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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2015年10月20日 13: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春海 张帆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张春海实习记者张帆)10月 15日,“2015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府重大事项绩效”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北京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主办。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刘旭涛认为,解决当前我国在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必须制定和完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的政策法规,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体系,同时重视公众评价,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江涛认为,必须立法规范绩效评估中介市场,明确评价管理机构职能,实行监管责任制,同时赋予评价管理机构执法权建立评价管理与项目决策、资金拨付等联动反馈机制并加强行业自律。

关键词:政府;绩效管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评价;管理机构;管理主义;绩效评估;重大事项;研讨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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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张春海 实习记者张帆)10月15日,“2015政府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府重大事项绩效”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北京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主办。

  一个科学、高效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会上,专家对政府绩效管理理论及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刘旭涛认为,解决当前我国在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必须制定和完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的政策法规,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体系,同时重视公众评价,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教授唐任伍表示,各级政府要全面理解发展内涵,破除“唯GDP论”的发展观。管理主义行为如在政府管理中盛行,将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因此,需要用公平和民主弥补政府管理中管理主义所导致的缺失,用“参与式治理”消解政府管理中管理主义行为的负效用。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江涛认为,必须立法规范绩效评估中介市场,明确评价管理机构职能,实行监管责任制,同时赋予评价管理机构执法权建立评价管理与项目决策、资金拨付等联动反馈机制并加强行业自律。

  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军钰谈到,“互联网+政务”是下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新动力、新走向。它实现了公共服务以及民意调查的信息化、智能化、即时化,大大提高了政府绩效评价的效率以及准确性,相对于传统的评价方式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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