五地数五相连,此是程子改定,当时不曾说破,今恐亦当添程说,乃明尔?”(《文集续集.答蔡季通》)朱熹在《启蒙序》中也明言:“因与同志,颇辑旧闻,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此“同志”即蔡元定。“为书四篇”中“书”即《启蒙》。由此可知,翁易所记可信。
美学思想
朱熹的哲学体系中含有艺术美的理论。他认为美是给人以美感的形式和道德善的统一。基于美是外在形式的美和内在道德的善相统一的观点,朱熹探讨了文与质、文与道的问题。认为文与质、文与道和谐统一才是完美的。朱熹还多次谈到乐的问题。他把乐与礼联系起来,贯穿了他把乐纳入礼以维护统治秩序的理学根本精神。朱熹对“文”、“道”关系的解决,在哲学思辨的深度上超过了前人。他对《诗经》与《楚辞》的研究,也经常表现出敏锐的审美洞察力。
哲学思想
理气论
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释、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他认为理比气更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同时,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不能离开气。他认为万物各有其理,而万物之理终归一,这就是“太极”。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动静观
朱熹主张理依气而生物,并从气展开了一分为二、动静不息的生物运动,这便是一气分做二气,动的是阳,静的是阴,又分做五气(金、木、水、火、土),散为万物。一分为二是从气分化为物过程中的重要运动形态。朱熹认为由对立统一,而使事物变化无穷。他探讨了事物的成因,把运动和静止看成是一个无限连续的过程。时空的无限性又说明了动静的无限性,动静又是不可分的。这表现了朱熹思想的辩证法观点。朱熹还认为动静不但相对待、相排斥,并且相互统一。朱熹还论述了运动的相对稳定和显著变动这两种形态,他称之为“变”与“化”。他认为渐化中渗透着顿变,顿变中渗透着渐化。渐化积累,达到顿变。
格物致知论
朱熹用《大学》“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在认识来源问题上,朱熹既讲人生而有知的先验论,也不否认见闻之知。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格物才能穷其理。朱熹探讨了知行关系。他认为知先行后,行重知轻。从知识来源上说,知在先;从社会效果上看,行为重。而且知行互发,“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心性理欲论
在人性论上,朱熹发挥了张载和程颐的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认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专指理言,是至善的、完美无缺的;“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有善有不善,两者统一在人身上,缺一则“做人不得”。与“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有联系的,还有“道心、人心”的理论。朱熹认为,“道心”出于天理或性命之正,本来便禀受得仁义礼智之心,发而为恻隐、羞恶、是非、辞让,则为善。“人心”出于形气之私,是指饥食渴饮之类。如是,虽圣人亦不能无人心。不过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他认为“道心”与“人心”的关系既矛盾又联结,“道心”需要通过“人心”来安顿,“道心”与“人心”还有主从关系,“人心”须听命于“道心”。朱熹从心性说出发,探讨了天理人欲问题 。他以为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朱熹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朱熹承认人们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反对佛教笼统地倡导无欲,他反对超过延续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
责任编辑:郭 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